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谢冰莹 > 抗战日记 | 上页 下页
约法三章


  早晨四点钟的时候,就被勤务兵唤醒起来搬家。

  把被窝捆好后,每人发现多了一件小行李,都奇怪起来。原来这是上海妇女慰劳分会送给她们的慰劳袋,里面装了一双袜子,一块肥皂,一条毛巾和三颗橄榄,还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鼓励受者抗敌的标语。她们互相传看着,快乐得大笑大跳起来。

  ***

  大约走了有五里路的光景,我们到了金家宅,全团就在这里住下了。在两间堂屋里,取下门板来,用长凳搭成集体的床铺。这里因为离火线远了几里路,所以老百姓三分之二都没有逃走,她们都来围着看女兵。一个烂了脚的老头子,首先向我们要药,芝英给他把伤处洗净,然后涂了点二百二十,他感激得连声说了不知多少个“谢谢侬,谢谢侬。”

  我们是医生的消息,立刻传布了这个小村庄,于是眼睛痛的,烂手烂脚的,泻肚子的都来找我们了。

  我们趁着这个机会,就和他们大谈起东洋人的罪恶来,连小孩子都听得津津有味。我对团员们说:你们要记着,首先要给老百姓一点好处,他才高兴听你的宣传;如果在没有医病之前,就把救国的大道理和他谈,一定不会像此刻一样,收到这么大的效果的。

  饿着肚子,整整地开了三个钟头的会,首先报告上海各界抗敌救亡的情形,以及何香凝先生所希望于我们的几点。讲到不许谈恋爱上面,大家都脸红红地笑了;有两个特别红得厉害。我生怕她们将来出什么爱的乱子,所以把约法三章订出来:

  第一,如果发现有谁谈恋爱,经过两人以上负责证明者,(并且要举出事实)由团长或副团长召集个别谈语,用诚恳的态度劝告她。
  第二,假如她仍然继续恋爱,就给以多次严厉的警告。
  第三,经过几次的警告都不成,那么就在会议席上,宣布她在抗战期中谈恋爱的“罪状”征求全体同意,采取最后的手段,开除她!

  约法三章通过时,有的大声叫好,有的默不作声,我想将来难免不有“恋爱”事件发生,唉!真是伤脑筋的事。

  把宣传民众的方法讲完以后,就是下午两点了,吴军长和黄参议来,告诉我们许多关于前线的消息。

  这两天,我军天天打胜仗,光只俘虏都捉到七十几个,敌死伤一千余人,其中有一个少校官佐,还有许多地图及作战的计划书。

  听到这里,大家鼓掌,每个人好像那许多战利品,都是自己得来的那么高兴。

  也许因为太兴奋的缘故,十二点了,还不想睡,只好又吃安眠药。

  十月五夜,于金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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