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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文学生活 诗歌(1)


  平心而论,诗歌对我们生活结构的渗透要比西方深得多,而不是像西方人似乎普遍认为的那样是既对之感兴趣却又无所谓的东西。如上所述,所有的中国学者都是诗人,或者装出一副诗人的模样,而且一个学者的选集中有一半内容是诗歌。自唐朝以来,中国科举考试在测验重要的文学能力时,总是包括诗歌创作在内。甚至家有才女正待出阁的父母,有时是才女本人,在择婿时也要求对方能够写一手好诗。阶下囚经常因为能够写几首好诗而为掌握他生杀大权的人所赏识,并且重新获得自由或受到特殊礼遇。诗歌被视为最高的文学成就,被当作测试一个人文学技能的最为可信、最为便捷的方法。中国的绘画与诗歌紧密相联,在神韵和技巧上,即使不是完全一致,也是息息相关的。

  如果说宗教对人类心灵起着一种净化作用,使人对宇宙、对人生产生一种神秘感和美感,对自己的同类或其他生物表示体贴的怜悯,那么依著者之见,诗歌在中国已经代替了宗教的作用。宗教无非是一种灵感,一种活跃着的情绪。中国人在他们的宗教里没有发现这种灵感和活跃情绪,那些宗教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黑暗的生活之上点缀着的漂亮补钉,是与疾病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的。但他们在诗歌中发现了这种灵感和活跃情绪。

  诗歌教会了中国人一种生活观念,通过谚语和诗卷深切地渗入社会,给予他们一种悲天悯人的意识,使他们对大自然寄予无限的深情,并用一种艺术的眼光来看待人生。诗歌通过对大自然的感情,医治人们心灵的创痛;诗歌通过享受简朴生活的教育,为中国文明保持了圣洁的理想。它时而诉诸于浪漫主义,使人们超然于这个辛勤劳作和单调无聊的世界之上,获得一种感情的升华,时而又诉诸于人们悲伤、屈从、克制等感情,通过悲愁的艺术反照来净化人们的心灵。它教会他们静听雨打芭蕉的声音,欣赏村舍炊烟缕缕升起并与依恋于山腰的晚霞融为一体的景色,它教人们对乡间小径上的朵朵雪白的百合要亲切、要温柔,它使人们在杜鹃的啼唱中体会到思念游子之情。它教会人们用一种怜爱之心对待采茶女和采桑女、被幽禁被遗弃的恋人、那些儿子远在天涯海角服役的母亲,以及那些饱受战火创伤的黎民百姓。最重要的是,它教会了人们用泛神论的精神和自然融为一体,春则觉醒而欢悦;夏则在小憩中聆听蝉的欢鸣,感受时光的有形流逝;秋则悲悼落叶;冬则“雪中寻诗”。在这个意义上,应该把诗歌称作中国人的宗教。我几乎认为,假如没有诗歌——生活习惯的诗和可见于文字的诗——中国人就无法幸存至今。

  不过,要是没有某些特定的原因,中国的诗歌也不会在中国人的生活中获得这么重要的地位。首先,中国人的艺术与文学天才,使他们用充满激情的具体形象进行思维,尤工于渲染气氛,非常适合于作诗。他们颇具特色的浓缩、暗示、联想、升华和专注的天才不适合于创作具有古典束缚的散文,反而可以轻而易举地创作诗歌。如果像伯特兰·罗素所言:“艺术上他们追求高雅,生活上他们讲究情理。”那么,中国人长于诗歌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中国诗歌精巧,从不冗长,从来没有极大的伟力,但于创作完美的感伤的瑰宝、构勒神妙的情景却十分合适。它的节奏美使它充满了活力,它的神韵使它通篇生辉。

  中国思想的大趋势,使诗歌创作成为文学艺术活动中最荣耀的事情。中国的教育着重培养通才,中国的学术研究也着重于各种知识的融会贯通。像考古学那样十分专门化的科学很少,而中国的考古学家也总是保持着人之常情,能够对家庭生活和院中梨树发生兴趣,诗歌恰恰是需要一般性的综合力才可造就的产品。换言之,它需要人们有一种视生活为一个整体的能力。凡弱于分析的,必然强于综合。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缘由。诗歌基本上是饰以情感的思想,而中国人又总是用感情来思维,很少用理性去分析。无怪乎中国人把腹部看作一切知识和学问的贮藏所。这一点可见于这样一些说法:“一肚子文章”、“满腹经纶”等等。现在,西方心理学家已经证明腹部是贮藏情感的地方。由于没有人可以完全不用情感来思维,所以我倾向于相信人们是用腹部和脑袋同时思考的。思考时情感越多,肚肠对一个人的思想所负的责任就越大。伊莎多拉。邓肯说女子的思想起源于腹部尔后逐渐向上运动,而男子的思想则起源于脑袋而逐渐向下运动,我看中国人就是这种情况。这也正与著者关于中国人心灵女性化的理论(第三章)相吻合。英语中说一个人在思考如何作文时用“搜索脑筋”,而汉语里形容寻找诗文佳句则用“搜刮枯肠”。诗人苏东坡曾经在饭后问他的三位爱妾他肚子里装的是什么。最聪明的一位叫朝云,她回答说满肚尽是不合时宜的思想,中国人之所以能写出优秀的诗歌,是因为他们用肚肠来思考的。

  另外,汉语与诗歌之间也有关联。诗歌需要清新、活跃、利落,汉语恰好清新、活跃、利落。诗歌需要运用暗示,而汉语里充满意在言外的缩略语。诗歌需用具体形象来表达意思,而汉语中表达形象的词则多得数不胜数。最后,汉语具有分明的四声,且缺乏末尾辅音,读起来声调铿锵,洪亮可唱,殊非那些缺乏四声的语言之可比拟。中国的诗歌格律是基于调值的平衡之上的,就像英语的诗歌基于重音之上一样。四声分成两组:一种是“软”声调(称为平声),幽长游越;另一种是“硬”声调(称为仄声),包括上声、去声和入声。人声在理论上是以p、t、k结尾的,已经在现代国语中消失了,中国人要自己的耳朵训练有素,使之有节奏感,能够辨别平厌的交替。这种声调的节奏甚至可见于散文佳品之中,这一点也恰好可以用来解释中国散文的“可吟唱性”。任何人,只要有耳朵,就可以从约翰·拉斯金和沃尔特·佩特的散文中感受到这种声调的节奏。只要观察和对比一下拉斯金文章中用诸如“I”“m”“n”“ng”等“流音”结尾的词语与用诸如“p”“t”“k”等爆发音结尾的词语,就会发现这种声调的节奏分析起来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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