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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职工会的权力(1)


  在一九一八年所采行的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宪法里面,我们就可以看到,结社自由是对全体公民有着保证的,并说明这苏维埃国家“给与工人以一切物质的和道德的扶持,帮助他们团结起来,让他们自己组织起来。”列宁把职工会看作“共产主义的学校”,在这里面,寻常的工人能够学习管理他们自己事务的技术。而且根据我自己的经验,当我在苏联开始工作不久以后,就有人诚恳地劝我加入职工会;加入职工会做会员,在苏联的男女工人,是有着很重要的意义的。

  在每个苏联工厂里的职工会,它的职责是要吸引全体工人积极参加该厂的管理工作,并积极参加本国社会的和政治的生活。我现在还记得,当他们在莫斯科讨论我加入职工会问题的时候,他们问我做过什么“社会的工作”。我在当时已在工作余暇,讲演过关于英国的情形。这便是我的“社会的工作”,我因此便被准许加入职工会了。

  “社会的工作”这个名词,在苏联的意义和在英国的很不相同。每一个苏联的职工会会员——在苏联每十个工资劳动者里面就有八个——除了他的有报酬的工作之外,还须做些对于社会有用的工作,无论这工作是怎么微小。倘若你参加了你的职工会委员会,或者参加了本地的苏维埃,或者做了一个戏剧组或运动俱乐部的组织者,这就是社会的工作。倘若你在工作余暇,作某种问题的一串演讲,或加入一个研究组,或替本地苏维埃或职工会委员会做些自愿的工作,这也是社会的工作。苏联的职工会努力鼓励每一个公民都成为社会的一个积极的分子,不但做着他的有报酬的工作,而且除此以外,还须在工作余暇,做些于社会有用的事情。

  苏联的职工会有代表参加工厂的管理,更上去,也有代表参加国营托辣斯的理事会。在每一个工厂里面,职工会动员工人参加工厂的管理。它组织会议来讨论工人的福利和生产的问题,它管理工厂里的报,这个报是工人发表意见的工具。但是这种讨论,无论是口头或书面,都有一个目的;这目的就是尽速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标准。我们在前面已经知道,这件事要依靠生产的增加。所以在一方面,苏联的职工会注意增加生产,认为这是提高全体工人生活标准的唯一途径;在另一方面,在每一个苏联工厂里,职工会也注意于立刻改善工人的生活状况,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总之要注意:生产的增加要有效地反映于工人生活标准的提高。

  我们在上面研究教育的时候,已熟悉“社会主义竞赛”,这是个人和个人间,群和群间的竞赛,争取最好的结果。苏联青年公民是被训练来彼此竞赛,争取最好的结果。苏联的工人,在他的工厂里,也根据这同一原则,和他的工伴竞赛。苏联的职工会,便是负责在各种生产机关里组织这种“社会主义竞赛”,这种竞赛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发生著名的“突击队”运动;在较近的时候,便发生斯塔哈诺夫运动,这名称是采用一个煤矿工人的名字。

  那些自己的利益和资本主义的存在有连带关系的人们常说,社会主义限制创造力,但是他们很少停着问道:谁的创造力?

  在苏联今日,没有人的创造力能表现于为自己牟利的营业,诚然是一个事实;而且没有人的创造力能表现于管理一种营业,胜利的结果使同行的营业受到破坏。也没有人的创造力能够表现于私人的雇用工人或开除工人,强迫工人接受他们的工作条件,等等。在工厂主持管理的职员方面,也不可能表示创造力像在资本主义厂店里所常见的那样——叱喝可怜的雇员,侮辱他们,并用种种方法,无论是温和的或残忍的,剥削他们。这种形式的个人的创造力,在苏联是被抑制的;但是这些只是个人创造力的很有限的例子;这些只是从资本主义制度里举出的例子。在别一方面,关于工人改善他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环境的创造力,苏联的制度却给与最多的机会,同时因为在苏联今日全体人民都是工作的人,这就是说,在人民所做的一切业务里面,个人的创造力不但不被阻碍,而且正是被鼓励的。

  在苏联,个人创造力的主要的出路,是社会主义竞赛。职工会便是这种竞赛的组织者。社会主义竞赛在一九二八年才开始广大地组织起来。若干工厂和其他若干工厂订立合同,争取他们的计划的最好的执行。这些合同是在工人大会里起草的。报上发表每周的纪事,叙述参加竞赛者的怎样迈进,胜利者得到奖旗和奖品。在每一个别的工厂里面,各组的工人彼此间也有竞赛,争取最好的结果,胜利者也得到奖励。但是这种的竞赛和资本主义的厂店间的竞赛很不相同,甚至和资本主义的工厂里各组工人间的竞赛也很不相同。因为在资本主义情况之下,所谓胜利的工厂,是夺得订货而使其他工厂没有生意,胜利的工人也要使较差的工人失业,在苏联的情形却与此不同,在那里没有胜利的工厂要使其他工厂没有生意做,没有任何一组的工人的胜利而使另外一群的工人失业。恰恰相反,当一次社会主义竞赛完毕之后,最优的工人常被胜利的工厂送至较差的工厂去帮助他们;至于各组工人之间,在最优一组中的工人也要帮助他组工人去提高他们的生产达到同一水准。这样,在工厂里也和在学校里一样,社会主义竞赛也是一种方法,把游戏场的精神引用到工厂里面去,由此鼓励生产;并使胜者和输者,都能为着一般的利益而发挥合作的精神。

  在这个社会主义竞赛的过程中才发展出突击队来。他们是在社会主义竞赛中获得最出色结果的各组工人。“突击工人”的尊号,开始被赠给那些在社会主义竞赛中表现最好结果的工人。但是这些尊号并不只是从上面由厂长所赠与的,也不是由“三角”所赠与的。工人们自己在一个职工会的会议里,选出一个委员会来检查竞赛的结果。这委员会将检查结果报告“三角”。这“三角”于是根据报告,提出值得赠与这个尊号者的建议,再由工人会议决定。

  工人们受奖金,也用这样的方法。由英国的读者看来,听说在苏联有某工厂的工人受到金钱的奖励,有时或受到有用的物品的奖励,无疑地要觉得骇异。这件事的意味,岂不是好像英国慈善的老头在圣诞节或其他时候,把鼓励的礼物送给最忠实的工人,想藉此更加强他们对于他的忠诚,同时这件事却引起其他工人的侧目?

  但是这样的比较,在任何曾在苏联机关里工作过的人看来,都知道是和在苏联的现实生活完全不合。我在莫斯科工作的时候,曾经有过许多机会参加社会主义竞赛。由我们自己起草关于竞赛的合同,规定各种条件,如工作的量和质,准时,工作时的整洁,在某时期内须做完某种职务等等。等到期满的时候,我们选出自己的委员会,检查我们的实践情形。通常多在五月一日和十一月七日,在这两个伟大的革命纪念日,苏联的工厂给与最优的工人以奖金。关于那个工人应受奖金,这建议是由我们所选的委员会提出的。根据我自己的经验,厂里的“三角”总是接受我们委员会的决定。最后由工人大会通过这建议。这样倘若我们里面有任何人得到额外的酬报,作为对于优良工作的奖金,实际上是我们自己所赠与的,因为我们觉得这是受奖者所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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