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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3.追歼克鲁米尔匪徒(1)

  匪首萨迪斯·恰比尔

  才上午9点,非洲的烈日就已灼人地照射着我们面前的山谷,不过我们俩却相当好地防止了酷热。在我们头顶上是一株巨大的乳香树伸展开的树枝,北风徐徐吹得它的羽状叶片飒飒作响,而大树的根部则浸泡在一条小河的凉水中,那条小河的水正试图快速地流到大河中去。

  我们是从君士坦丁省来的,昨天在弗里马山和马勒加山之间越过了突尼斯边界,然后又横穿了梅利斯干河。在吉维布巴山的陡峭的西坡,我们在无花果树和石榴树下扎下了我们的宿营地,今天往东骑马越过山峰,而现在是短暂的午间休息。

  我们想在傍晚到达赛雷阿本特,为此必须横穿梅莱尔干河,就是说我们要穿越干河中的柏树林、角豆树林和扁桃树林。

  “到卡夫还有多远呀?”我问我的佣人阿赫默德。

  “法国的度量单位大概是25公里,主人。”他回答说。

  他在阿尔及利亚已有很久了,因此熟悉法国的度量单位。

  “那么到赛雷阿本特呢?”

  “直线距离8公里,但我听说赛迪拉部落在那边草地上放牧。主人,我想见到我的亲人,父亲、母亲和……”

  他突然中断了他的话。

  “还有谁呀?”我问。

  “先生,你从来没有问过我是不是有一个妻子。我知道为什么你不问,但我告诉你,阿拉伯人把谈论他们的妻子和让人看到妻子面部的朝霞视为一种罪恶。赛迪拉人的妻子和女儿们具有鸽子的心,但却没有女舞蹈家的眼睛,她们不用把她们的脸遮起来。”

  “也就是说有两只鸽子的眼睛看着你时会照亮你的灵魂?”

  “我还没有老婆,但酋长阿里努拉比有一个女儿,叫莫哈拉,是芬芳的意思。她的双脚像是羚羊的脚,她的头发像是赛赫拉采达①的鬈发,她的眼睛像是天空中的星星,她的声音可爱得像午夜沙漠的歌唱,而她的步态就像是一位女皇漫步通过她的女奴行列时的步子。真主只有一位,但莫哈拉也只有一个!先生,你将会看到她,而你将赞扬我的幸福。这幸福比天还高,比海还深,并且比撒哈拉沙漠和地球上的所有国家还辽阔。”

  ①赛赫拉采达为《一千零一夜》中讲故事的妇女。

  他兴奋起来了。他的眼睛闪着光,他的棕色双颊变红了,而他的双手随着他说话做出灵活的动作。

  “那么莫哈拉,那位香姑娘,愿意做你的妻子吗?”我问他。

  “她愿做我的妻子。她是我白天的太阳,夜晚的梦,我行为的奖赏以及我所有思维的目的。先生,我很穷,但为了获得她,我从赛迪拉人的帐篷里走了出来。赞美真主,他赐福给我的手和脚!我已经赚了许多法郎和皮阿斯特①,但最乐善好施的是你对我的照顾。先生,现在我已有能力支付酋长为他的女儿向我提出的要求了。我是阿赫默德·萨拉赫,而且将是凡人中最幸福的人,如若真主喜欢的话!”

  ①埃及、土耳其等国的货币单位。

  “真主仁慈,但人类的命运已登录在圣经中,愿你生命之树发出像莫哈拉那样芬芳的花香,她已使你的灵魂陶醉了。”

  “先生,我的生命之树将会像天堂之树一样,永远满载花朵和果实,从其根部涌流出上千条凉爽泉水来。对面升起的是韦尔格拉山的高峰,它的山脚下是我弟兄们放牧的地方。让我们动身吧,以便我不会从幸福的海洋失落一滴水,我已经能听到它的波涛的哗哗声了!我们今天就能到达卡夫,尽管从此地到那边之间会有山脉和河流。”

  “好,上马!”

  他是对的。关于我的马匹,我不会把它和世界上任何一头牲口交换,而他的马,则是我迄今看到过的最好的马之一。他自己也是一个令人喜欢的男人。虽是中等身材,但有强壮和匀称的外形。他披着白色的斗篷,戴着飘动着的头巾,看上去像是撒拉丁大帝时期的人物。此外他忠诚老实和坦率,已磨炼得不怕艰苦和劳累,而且在任何危险面前都无所畏惧。此外他不仅能讲所有常用的方言,而且除阿尔及尔之外还曾在伊斯坦布尔呆过,故在那里有足够时间熟悉土耳其语。由于这些原因,他至今一直是我的一个十分难得的同伴,我习惯于更多地把他当作朋友而不是仆人。不久他就要离我而去,确实使我感到惋惜。

  我们沿着小溪在矮山坡上骑马而行,然后在山谷中向着河流走去。梅莱尔干河的水面并不宽阔,我们很容易就到达了彼岸,进入了一个不太大的、完全是平坦的林中空地,围在四周的是野生的橄榄树丛。

  “天啊,这是什么,先生?”阿赫默德突然问道,同时用手指向左边。

  我发觉在他所指的方向,也就是我们所在的上面,有一群羚羊从树丛中冲了出来,我立即产生了打猎欲望。

  “它们正向我们奔来,阿赫默德。它们正在奔逃!”

  “原来如此,先生。你看到了那只猎豹吗?它现在正快速在它们后面跑出丛林。我们怎么办?”

  “我们一起打猎,挡住羚羊的去路。我的马跑得比那些羚羊还快,你留在河边,我从右边绕过去。”

  “可是先生,我们可以这么做吗?那只猎豹肯定属于一位酋长,或许甚至于属于博尔兹埃米尔的。”

  “尽管如此,我们也照样做,走吧!”

  像从弓上飞出的箭,我的马匹快速穿过平原到了那边。羚羊群大概处于极大的恐惧中,它们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们,尽管距离已很近了。它们有两只弯曲的黑色曲柄状的角,上身是淡棕色而下面为白色,尾巴和侧面则为深棕色。我数了一下,有14只。我把双筒猎枪背在肩上,只取出了短猎枪,我可用此枪射出子弹而不必在每发间再装弹药。这支枪曾为我在美洲和亚洲帮了很大的忙,也将为我的正直的阿赫默德显示奇迹。

  现在猎豹已经追上了最后一只羚羊,远远一跳就抓到了它并将其撕裂。我勒住了我的马并让它看看枪,这只机敏的动物立即完全不动地站住了。正在我的第一枪响起的时候,我也看到从阿赫默德的枪支里射出的闪光,两只动物倒在了地上。这时灌木丛重新被冲开了,我看到了六个骑马的人,五个穿着阿拉伯服装,而第六个穿的是一种突尼斯高级官员穿的满是金线的制服,他的左臂上站着一只猎鹰。当他看到我们时愣了一下,然后拿下了猎鹰的头罩并将其抛向前方。那只猎鹰立即扑向了一只羚羊,不幸的是扑向了我在同一瞬间已经瞄准了的那一头,收回手指已经太迟了,因为我已经抠动了扳机——羚羊和猎鹰一起滚到了地上。我没有去管这些,而是转向急速冲过来的羚羊并再射出两颗子弹。但这时我听到了背后的马蹄声,有一只手抓住了我的手臂。

  “一条醉汉的狗,你怎敢在这里打猎并射杀了我的猎鹰!”他向我咆哮着。

  我转过身来,看见的是那位官员。他的眼睛闪着怒火,他的小胡子激烈地抖动着,而他本来气色很好的脸变得暗红。我不愿对这种话作出回答,并把他的手从我的臂上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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