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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此回回前附叶提醒作者回目还缺几个字,又缺中秋诗。回内首页回目已经补全了,中秋诗仍缺,想必因为已经改了荣为祸首,荣国公世职革去,预兆贾环袭爵的中秋诗不适用了。

  百回“红楼梦”中贾环袭世职,贾琏失去继承权的原因,想必是被凤姐带累的。十二钗册子上关于凤姐的诗,“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上句甲戌、戚本批“拆字法”。俞平伯拆出来是“冷来休”。

  第七回周瑞家的女儿向她诉说,女婿酒后与人争吵,被人控告他“来历不明”,要缔解还乡。

  原来这周瑞家的女婿便是雨村的好友冷子兴。(批“着眼。”——甲戌、戚本。)近因古董和人打官司,故遣女人来讨情分。周瑞家的仗着主子的势利(力),把这些事业不放在心上,晚上只求求凤姐儿。

  冷子兴与贾家的关系原来如此,与第二回高谈阔论“演说荣国府”对照,有隐藏的讽刺。周瑞家的女儿说是酒后争吵,显然不是实话,是故意说成小事一件。冷子兴是“都中古董行中贸易的”,“因古董和人打官司”可能就是贾赦的石呆子案的前身,且也牵涉贾雨村——冷子兴强买古董不遂,求助于雨村,罗织物主入罪,但是自己仍被牵入,险些递解还乡。所以后来贾雨村削职问罪,这件案子也发作了,追究当初庇护冷子兴的凤姐——当然是拿着贾琏的帖子去说人情的。

  在凤姐平生的作为里,冷子兴案是最轻的,但是一来贾家出事的起因是被贾雨村连累,而这件是与雨村有关。而且唯其因为轻微,可以从宽处分,不至判刑。书中的目的并不是公正——反映人生,人生也很少公正的事——而是要构成她私人的悲剧。夫妇因此感情破裂,但是贾母一天在世,贾琏不敢休凤姐,贾母一死就休妻。

  第七十五回尤氏在李纨处洗脸,李纨责备捧面盆的婢女没跪下。“尤氏笑道:‘你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儿的虚礼假体面,究竟作出来的事都勾使的了。’”庚本句下有两条批注:

  按尤氏犯七出之条,不过只是过于从夫四字,此世间妇人之常情耳。其心术慈厚宽顺,竟可出于阿凤之上。时(使)用之明犯七出之人从公一论,可知贾宅中暗犯七出之人亦不少。似明犯者反可宥恕,其什(饰)己非而揭人恶者,阴昧僻谲之流,实不能容于世者也。此为打草惊蛇法,实写邢夫人也。

  “暗犯七出之人亦不少”,“明犯七出之人”该不止一个。尤氏凤姐都被休了。此回除了回首加的一段与曲解鬼叹的那条后加的批注,回内自一七五四本前没动过。写这条旧批的时候还是宁为祸首,贾珍充军或斩首,尤氏“过于从夫”,收藏甄家寄物她也有同谋的嫌疑,被族中公议休回娘家。

  凤姐“哭向金陵”,要回母家,但是气得旧病复发,临终悔悟,有茫茫大士来接引。——第二十五回凤姐宝玉中邪,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来救。“原来是一个癞头和尚与一个跛足道人”句下,甲戌、庚、戚本均有批:“僧因凤姐,道因宝玉,一丝不乱。”可见此后凤姐临终,宝玉出家,是一僧一道分别接引。

  宝玉没有袭职,是否贾赦死的时候宝玉已经出家?第二十五回通灵玉除邪一段,庚本眉批:“叹不得见宝玉悬崖撒手文字为恨。丁亥夏,畸笏叟。”靖本第六十七回之前总批说:“末回‘撒手’,乃是已悟。此虽眷念,却破迷关。是何必削发?青埂峰证了情缘,仍不出士隐梦。……”可知末回“悬崖撒手”写宝玉削发为僧,在青埂峰下“证了情缘”,如第一回甄士隐梦中僧道叙述的故事。宝玉出家在最后一回,因此他没袭职是被贾环排挤。

  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开首如下: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诗下略〕用“红楼梦”书名的脂批,在“凡例”外只有寥寥两条,此外“红楼梦”这名词只适用于“红楼梦回”,梦游太虚一回,因为回目中有“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甲戌本),“饮仙醪曲演红楼梦”(庚本)。

  前面引的这条总批是一七八〇中叶或更晚的时候,另人从别的本子上补录的,显然是书名“红楼梦”时期批的。庚本这些回前附叶总批,格式典型化的都是一七五四本保留下来的百回“红楼梦”旧批,但是此回总批因为与一七五四本情节不合,所以删了,数十年后又由不知底细的人补抄了来。此回总批是关于“后三十回”,一七五四本改荣府抄没,后文需要改,世职革去,也无爵的袭了——“题‘红楼梦’一律”中所说的自相残杀显然是指贾环设法夺去宝玉世职。

  宝玉有许多怪僻的地方,穷了之后一定饱受指摘——第一回甄士隐唱的歌里有“展眼乞丐人皆谤”,甲戌本批:“甄玉贾玉一干人”——正是给赵姨娘贾环有机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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