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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靠着每周有三十法郎酒钱,我得以参与这一带的社交生活。在三雀旅馆楼底的小酒馆里,每逢星期六,我们在那里快活地度过了一个个夜晚。

  那个砖铺地面的房间有十五英尺见方,挤进了二十个人,里面烟雾缭绕,看不清东西。嘈杂的声音让人听不见东西,因为大家都要么在扯着嗓子说话,要么在唱歌。有时只是七嘴八舌的一片喧闹,有时大家突然都唱起一首歌——《马赛曲》,《国际歌》或者《草莓和覆盆子》。阿扎娅——一个在玻璃厂每天干十四个钟头的大块头农村姑娘——唱起一首歌,什么“他丢了裤子,只会跳查尔斯顿舞”。她的朋友马里内特——是个又黑又瘦的科西嘉女孩,性格倔强——把膝盖绑在一起跳起了肚皮舞。罗吉耶老两口走进来走出去,一边讨酒喝,一边想讲一个又长又头绪很多的故事,关于有人骗走他们一副床架的事。R脸色苍白,一言不发,坐在常坐的角落默默喝酒。查理已经醉了,半是跳舞,半是脚步踉跄地走来走去,一只胖手抖抖晃晃地端了一杯劣质苦艾酒,另一只手去捏女人的乳房,一边还高声朗诵诗歌。有人掷飞镖,有人玩骰子赌酒喝。西班牙佬曼纽埃尔把酒馆里的女孩领到吧台前,贴着女孩的肚子摇骰盅以求好运。F太太站在吧台里面,动作很快地用一个白镴制漏斗倒光一瓶又一瓶葡萄酒,手边总放了块湿抹布,因为酒馆里每个男的都想跟她调情。大个子路易的两个私生子坐在墙角,一块儿喝一杯果子露。每个人都很开心,万分肯定这世界是个好地方,我们是一帮名流。

  过了一个钟头,里面几乎还是一样闹。然后午夜时分,响起一声尖叫“公民们!”,还有倒了一张椅子的声音,之前是一个金黄色头发的工人站起来拿酒瓶砸桌子。大家都不唱歌了,传开话来:“嘘!福莱克斯开始了!”福莱克斯是个怪人,是利穆赞来的石匠,老老实实地干一星期活,星期六时自斟自饮,喝到酒性发作。他记忆受损,对战前的事一无所知。要不是有F太太关照,他早就会喝酒喝得一命呜呼。星期六晚上五点钟左右,F太太会跟某个人说:“拦住福莱克斯,别让他把挣的钱喝光了。”福莱克斯被拦下后,F太太会搜走他的钱,只给留够酒钱,好让他再畅饮几杯。有个星期六没能拦住他,他在蒙热广场喝得烂醉如泥,给一辆小汽车轧了,伤得很厉害。

  福莱克斯的古怪之处,在于尽管他清醒时是个共产党,喝醉后却成了个热情激昂的爱国者。当天晚上他一开始说的是好的共产党原则,可是四五升酒下肚后,他就成了个狂热的沙文主义者,骂间谍,要找每个外国人打架,要是没拦住他,他还要摔酒瓶。就是到此阶段,他会演讲一番——因为他每星期六晚上都要做爱国演讲,演讲内容从来都是一样,一字不差如下:

  “共和国的公民们,这儿还有没有法国人?如果这儿有法国人,我站起来提醒他们——实际上是提醒他们战斗的光荣岁月。你们在回顾同袍之情和英雄主义时,实际上,回顾的是同袍之情和英雄主义的岁月。你们想起捐躯的英雄时,想起的实际上是已死的英雄。共和国的公民们,我在凡尔登战役中受伤——”

  此时他衣服褪下一半,展示他在凡尔登战役中所受的伤,会招来喝采。我们觉得福莱克斯的这段演讲再滑稽不过。他在这一带是有名的一景,经常有人从别的小酒馆专程来看他酒性发作时的样子。

  又传开话要逗一逗福莱克斯。有人向别人挤眼,要大家安静,请福莱克斯唱《马赛曲》。他唱得不错,挺好的男低音,等他唱到“公民们,拿起武器!列好队!”时,他的胸腔深处发出因爱国之情而激起的哽咽声,他的脸颊上真的滚下了泪水。他醉得看不到别人都在笑他。后来,他还没唱完,两个身强力壮的工人每人抓住他一条胳膊把他往下压,阿扎娅喊了一声“德国万岁!”,福莱克斯的手刚好够不到。小酒馆里的每个人都一起喊起来:“德国万岁!打倒法国!”福莱克斯挣着想打他们。可是他突然扫了大家的兴,脸色变得苍白,表情悲哀,四肢瘫软。来不及拦住他,他就吐到了桌子上。F太太把他像袋子一样拖起来扛他去睡觉。第二天,他表情从容,彬彬有礼,还买了份《人道报》。

  那张桌子用抹布抹干净了,F太太又拿出几瓶一升装的酒,还有几条面包,我们开始开怀畅饮。又听到更多的歌。一个流浪歌手拿了把班卓琴进来,五个苏唱一首。一个阿拉伯人和街上另一家小酒馆过来的女孩跳了一段舞,那个男挥动一个上面有彩绘的木头阳具,擀面杖那么粗。这时噪音没那么一刻不停了,大家开始聊自己的风流韵事,聊打仗,聊在塞纳河里钓巴鱼,聊“干革命”的最佳方式,还讲故事。查理再度清醒过来,把住话头聊他的灵魂,一口气聊了五分钟。门和窗户全打开了,好让室内凉爽一点。街上人越来越少,远处能听到孤零零的一辆运牛奶的火车在沿着圣米歇尔大街轰隆隆地开。冷风吹上了我们的额头,低劣的非洲葡萄酒味道仍是不错,我们仍然开心,然而有了心事,没心情喊叫和欢闹。

  到一点钟时,我们不再开心,感觉夜晚的快乐越来越少,急切地再要几瓶酒,可是F太太这时在往酒里掺水,酒味走样了。男的开始动不动就吵架。那些女孩被人粗暴地亲嘴、抓胸口,便走掉了,以免发生更糟糕的事。泥瓦匠大个子路易喝醉了,在地上爬来爬去,一边汪汪叫,装作是条狗。别人开始讨厌他,在他经过时踢他。大家互相抓着胳膊,开始絮絮叨叨地说交心话,发现对方没在听时就生气。人越来越少,曼纽埃尔和另一个人——两人都是赌徒——去了阿拉伯人去的小酒馆,那里到天亮都有人玩纸牌。查理突然向F太太借了三十法郎就不见了,大概是去了窑子。人们开始干掉杯中酒,只是说了声“先生们,女士们!”随后大家便回去睡觉。

  到一点半时,最后一滴快乐已经蒸发掉了,除了头疼,什么也没留下。我们意识到自己并不是一个美好的世界上一群美好的居民,而只是一群挣钱少得和干的活不成比例的干活人,穷对付着喝醉,情绪消沉。我们继续喝酒,然而只是习惯如此,那玩意儿突然令人反胃。感觉头涨得像气球,地板摇晃,舌头和嘴唇都被染成了紫色。最后再不睡觉就没道理了。几个人出去到了酒馆后面的院子里呕吐。我们爬上床,脱了一半衣服钻进被窝,一口气睡十个钟头。

  我的星期六晚上多数都是这样度过的。总的说来,那两个钟头绝对快乐,快乐得发狂,好像让后来即使头疼也值得。在这一带很多没什么前途可盼的独身男性眼里,每周痛饮一次,是让生活值得过下去的唯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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