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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案(4)


  福尔摩斯沉默了几分钟,他的手指尖仍然顶着手指尖,两腿向前伸展,眼睛朝上盯着天花板。然后,他从架子上取下使用年久、满是油腻的陶制烟斗,这烟斗对他好象是一个顾问。点燃烟丝以后,他朝后靠在椅子上,那浓浓的蓝色烟雾袅袅萦绕,脸上现出无限沉思的神情。

  他说:“那个姑娘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研究对象。我发现她本人比她小小的问题更有意思。顺便说一下,她的问题不过是一个很平常的问题。如果翻阅一下我的案例、一八七七年安多弗索引的话,就能找到同样的例子,而且去年在海牙也发生过一些类似事件。那都是些老主意,我看其中有一两个情节倒是新鲜的。可是这位姑娘本人却是最发人深省的。”

  我说:“你似乎能在她身上看出很多我看不出来的东西。”“不是看不出,华生,而是不注意。你不知道该看哪里,所以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使你认识到袖子的重要性,从大拇指指甲中看出问题,或者在鞋带上发现大问题。好,你从这个姑娘的外表看到了什么呢?你描述一下吧。”“唔,她头戴一顶蓝灰色的宽边草帽,帽上插着一根砖红色羽毛。她的短外套是灰黑色的,上面缝缀黑色珠子,边缘镶嵌小小的黑玉饰物。她的上衣是褐色的,比咖啡色深,领部和扣子上镶着窄条紫色长毛绒。手套是浅灰色的,右手食指已经磨破。她穿的什么鞋我倒没有注意观察。她稍微有点发胖,戴着下垂的金耳环,总的气派看来是相当富裕的,神态是平平常常、舒舒服服、自由自在的。”

  福尔摩斯轻轻地拍着掌,抿嘴微笑。

  “华生,我不是奉承你,你进步很大。你的这番描述确实很好。你固然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但是已经掌握了方法。你观察颜色的眼睛很敏锐。老弟,你决不可依靠一般印象,而要集中注意细节。我首先着眼的总是女人的袖子。看一个男人,也许以首先观察他裤子的膝部为好。象你看到的那样,这个女人的袖子上有长毛绒,这是透露痕迹的最有用的材料。手腕再往上一点的两条纹路是打字员压着桌子的地方,看来十分明显。手摇式的缝纫机也留下类似的痕迹,不过是在左臂上,离开大拇指最远的一边,而不是象打字痕迹那样正好横过最阔的部分。我然后看一看她的脸,见鼻梁两边都有夹鼻眼镜留下的凹痕,我大胆提出近视和打字这两种说法,这似乎使她感到惊破。”

  “这使我也感到惊破。”

  “可是一点不错,这是很明显的。我接着往下看去,很惊破、又很感兴趣地观察到,尽管她所穿的两只靴子,并不是彼此不同的,而实际上却不是一对。一只靴尖上有带花纹的皮包头,另一只却没有。一只靴子的五个扣子中只扣了下面两个,而另一只则扣上第一、第三和第五个扣子。喏,当你看见一位青年妇女,穿戴得很整洁,但出门时却穿着不配对的靴子,靴上扣子只扣上一半,那说明她离家时非常匆忙,这不能算是一个什么了不起的推论吧。”

  “还有呢?”我问道,我的朋友透彻的推理,经常引起我强烈的兴趣。

  “顺便说一说,我注意到她在走出家门之前写了一张字条,但是这张纸条是在穿戴好了之后写的。你观察到她右手套的食指那个地方破了,不过你显然没有看到手套和食指都沾了紫色墨水。她写得很匆忙,蘸墨水时笔插得太深了。事情一定发生在今晨,否则墨迹不会清晰地留在手指上,这一切虽然都很简单,但却很有趣。不过我得回到正题上来,华生,给我念一念寻找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那个启事好吗?”

  我把那一小张印刷的字条凑到灯前。”(启事写道):十四日晨,一个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失踪。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体格健壮,肤色淡黄,头发乌黑,头顶略秃,留有浓密漆黑的颊须和唇髭,戴浅色墨镜,讲话低声细语。失踪前身穿丝镶边黑色大礼服,黑色背心,哈里斯花呢灰裤,褐色绑腿,两边有松紧带的起靴。背心上挂一条艾伯特式金链。此人曾在莱登霍尔街的一个事务所任职。若有人……”

  “行了,”福尔摩斯说,“至于那些信件,”他看了一眼,继续说:“很一般。除了一次引用过巴尔扎克的话以外,其中没有任何关系到霍斯默先生的线索。不过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它无疑会使你大吃一惊。”

  “这些信件是用打字机打的,”我说。

  “不仅如此,连签名也是打字的。请看信末打得工工整整的这几个小字:‘霍斯默·安吉尔'。有日期,但是地址除了'莱登霍尔街'外,别无其他,这是十分含糊的。这个签名很说明问题,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它是决定性的。”

  “关于哪方面的?”

  “我的好伙伴,难道你还没看出这个签名与本案的重要关系吗?”

  “我不敢说我已看出来了,也许他想在一旦有人对他的毁约行为提出起诉时借以否认是自己的签名。”

  “不,这不是问题所在。不过,我要写两封信,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一封给伦敦的一个商行;另一封给那位年轻小姐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请问他明晚六点钟能否跟我们在此见面。我们不妨跟男亲属打打交道。好吧,医生,在未收到这两封信的回音之前,我们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我们可以把这小小的问题暂时放一放。”

  我有很充分的理由相信我的朋友在行动中是推理细致、精力过人的,所以他对于人家请他侦察这个破特的疑案的那种胸有成竹、从容不迫的态度,我想必定是很有根据的。我知道他只失败过一次,就是波希米亚国王和艾琳·艾德勒照片案;但是当我回顾'四签名'那种怪事以及与'血字的研究'联系在一起很不寻常的情况时,我觉得如果连他都解决不了的话,那真是十分奥秘的疑案了。

  我离开他时,他还仍然在抽着那只黑色的陶制烟斗,我相信明晚再来时就能发现,他已掌握了最终确证玛丽·萨瑟兰小姐的失踪新郎到底是何许人的所有线索。

  当时,我正忙于治疗一个病情严重的患者,第二天我在病床边又忙碌了一整天,将近六点钟时我才得到空暇,于是跳上一辆双轮小马车直驶贝克街,有些担心去晚了会赶不上为了结这桩破案助一臂之力。我见到歇洛克·福尔摩斯时,他独自一人在家,瘦长的身子蜷缩在深陷下去的扶手椅中,处于半睡半醒状态。令人望而生畏的一排排烧瓶和试管散发出清新而刺鼻的盐酸气味,说明他整天埋首于他酷爱的化学试验。

  “喂,解决了吗?”我边问边走进门。

  “解决了,是硫酸氢钡。”

  “不,不,我说的是那个谜啊!”我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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