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邹韬奋 > 最难解决的一个问题 | 上页 下页
丑态百出


  我有一位亲戚Y女士,谋到一个小学教师;这个事情,在她看起来已经算是满意极了,所以她对于教育一般小学生很肯负责,并且教授法也很圆妙,听说一时博得全校同事所赞美!但不料好事多磨,同事中有一个人面兽心的某君,羡她稍具姿色,竟向她大试其“吊膀”手段,擅自走入她的房里,跪向她求爱,并且当时丑态百出,拼命要求她和他接吻一次,这种举动,在他以为是男性追逐女性的一种应有态度,并不觉得什么羞耻。可是,在这位未懂学校内幕的Y女士,看到这种下流举动,倒弄得手足失措,无以对答,不得已忙向房外奔出,到校长及教务主任处诉告前情,希望惩罚那个无耻之徒就算了;那晓得这两位先生反不加以处置,竟看得这件事是很平淡的,并且还回答她一句:“这有什么要紧呢!”所以这样一来,竟弄得我的那位亲戚Y女士哭笑不得,不能继续下去,于是不得已向学校暂时称病告假。在这进退维谷之际,不得不面恳你,请你代为设法一下,究竟还是以后仍向学校销假去继续教书呢,还是就此脱离学校,仍闲居家中?

  詹季成

  答:在中国目前新旧过渡的时代,每有人自以为是新派而实在是荒谬绝伦派!依这种荒谬绝伦派的观念,以为做新女子的人便须随便给他们接吻,甚至随便和他们干无耻的勾当,否则他们便讥为思想落伍。他们是顶着一个“新”字招牌来发挥他们的兽性,这是畜生干的,不是人干的!教师负指导青年的责任,而詹君提起的这个“小学”竟容了几只畜生(即“某君”和那“两位先生”),这种残贼教育的恶魔,社会非加以严厉的制裁不可。

  男女社交公开,诚然是文明进化的社会里应有的现象,但做朋友必须彼此知道尊重彼此的人格与意志,如果有异性两人由长期朋友而交谊日厚以达于恋爱的境域,彼此皆未婚娶而各出于自愿以成终身伴侣之约,“接吻”也许是心灵融合的神圣表现,并无所谓丑态。倘若仅属泛泛之交的同事,便“擅自走入她的房里……拼命要求和她接吻一次”,这却是兽性的表现,是畜生的行为,我们应该群起唾弃。

  为Y女士的前途幸福计,我极端反对她再到上面所说的那个“兽窟”里去,应另行寻觅其他相当的就业机会。我认为此事应毅然决然的如此实行,无所用其迟疑踌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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