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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波莎银行奇案(4)


  以上所说——请注意,这一点很重要——只是人们七点半时知道的案情。当然,随着时针的转动,人们了解到的案情越来越多。八点钟的时候,人们得知帕普金没有死。不过肺部受了重伤。到八点半的时候,又得知他不是被打中肺部,但子弹打穿了他胸骨下方的凹进处。

  九点正又得知帕普金的心窝安然无恙,但子弹打中了他的右耳并把它整个儿给打飞了。最后得知他的耳朵没有真的被打掉,也就是说,子弹没有一点不剩地刮掉他的耳朵,但擦伤了他的头部,把他给震懵了,假如子弹再往左偏那么一两英寸,那它就打中他的脑髓了。当然,从公众的兴趣来说,这已和被枪杀没什么区别了。

  的确,到九点钟的时候,人们在街上已看到帕普金本人。他头上斜扎着一条大大的绷带,在指点着劫匪的去向。再说银行看守员吉里斯,到八点时也弄清楚了,他也没有死。据说他的脑袋被打穿了,至于伤势是否严重纯粹只是猜测。事实上,到十点钟的时候,人们得知劫匪的第二颗子弹只在看守员的头上擦了一下,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他的脑袋和案发之前没什么区别。在此我得补充一句,原先关于血迹,沼泽和警犬的传闻是不确凿的。那红色的污迹有可能是血迹,但是当那些斑斑点点延伸到奈特利肉铺的地窖时,好像又变成糖浆了。不过对此仍有争议,有人说很可能劫匪非常狡猾,在血迹上倒了糖浆。

  另外人们也想起来了,玛丽波莎根本就没有警犬,尽管其他种类的狗应有尽有。

  因此,你瞧,到十点钟的时候,整个案件便变成了一桩无法侦破的迷案,而且从此以后将永远是悬案一桩了。

  并不是说证据不足。除了帕普金本人的案情陈述,还有吉里斯的陈述,另外还有晚上听见枪声并看见那个劫匪(有人说是一帮劫匪)跑过街道(有人说是走过去的)的所有人的陈述。显而易见,劫匪在销声匿迹之前跑遍了玛丽波莎半数以上的街道。

  但帕普金和吉里斯的陈述已足以说明问题。帕普金说他听见银行里有响动,便及时赶到了地下室,刚好发现劫匪蹲伏在过道里,那家伙个头很大,样子很凶,穿着一件厚重的外套。吉里斯的说法与此吻合,他也是在同一时刻听到了声音,只不过他开头把劫匪描绘成了一个又矮又瘦的家伙(不过,即使是在黑暗中,他样子也够凶恶的),穿着一件短夹克,但后来经过仔细回想,吉里斯意识到他开头把罪犯的个头给弄错了,他说罪犯的个头可能比帕普金说的还要大。吉里斯朝歹徒开了枪,帕普金先生恰好也是在同一时间开的枪。

  除了上述情况,剩下的全是谜团了,根本没法看清,没法猜透。

  十一点的时候,城里的侦探在银行的头头的邀请下来到了镇上。

  我真希望在那两个侦探在玛丽波莎东奔西走的时候,你能见见他们的派头——他们仪表堂堂,神情严肃,谁都猜不透他们的心思。看样子他们好像凭本能不动声色就把整个镇子摸透了。他们一声不响地去了史密斯旅馆,好像事先根本没打算上那儿去似的。他们站在吧台旁边。留心听人们的片言只语——你知道侦探们是怎样干活儿的,偶尔他们会允许旁边的一两个人——或许是他们的同党——给他们买一杯喝的,从他们喝的神情你可以看出他们仍然没有停止捕捉各种可能的线索。一旦发现有哪怕是一丁点儿线索,无论是在史密斯旅馆,还是在玛丽波莎饭店,或是在大陆旅馆,他们都会风驰电掣般地追过去。

  看一看他们那一天在镇子上下走动的情景——一言不发,作风严肃,冷静沉着——你就会感到他们那奇怪而危险的职业有多了不起了。他们整天都在镇上侦察,但外表却一点不动声色,让你根本意识不到他们是在履行其职责。他们一起在史密斯旅馆的餐厅里吃了晚饭,总共在那儿耗了一个半小时,为的是不让其他人嗅出他们的动机来。然后,当其他客人已走得差不多了的时候,他们又在酒吧后面向史密斯先生打探情况,以免受其他人干扰。史密斯先生好像马上就和他们热乎上了。他们与他个头一样,或相差无几。再说,旅馆老板和侦探之间素来是趣味相投的,他们都具有同一种高深莫测的缄默,而且都对公众的弱点了如指掌却心照不宣。

  再说,史密斯先生对侦探们大有用处。“伙计们,”他说,“我不太好太露骨地问深更半夜都有些什么人还没归家,在这个镇子上那是行不通的。”

  当那两个伟大的高手最终乘五点三十的火车回城的时候,很难说他们那神气十足、难以猜透的神色后面是否翻腾着一个线索的漩涡。

  但是,假如那两个侦探算得上英雄的话,那么帕普金算什么呢?请想象一下,帕普金头上扎着绷带,站在银行门口,正在谈论著半夜劫案,脸上带着只有英雄才配有的故意做出来的谦逊。

  我不知道你是否曾当过英雄,除了纯粹的欢乐,世界上再也没有可与当英雄相比的了。像帕普金这么个人,他从来都认为自己一无是处,这下子却突然变成了英雄,成了可以和拿破仑·波拿巴,约翰·梅纳德和轻骑兵突击队员相提并论的人物——噢,那感觉真是太棒了。现在,帕普金成了一名勇士,他自己清楚这一点而且因此获得了英雄所有的谦逊本色。事实上,我相信有人听见他说,他只不过是尽了一点自己的职责,他所做的事情别的人也会做的。然而当有人说“没错,是那么回事儿”的时候,帕普金投去默默的一瞥,这是受到伤害的英雄的默默的目光,其痛苦程度无法用语言形容。

  要是帕普金知道整个下午城里的报纸都在报道说他已以身殉职,他或许会感到更大的满足。

  那天下午,玛丽波莎法庭进行了开庭审讯——开庭的目的是对已死的劫匪进行调查——尽管他们还没找到尸体——看着他们让证人们排成一排,对他们反复进行盘问,真是太有意思了。到庭的有玛丽波莎一流的刑事律师尼文斯等,还有以佩帕莱法官为首的诸位法官大人,他们在对各位证人的盘问中所显示出来的机敏与狡黠,令你从内心里惊讶不已。

  他们首先传讯的是银行经理亨利·穆林斯,让他在证人席上呆了一个半小时。那激动人心的场面使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全场鸦雀无声,假使有一根大头针跌落到地上,你都能听得一清二楚。首先是尼文斯开始盘问。

  “你叫什么名字?”他说。

  “亨利·奥古斯托斯·穆林斯。”

  “干什么的?”

  “汇兑银行经理。”

  “什么时候出生?”

  “1869年12月30日。”

  然后,尼文斯站在那儿一声不吭地看着穆林斯。你可以看出来,在接着问下一个问题之前,他正在深深地思考。

  “你在哪儿上的学?”

  穆林斯回答得很爽快:“家乡的中学。”尼文斯又想了一会儿,然后问道:

  “那所学校有多少个男生?”

  “大约六十个。”

  “有多少教师?”

  “大约三个。”

  此后尼文斯停顿了好长一阵子,好像正在琢磨和消化那些证词似的,但最后他终于又想到了一点,他问道:

  “我知道昨天晚上你不在银行大楼。你上哪儿去了?”

  “在湖上打野鸭。”

  穆林斯此言一出,全场一片骚动,你要是能看看当时的激动场面多好啊。法官在椅子上往前一倾,迫不及待地问道:

  “打着了吗,哈里?”

  “那还用说,”穆林斯说,“打了大约六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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