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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三详红楼梦——是创作不是自传】

  庚辰本“石头记”特有的回前附叶,有三张格式与众不同,缺第一行例有的书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但是看得出之部位仍旧留这空白。这三叶在第十七、十八合回、第四十八、第七十五回前面。

  第十七、十八合回的这张扉页上有总批也有标题诗,又有批诗的二则,用小字批注在诗下,己卯本另作一段,不及庚本清楚。

  第一段是总批:

  此回宜分作二回方妥。

  除了庚本,己卯本也有这一段。此回只有这两个本子还没分成两回,但是己卯本在介绍妙玉一节后已有朱笔眉批:

  “不能表白”后是第十八回的起头。

  是遵嘱分两回,指示下一个抄本的抄手。这条批显然时间稍后。回前附叶上的第一段则是写给作者的建议,性质于第七十五回的相同:后者记录誊清校对的日期——乾隆二十一年(一七五六年)五月七日——并提醒作者中秋诗尚缺,回目也缺首三字。两次的备忘录只适用于新稿或是刚改写完毕的定稿。

  庚本第十九回不但没有回目,连回数都没有,第一页正文从边上抄起。上衣回末页空白页上墨笔大书“第十九回”四字,显然是收订十回本后另人代加。第十九回回末有满人玉兰坡一条墨笔批语:

  此回宜分作三回方妥,系抄录之人遗漏。

  此回共十六页,其他各回十页上下不等,这一回也不算很长,绝对不能分作三回。唯一可能的解释是:玉兰坡所见的“此回”是改写前的第十七回至第十九回,三回原是脂批所谓“一大回”。庚本的第十九回是新分出来的。

  第十七至第十九回是在诗联期分成两回,所以两回回末都有“正是”二字,作结的诗句尚缺。诗联期紧接着一七五四本后,而一七五四本废除回前回末一切形式,没有新的总批与标题诗,旧有的仍予保留。因此第十七、十八合回回前附叶上,自第二段以下一定还是一七五四本前的总批与标题诗。脂评人看了新改写的第十七、十八合回,批说应当在一分为二,又把旧有的总批、标题诗与诗下的批注都抄在后面。庚本这张扉页的原本无疑的士脂评人亲笔,与第七十五会的一样,都是与此回最初的定稿俱来的。

  第十七、十八合回元妃,第一出“豪宴”,批:“‘一捧雪’中。副贾家之败。”第四十八回贾雨村代贾赦构陷石呆子,没收传家古扇献给贾赦。“一捧雪”玉杯象征石家珍藏的扇子,同是“怀璧其罪”。第七十五回甄家抄家,贾政代为隐匿财物,是极严重的罪名。但是第五回太虚幻境第十三支曲词说:“家事消亡首罪宁”。宁府除非乱伦罪旧案重翻,此外不过国孝家孝期间聚赌,也在第七十五回内。倒是荣府二老身犯重罪,与预言不合。二人的罪行与伏线都在这三回,是这三回间的一个连锁。

  第四十八回自平儿口中叙述贾赦派贾琏强买古扇不遂,却被贾雨村营谋得手,因此骂儿子无用,又气他回嘴,毒打了贾琏一顿。第七十二回林之孝报告贾琏:听说贾雨村贬降,“不知因何事,只怕未必真。”

  贾琏道:“真不真,他那官儿也未必保得长。将来有事,只怕未必不连累咱们,宁可疏着他好。”林之孝道:“何尝不是,只是一时难以疏远。如今东府大爷合他更好,老爷又喜欢他,时常来往,那一个不知。贾琏道:“横竖不合他谋事,也不相干。你去再打听真(了),是为了什么。”林之孝答应了,……

  第十七、十八合回贾政托贾雨村代拟园中匾对。第三十二回雨村来拜,有人来请宝玉:“老爷叫二爷出去会。”

  宝玉……抱怨道:“有老爷和他坐着就罢了,回回定要见我。”

  暗写雨村常来,贾政都接见。至于贾珍和他亲密,只有第七十二回林之孝提起过,但是只说贾珍贾政与他接近,反而不提贾赦。他拍上了贾赦的马屁,送了这么大一个人情,岂有不亲近他之理?更奇怪的是贾琏在古扇事件中是夹缝中人物,创深痛钜,明知雨村的阴谋牵涉他父亲的程度,此处竟说:“横竖不和他谋事,也不相干。”对他自己手下的总管,也不必撇清,唯一可能的解释是扇子公案是后添的,写第七十二回的时候还没有雨村贾赦的石呆子案。这事件全部在平儿口中交代的。第四十八回写薛蟠远行,香菱入园学诗,插入平儿来,支开香菱,向宝钗要棒疮药,叙述贾琏挨打因由,这一段是后加的,回目上也没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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