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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二

  已经是晚上两点钟了,金梅和楠英还没有睡着,楠英继续看《碎簪记》;金梅却要求她讲富里希和小曼的恋爱故事,她打了个哈欠,然后有气无力地说道:

  “我似乎曾经告诉过你,小曼和我是军校的同学,而且是湖南同乡。她长得并不怎样漂亮;但有一对脉脉含情的好眼睛,性情特别温柔,从来不多讲话,她喜欢微笑,正像一朵含苞初放的百合花那么美,那么甜;她的军服穿得特别整齐干净。”

  她老喜欢把帽子戴得很低,让帽檐遮着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珠,愈显得那对眼睛的神秘。也许就为了这一对水汪汪,会表情的眼睛,不知迷惑了多少男人,富里希就是其中的一个。

  “他生长江西,性格却有湖南人的热情,山东人的豪爽,他也是军校的同学,而且和我们同期。他和小曼从什么时候开始恋爱,我不知道,直到今年春天,我在法国公园,碰着他们手挽手地在散步,才知道他们已经在恋爱了;后来富里希一连找我好几次,要我去吃他亲手做的炸排骨和叉烧,每次去,都遇着小曼帮他洗碗,收拾房子,看样子,他们已经不是普通的友谊了。”

  “那时候,小曼来看过你没有?”

  金梅像侦探似的,开始盘问起来。

  “没有。小曼性情好静,她不喜欢和人家往来,在女生队,许多同学都说她太骄傲,看不起人,其实并不如此;她爱好文学,写得一手好柳字,我曾和她通过几次信,文字很流利,富里希这么死心塌地追求她,据说小曼的情书,写得太好了!”

  “那么,现在为什么小曼突然不理富里希了呢?其中必定有原因,说不定有一个比富里希更可爱的男人迷住了她,使她不得不忍心和富里希断绝来往。”

  金梅说到这里,好像她是一个法官,脸上露出得意的微笑,楠英摇了摇头,彷佛她是个替小曼辩护的律师。

  “我的看法不是这样,小曼并非那种水性杨花的女子,她一定另有不得已的苦衷,富里希再痛苦一个时期,总有水落石出的一日。”

  “你说她有什么苦衷呢?快告诉我。”

  金梅像孩子听故事似的,急于想要知道结果,楠英不慌不忙地说:

  “小姐,这问题,恕我一时不能回答,时间不早了,我们休息吧。”

  三

  富里希从楠英那里回来,怎么也睡不着,他费尽了脑筋想,怎么也想不透这两个月来,小曼,为什么忽然对自己这么冷淡。

  ——虽说王洪涛时常去纠缠她,难道她就把对我的爱转移目标了吗?小曼不是那种人,我一定要感动她,使她重新回到我的怀抱里来。

  富里希好像一个疯子似的,自言自语地在屋子里踱来踱去,他对着那块破镜子一照,只见胡子长得快有半寸长了,眼珠突出,颧骨高耸,他已瘦得不像人样了,他不了解爱情的力量何以这么大,能使一个消极的人振作,也能使一个本来积极的人悲观;尤其近半个月来,他每晚都梦见小曼:有时小曼和自己拥抱,有时她又和王洪涛亲吻,醒来总是满眼泪痕,心痛得如同刀割一样。

  ——我不能失去小曼,她是我的生命,我的灵魂,没有她,我不能活,那怕赴汤蹈火,我也要不顾生命地去得着她!

  ——呵,有了!有了!这或许是老天爷在这一剎那间,赐给我的智慧和勇气,我一定这样做!至诚可以感动天,那怕是铁石心肠,她也会接受我这颗血淋淋的心;何况她是我的爱人,我们已经有了灵肉一致的爱。

  ——我们有誓言在先,不管天崩地塌,海枯石烂,我们的爱,是永久不变的,我绝不像人家一样,光会说好听的话,而没有牺牲精神,我要真的把这颗赤诚的心,用刀子挖出来献给小曼,即使我因此而死去,我也心甘情愿。

  富里希想到这里,感情立刻冲动起来,他真的拿起那把大菜刀来,在一块砖上,用力磨了很久,然后用右手的大拇指在刀锋上试了一试,一碰就把皮划破了,鲜血马上涌出来,他想:刀子够快了,只要用力一砍,那怕筋骨再硬,总会砍断的。

  ——且慢,且慢!在挖心以前,我应该留下一封遗书,假如因为流血过多而死了,巡捕来了,还以为是谁谋杀我的,我不能连累别人。

  “富里希因挖心献与爱人温小曼而死,与任何人无干。四月五夜富里希绝笔”

  富里希在一张信纸上写下了这一行字,忽然像大梦初醒似的,对着镜子哈哈大笑起来。

  ——唉!怪小得英姊老叫我Foolish,我真是太傻了!人家是用文字写着:“我献给你这颗心。”我如今想要真的挖出心来献给小曼,怎么可以办到呢?只怕心还没有挖出来,我就倒在血泊里呜呼哀哉了;还是改变计划,斩下一只手指,用纸包着送给她,使她知道我有这种决心,如果她看了我的手指还不感动,不恢复对我的爱情,那么我就自杀在她的面前。

  富里希鼓足了勇气,他毫不犹豫地拿起了菜刀来,把左手的无名指一刀斩下来,大约有一寸二、三分长,即刻鲜血淋漓,滴在地上。富里希起初还不知道痛,只连忙用手帕把血管扎住了,后来伤处越来越痛,彷佛那砍掉的一节手指是开关,开关一扭开,全身的血液,都在迅速地循环,全身的筋肉,都在急剧地跳动,加倍地痛,他仔细端详了一下手指,凝固的血呈紫褐色,如果将手平放着,痛苦立刻减轻一点;假若向上伸,或者往下垂,就痛得无法忍受。

  他走近桌子面前,看见那张纸条,明明是自己写的遗书,他突然不认识自己的笔迹了。也许是流血过多的缘故,他的眼前彷佛一片漆黑,感觉头重脚轻,随时都有晕倒的可能。

  他坐在那张靠背椅子上,闭着眼睛休息了很久,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定一定神,睁开眼睛,望一望手指,他的心跳动比手指还要痛。

  ——我应该趁着英姊还没有把那封信送去之前,托她把斩下的这节手指送给小曼,我相信她看了这只血指头,一定会被感动得流泪,会立刻来看我,安慰我的……

  这时候,富里希的思想,像电流似的来得迅速。他立刻拾起血泊里的那节断指来,用纸包着,上面写了六个字——“献给小曼吾爱”;然后又在自己那块又脏又破的手帕上撕下一片,将剩下的那节手指裹着,脸也没洗,就匆匆忙忙地跑去找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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