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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


  时间已嫌不足,再过几十天,新收的稻子也快卖光了。情况还是很坏,甚至邻近各地也是一样。苏东坡在失望之下,在九月后半月,又修一道表章,请求朝廷命官员在河南安徽买米,储存在扬州,以备在饥荒来临时发与湖泊地区的灾民。他的计划是,米要存在途中地方,万一不需要,仍可再运往京都。杭州则可以用同等值的钱货代替每年的供米。他的所请,又蒙批准,皇太后为此办法拨了一百万贯钱。

  东坡在第三道表章的附奏中说:
  “今年灾伤,实倍去年。但官吏上下,皆不乐检放。只如近日秀州嘉兴县,因不受诉灾伤词状,致踏死四十余人。大率所在官吏,皆同此意。但此一处,以踏死人多,独彰露耳。”

  太后若信赖官吏的报告,永远不知实情。他提醒太后,前朝曾有五十万人饿死,因为有钱无米。
  “若来年人户原不缺食,不须如此擘画,则臣不合过当张皇之罪,所不敢辞词。纵被诛谴,终贤于有灾无备,坐视人死而不能救也。”

  百万拨款的结果是这样:钱是在,但是没有买米。他的五十万石米也被人剥夺了。苏东坡和朝廷算账,官方坚称三十七万石米已经拨下来。苏东坡坚称,在三十六万石之中,元祐四年的二十万石,不应当算在元 祐五年份内,而且他上表呈请时十六万石已经在官仓之内了。接到圣旨说拨款若干是一件事,能通过官僚的手脚又是一件事。他在对抗官僚的长期作战中,曾写信给好朋友孔平仲说:“呜呼!谁能稍助我者乎?”

  苏东坡的计划是在那年冬天出卖官米。果不出他所料,米价飞涨。冬季一到,他开始出卖官仓存米。但是在元祐六年(一〇九一)二月,他被调离杭州,又被召至京都充任翰林学士。他离杭州时,所做的事尚未完成,他写信给继任的林太守,请他与所有的有关官员联系,以做决定。他告诉林太守,在前一个月,他曾经请求保留朝廷的五十万石贡米,林太守应当暂时保留此米,以等待前任苏太守最后上朝廷表章的批示为由,当然可以将解米进京一事安然拖延一段时日。那批米如不急用,到六月再送出,也不算太迟。

  苏东坡在赴京途中,顺便看看苏州及邻近各地的洪水灾区,以便与各省同僚会商办法。他发现整个地区尚淹没在水中,因为洪水尚未消退。那时正是春天,农人还希望水能及早退去,以便春耕。农田之在低处者,显然无望,在高处的农田里,他看见老翁与女人昼夜忙于往外放水,以人与天气对抗,似乎并无把握。因为雨还在继续下,刚刚淘去些水,不久水又满了。饥荒已然来临,人民开始吃稗糠,平常都是喂猪吃的,现在与芹菜或其它等青菜混合煮食。由于缺乏干柴,人民只好生食,好多人因此患肚胀。苏东坡在表章里曾说:
  “并是臣亲见,即非传闻。春夏之间,流殍疾疫必起。”

  苏东坡去了,饥荒来了,人民多病饿而死。真难以令人相信,苏东坡到达京都后,竟遭弹劾,说他夸大灾情,“论浙西灾伤不实”,而救百姓于饥饿竟成为政客打击他们惧怕的敌人使之失势的题目了。就朝廷而论,京都之内自然没有饥饿问题。湖泊地区也还有半数人民尚未饿死呢。那一年,苏东坡回到京都附近的颖州,就要看到长江以北的难民,为饥饿所迫,离乡背井,跋涉五百里,到达他的治下地区,他就要看到那幅饥荒难民图了。但是元 祐六年(一〇九一)五谷歉收的恶果还在后面,次年的饥荒就成了大灾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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