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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这一大套传说,内容复杂丰富,绝对不是“镜花缘”或“葛利伐游记”里面的穿心国、大人国、小人国可比。是传统,时间与无数人千锤百炼出来的。传到后来神话只有孩子们相信,成了童话。西方童话里超自然的成份,除了女巫与能言的动物,竟全部是小型人,根据小黑人创造的。美妙的童话起源于一个种族的沦亡——这具有事实特有的一种酸甜苦辣说不出的滋味。

  前面引了许多人种学的书,外行掉书袋,实在可笑。我大概是向往“遥远与久远的东西”(the fara way and long ago),连“幽州”这样的字眼看了都森森然有神秘感,因为是古代地名,彷佛更远,近北极圈,太阳升不起来,整天昏黑。小时候老师圈读“纲鉴易知录”,“纲鉴”只从周朝写起,我就很不满。学生时代在港大看到考古学的图片,才发现了史前。住在国外,图书馆这一类的书多,大看之下,人种学又比考古学还更古,作为逃避,是不能跑得更远了。逃避本来也是看书的功用之一,“吟到夕阳山外山”,至少推广地平线,胸襟开阔点。

  前文引库恩等,也需要声明一点,库恩在他本国声誉远不及国外,在英国视为权威,美国现在多数人种学家都攻击他的种族研究迹近种族歧视。胡腾是哈佛教授,已经逝世,那本书是一九四六年改写再版,年代较早,所以不像库恩成为众矢之的。我觉得时代的眼光的确变得很厉害,贤如“金银岛”作者斯提文生,他有个短篇小说,不记得题目是否叫“瓶”(The Bottle),套“天方夜谭”神灯故事,背景在夏威夷,写土著有些地方看着使人起反感。这是因为现代人在这方面比前人敏感——当然从前中国人也就常闹辱华,现在是普遍的扩大敏感面——但这是道德与礼俗的问题,不应当影响学术。库恩书中一再说今后研究种族有困难,有人认为根本没有种族这样东西,只有遗传的因子。大概他最招忌的是说黄种、白种人智力较高,无形中涉及黑人教育问题,是美国目前最具爆炸性的题目之一。其实库恩认为黑种、白种人在史前也就一直掺杂,对于有种族观念的白人是个重大的打击。但是反对派认为用骨骼判别种族不可靠,光靠血型也不行,而且血型往往无法查考,因此绝口不谈来历,只研究社会习俗,以资切磋借镜,也就是社会人种学。

  二次世界大战末,是听了社会人种学家的劝告,不废日皇,结果使日军不得不“齐解甲”,——见黑斯(H. R. Hays)编“自猿猴到天使”选集引言——可见社会人种学在近代影响之大。这本书特别提到玛格丽.米德研究撒摩亚——也是个泡丽尼夏岛屿——的青少年,促进西方二〇年代末的性的革命——比最近的一次当然中庸些——此后她研究新几内亚几个部落,又发现两性阳刚阴柔的种种分别大部份都是环境造成的。这学说直到最近才大行其道,反映在“一性”化的发型衣饰上,以及男人带孩子料理家务等等,不怕丧失男子气。近十年来也许由于西方的一种彷徨的心理,特别影响社会风气,难怪米德女士成为青年导师、妇运领袖,一度又提倡“扩展家庭”,补救原子家庭的缺点,例如女人被孩子绊住了,妨碍妇女就业。“扩展家庭”比大家庭更大,不拘父系母系,也不一定同住,姑母舅父都有责任照应孩子,儿童也来去自由,闹别扭可以易子而教。也是一种“夏威夷”制度,印度尼西亚马来亚与泡丽尼夏诸岛都有。热带岛屿生活比较悠闲,现代高压的个人主义社会里恐怕行不通。历史是周期性的,小家庭制度西方通行已久,所以忘了大家庭的弊病,只羡慕互助的好处。美国有些青年夫妇组织的“公社”是朋友合住,以亲族为单位的还没有,也住不长,大概是嬉皮型的人才过得惯。但是小家庭也不是完全不需要改进,弗洛依德式的家庭就是原子家庭。“扩展家庭”有许多长辈给孩子们作模范,有选择的余地,据说不大会养成各种心理错综,至少值得作参考。

  西方刚发现夏威夷等群岛的时候,单凭岛人的生活情调与性的解放,疯魔了十八世纪欧洲,也是因为状貌风度正符合卢骚“高贵的野蛮人”的理想,所以雅俗共赏,举国若狂。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还又有“南海泡泡”(South Sea Bubble)大骗局,煽起南太平洋移民热、投资热,英法意大利都卷入,不久泡泡破灭,无数人倾家荡产,也有移民包下轮船,被送到无人荒岛上,终年霖雨的森林中,整大批的人饿死病死。

  这些都是“叛舰喋血记”这件史实的时代背景。两次拍成电影我都看过,第一次除了却尔斯.劳顿演船长还有点记得,已经没什么印象。大致是照三〇年代的畅销书“邦梯号上的叛变”——诺朵夫、霍尔合着(Nordhoff & Hall)——写叛舰“觅得桃源好避秦”之后,就不提了。马龙.白兰度这张影片却继续演下去,讲大副克利斯青主张把船再驶回英国自首,暴露当时航海法的不人道。水手们反对,当夜有人放火烧船,断了归路,克利斯青抢救仪器烧死。

  烧船是事实,荒岛当然不能有海船停泊,怕引起注意。近代辟坎岛上克利斯青的后裔靠雕刻纪念品卖给游客度日,一度到欧洲卖画,五〇年间向访问的人说:当初克利斯青“一直想回国投案,”曾载“读者文摘”。照一般改编剧本的标准来说,这一改改得非常好,有一个悲壮的收梢,而且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

  十八世纪英国法律本来严酷,连小偷都是流放的罪名。航海法的残忍,总也是因为帆船远涉重洋,危险性太大,不是实在无路可走的人也不肯做水手,所以多数是囚犯,或是拉夫拉来的酒鬼,不用严刑无法维持纪律。叛变不分主从,回国一定处绞,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片中的克利斯青自愿为社会改革而死,那又是一回事,手下这批人以性命相托,刚找到了一个安身处,他倒又侃侃而谈,要他们去送死。我看到这里非常起反感,简直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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