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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对的


  你对于王保的事情,我觉得很不对的,我们现在谈不到什么别的,站在国民的地位来说,娶一妻要用几十万元,是什么道理?并且王是当今的大官,就这一点也够可以批评了,你为什么不说呢?我有些疑惑了。

  梁展如

  答:关于“王保的事情”,《生活》六卷第二十七期“每周新闻”中曾有一段叙述,想梁君的指教是根据这段叙述而来的。该段文字侧重法律及校长人格方面有所批评。在法律则既非重婚,又出女子本人自愿,无可置论;在校长人格方面,则对于“以有妾之人而任大学校长,复以如此之校长而娶本校之毕业生,以品学兼优之女生而配曾拥数妾之夫婿”,认为“虽在法律上均不成问题,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理上的反感,则亦事实上所不免耳”。自谓关于此两点之评述,似尚不至“很不对的”。惟梁君所谓“很不对的”,大概是指本周刊对于“娶一妻要用几十万元”未加以批评,关于这一点,我们很感谢梁君的勖勉,但记者尚有可以略加说明者,参看《生活》六卷第一期《民穷财尽中的阔人做寿》一文,反对陈调元氏为母做寿所耗在十万金以上,认为“在此民穷财尽,哀鸿遍野的中国,身居高级官吏,何得有此丧心病狂的举动”,则对于如此“民穷财尽中的阔人娶亲”,所耗亦以数十万元闻于时的荒谬举动,决无赞成之理,固甚明显,而在言论中未即评及者,以此事(指十万金乃至数十万金云云)尚未得到事实的证明,故对此点未加评论,若谓有意缄默,非所愿承。现既蒙梁君询及,顺便请再谈谈。此事虽属“明日黄花”,但社会上既仍作不断的注意,未尝无一谈之价值。

  关于“王保的事情”,六月十九日的天津《大公报》曾登出一段“上海十八日下午十时半发专电”,内容如下:“王伯群保志宁今午四时在徐园结婚,园内搭彩棚多处,内外悬喜嶂盈千,绮罗满目,银杯银盾,高者数尺,大小数百,分置两室,几无隙地,花篮芬香四溢,多各地电局同人所赠,蒋宋结婚,无此旖旎,中西男女,贺客盈庭,门前汽车满布,执事奔走者数百人……闻王赠保嫁妆费十万元,保初欲出洋求学,后结婚,现婚后再出洋,日内王保赴南通会亲,王在愚园路别筑新屋,甚轩敞,瓷砖由泰山砖瓦厂定造,值逾五十万。”梁君所谓“娶一妻要用几十万元”,大概是以此为根据。但我们多方探查,尚未得到征实的材料。倘若“王保的事情”果如此摆阔,所费不赀,不念当此国难方殷,西北灾民饿死者以数百万计,其他平民之宛转哀苦于经济压迫之下者亦不可胜计,其居心诚无可恕。官吏俸给是固定的,可算得出的,一掷数万,从那里来的?此点尤足启人猜疑,此则不但为一二人一二事而言,凡做官而阔,购地置产,起居享用如王侯者,均为国民的罪人。即退一步说,所掷的巨资是原有的家私,不是贪赃而来的,但亦应用于救济民众的工作,而不应用为个人排阔的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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