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邹韬奋 > 小言论·第三集 | 上页 下页
大员与鼠偷


  监委高友唐氏以张学良窃取北平颐和园古画,即使原璧归还,实已构成刑法上侵占罪,特向监院提出弹劾,已由该院呈国府交付惩戒,弹劾原文略谓:“前冀绥靖主任张学良凭藉职权,于去年十一月六日竟向该园管理员陈继清提取精品字画多种……迨热河失守,张学良逃避上海,经中委张继严电追索前项古画,报纸宣传,陈继清亦呈报平市府备案,张学良无可抵赖,始承认字画存于天津租界……有人追查,则诿之寄存天津,无人过问,则怀之出售外洋,即使以后能原璧归赵,张学良实已构成刑法上侵占罪。该犯历年在华北盘据,上侵国帑,下剥民财,积资已数千万,尚贪心不足,又觊觎颐和园字画……明知该犯已逍遥海外,政府必不加以谴责,但以特任大员,行同鼠偷,不能不将其罪恶揭出,以明是非,与众共弃。”

  监察院诸公的弹劾文章,痛快的固然有过好几次,对于刘煜生被违法枪决一案,尤有过激昂的表示,谓犯法者即辞职亦须归案讯办,说得好像要令人闻之毛发悚然,现在不但无须法院劳神,辞职亦可不必多此一举,而冤死者无妨永远冤沉大海,便是监院工作效果的一大证明,所以我们看见监院对张学良的这次弹劾,除了拜读大作外,原不甚注意,况且高监委也自己不客气地明说“政府必不加以谴责”,可见有了先见之明。

  不过他把“大员”和“鼠偷”缀在一起,就文字的欣赏方面说,似乎颇有深长的意味。记者虽不是什么文艺批评家,拜读之后,觉得至少可有这两点的推阐:(一)据说这只“鼠”“历年在华北盘据”,所干的又是“上侵国帑,下剥民财”,而“鼠”的“罪恶”至今才有人“揭出”,可见大权在握的,实际上只有豺狼还值得一做,“提取精品字画”的“鼠”已是倒霉的了。(二)“大员”虽不幸做了“鼠”,但到处仍得威风凛凛,受着欢迎和欢送,并不失其为“大”(高监委说这只“鼠”“逃避上海”,其实不确,因为他是明明乘着飞机堂堂皇皇到上海准备用国府委员的资格出洋考察的,现在正在意大利研究法西斯主义),可见这只“鼠”实在“吾道不孤”,又可见中国的“鼠”并不少,而“大员”的材料决不至有缺乏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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