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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3.夜战

  在黑熊河高高的河岸上,燃着一大堆篝火。虽然天空中悬挂着月亮,但它的光芒无法穿透浓密的树梢。没有这堆篝火,四周会是一片漆黑。火焰照亮了一间木屋。木屋的屋顶与四面墙壁一样,都采用了所谓的护墙板,这些木板都是用意大利柏或红橡树的树干做的。正面的墙上留出了三个洞,大一点儿的洞作为门,左右两旁两个小一点儿的作为窗子。屋前燃起那堆已提及的篝火,大约二十个人围着篝火坐着,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得出,他们已同文明脱离很长时间了。他们衣衫褴褛,风吹、雨打、日晒使他们的脸变成了棕色。除短刀外,他们身上没有带武器;武器可能放在木屋内。

  火堆上面,有一口大铁锅,锅里正煮着一些大肉块。篝火旁放着两个已被掏空的大南瓜,瓜里盛着煮熟的蜜水,也就是蜂蜜酒。谁高兴了都能随便喝,或者从锅里盛一碗肉汤。

  这帮人一边吃喝,一边热烈地交谈,仿佛感到非常安全,没有人费力低声说话。倘若这些人猜测到敌人就在旁边,他们就会按照印第安人的方式让篝火保持着微弱的、近处才可以见到的火焰。靠墙放着长柄斧、短柄斧、锯子和其他工具,不难猜出,这些人是一群伐木工和核运工。

  这些伐木工、筏运工,是些特种的土包子。他们的活动不受场所限制。他们过着自由的、几乎是独立的生活。伐木工从这个地区漫游到另一个地区,从这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他们不喜欢探访他人和他人的住宅,因为他们的行业本来就是非法的。他们伐木的地方,并非他们所有。他们极少想到问问它是属于谁的。要是他们发现有适当的林区,而附近又有可让木筏顺利漂运的水域,他就开始工作,而不过问他们所利用的地方是属于国会还是属于私人财产。他们挑选出最好的树木,将其砍伐,对树干进行修剪和加工,将其连结成木排,让其顺流而下,以便在某个地方把木材卖掉。

  伐木工并非是个受人欢迎的客人。他们只取走最好的树干,把树砍下,截去树梢,让树梢留在地上。以后,新的幼芽、嫩枝在这些截下的树梢之间从旧的树根上长出来。它们与野生的葡萄藤和其它攀缘植物缠连成一个稳定的整体,形成一个茂密的原始森林,斧子砍,有时甚至纵火焚烧,都拿它没有什么办法。

  尽管如此,伐木工通常还是无忧无虑的,因为他们是强壮、勇敢的小伙子,别人不敢轻易同他们打架。当然他们一个人无法工作,总是许多人,多半是四个到八个或者十个人联合在一起干活。有时合伙的人更多。没有农场主会同这样一群人吵架,他们为占有一条树于,会拿生命去冒险。

  伐木工们过着艰苦、劳累、贫困的生活,但他们的报酬也并不微薄。当其他人干活时,一两个或者更多的伙伴——视群体大小而定——就关照吃饭问题。这些人是猎人,他们白天,有时夜晚也四处转悠,去“搞肉”。

  多野兽的地区,打猎是件轻松的事。但如果缺少猎物,打猎就艰苦了。忙于打猎,就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寻觅蜂蜜和其它美食,这样伐木工们就得连土包子平日不屑一顾的肉块,甚至内脏也吃掉。

  此时在黑熊河畔活动的这群人,有满钢的肉,不必忍饥挨饿,所以大家心情都很愉快,在艰苦的白天劳动结束后,很爱开玩笑。人们常讲述轻松愉快的或者引人入胜的经历。

  “我在奈厄布拉勒上面曾碰到过的一个人,你们大概认识吧,”一个白胡子老人说,“他是个男人,却被叫做姑妈。”

  “你也许是说‘杜乐姑妈’吧?”另一个人探问道。

  “是的,我说的就是他。你也遇到过他吗?”

  “是的,有一次。那是在得梅因,在一家旅店里,他在那里的出现引起了很大的轰动,男女老幼都取笑他。特别是有一个人,他让人家不得安宁,直到杜乐抓住他的腰部把他扔出窗外。此人没有再进来。”

  “我非常相信姑妈会做得出来,并为此而高兴。杜乐喜欢开玩笑,人家取笑他,他不反对。但是开玩笑不要越过一定的界限,不然他就会给人颜色看。再说,谁要是严重地侮辱他,我会亲自把他打翻在地。”

  “你,布伦特尔?为什么?”

  “因为我要感谢他救了我的命。我与他一起被苏族印第安人①俘获。我跟你们说吧,当时要是没有他的帮助,我就要被那些人送进天国啦。对付几个印第安人,我并不害怕。身处逆境时我也不爱啜泣。当时没有希望,我真的看不到出路。这个杜乐可是个无与伦比的机灵鬼。他让印第安人上了大当,使他们无法睁开眼睛看东西,于是我们就溜之大吉了。”

  ①据称,这个部族的印第安人体格健美而好斗。

  “这是怎么一回事?怎样发生和经过的?你说说吧!”

  “倘若你们觉得合适,我宁可闭口不说。讲述一件我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角色的事情,并不是件开心的事。我这样跟你们说就够了:今天我在这儿吃雄鹿,吃得津津有味,这我得感谢‘杜乐姑妈’。”

  “那你必定曾陷入到水深火热的困境了。年长的密苏里人①布伦特尔,以西部男子著称,天无绝人之路,只要尚有办法可想,他准能想出一个办法来。”

  ①属于现已灭绝的北美印第安民族。

  “可当时我没有想出来。我几乎是站在刑讯柱旁。”

  “这当然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刑讯往这玩意儿,实在是一个该死的发明!每当我想到这个词的时候,我就对印第安的小子们恨之入骨。”

  “那你就是不懂得你该做什么,该说什么。谁憎恨印第安人,谁就是错误地判断他们,就是没有好好地想过,红种人忍受过多大的痛苦。假如现在有某个人来把我们从这儿撵走,你怎么办?”

  “进行自卫,本该如此,或者付出生命的代价。”

  “难道这个地方是属于你的吗?”

  “我压根就不知道它属于谁。但我确实没有付钱买它。”

  “四周围的所有地方都属于印第安人。他们的地方被别人抢走,于是他们起来自卫,你就这样谴责他们吗?”

  “哦,你说的倒是对的。但红种人必须退让,必须灭绝。这是毫无疑问的。”

  “是的,他们将灭绝,因为我们杀死他们。这就是说,他不可以教养,所以就得死绝。文明不能一蹴而就,不是像子弹从抢膛一射出就可击中,就可以获得。这需要时间,需要很多时间。我对此了解得不是十分清楚,但我认为,这需要数百年时间。我们给了红种人时间吗?要是你把一个六岁的孩子送进学校,几个星期后他还未成为教授,你就对他拳打脚踢吗?我们对待印第安人大概如此。我不想替他们辩护,因为我从中一无所获。我在他们中碰到的好人起码像在白人中碰到的一样多,甚至还要多。现在我失去了美好的家园和家庭,得作为一个年迈的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西部地区四处乱走,这我得怪谁呢?怪红种人还是白人?”

  “这我可是无法知道的。这事你还从未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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