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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赶路的人干杯


  “倒进去。”

  “可是我说,基德,这不是太凶了吗?威士忌加酒精已经够糟了,要是再加上白兰地,胡椒酱跟……”

  “倒进去,究竟谁在调五味酒啊?”马尔穆特·基德透过烟雾腾腾的蒸汽亲切地微笑着,“孩子,等到你在这一代跟我住得一样久,总是靠着打兔子、钓鲑鱼过日子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一年只有一次圣诞节。如果过圣诞节,却没有五味酒,那就等于说,虽然洞已经挖到床岩上,仍旧没有找到金矿矿脉。”

  “你说得对,”大吉姆·贝尔登很赞成基德的话,他是从马齐·梅——他的矿场里到这儿过圣诞节的,在过去的两个月里,人人都知道,他完全靠着鹿肉过日子,“你还没有忘了我们在塔纳纳河边一块儿配的那种烈酒吧?”

  “唔,我想是的。伙计们,要是你们看见就因为用糖和酸面团酿出了那样的烧酒,一大帮人全成了好斗的醉汉,心里一定很痛快的。这还是你出世之前的事了。”马尔穆特·基德,转过来对着斯坦利·普斯林说,普斯林是一个年轻的采矿专家,在北方住了两年,“当时,这一代没有一个白种女人,梅森想结婚。鲁思的父亲是塔纳纳族的酋长,他反对这件婚事,就像部落里其余的人一样。酒性很烈吧?嘿,我把剩下的一磅糖都用上了,这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酒了。你们真应该看看那一次追逐,顺着河追逐,一直又追过转运线。”

  “可是那个印第安女人呢?”刘易斯·萨沃埃问道,这个高个子的法国种加拿大人听得津津有味,因为去年冬天,他在四十英哩驿站的时候,就听到了这件无法无天的事。

  马尔穆特·基德,这个天生高谈阔论的人,于是毫不掩饰地讲起这个北方的洛钦瓦尔的故事①。不止一个到北方来冒险的粗鲁汉子觉得心弦紧张起来,茫然若失地怀念着阳光普照的南方,那儿的生活,总比徒劳无益地跟寒冷和死亡搏斗要好一点。

  〔①洛钦瓦尔:英国作家司各特的长诗《马密恩》中的主角,因为爱慕艾伦,在她结婚的那天将她抢走。这里系指梅森。——译者〕

  “我们正好在第一块冰融化的时候走上育空河,”基德在结尾的时候说,“她部落里的人只比我们晚了一刻钟。可是这样一来,就救了我们。因为第二次融冰,冲破了上游淤塞的冰块,把他们拦阻在河那面了。等到最后他们赶到奴克鲁克托的时候,全站的人都准备好了,在等着他们。至于结婚的事,你们问问这儿的鲁勃神父好了,他主持的婚礼。”

  这位耶稣会的神父取出了含在嘴里的烟斗,只流露着教长式的微笑来表示他喜悦的心情,这时候,在场的新教徒和天主教徒都有力地鼓起掌来。

  “我的天!”刘易斯·萨沃埃叫了起来,这段浪漫故事好像使他非常感动,“那个小小的印第安女人,咱们的梅森真勇敢。我的天!”

  接着,一杯杯用洋铁杯盛着的酒传递开了,浮躁的贝特尔斯就跳起来,唱起了他心爱的进酒歌:

  “有一个亨利·华德·比契尔,
  还有主日学校的几个教员,
  全喝起了黄樟根酿的酒;
  可是你照样可以打赌,
  要是这酒有个合适的名儿,
  那就是禁果酿的美酒。
  哎嗨呦,用禁果酿的美酒。”

  于是,所有的酒徒都大声合唱着:

  “哎嗨呦,禁果酿的美酒!
  可是你照样可以打赌,
  要是这酒有个合适的名儿,
  那就是禁果酿的美酒!”

  马尔穆特·基德的这种吓人的混合酒发生了作用:宿营地的人和过路投宿的人在那种暖烘烘的热力影响下,都活跃起来,围着餐桌,说笑话,唱歌,讲着过去冒险的故事。这些从十几个国家来的异国人,互相敬酒。那个英国人普林斯为“山姆大叔,新世界的早熟婴儿”干了一杯;美国佬贝特尔斯举杯“祝贺女皇,愿上帝祝福她”;萨沃埃同那个德国商人迈耶斯。也为阿尔萨斯|洛林碰杯畅饮起来。

  这时候,马尔穆特·基德站起来,手里端着酒杯,向油纸窗瞧了一眼,窗上结的冰霜足足有三英吋厚,“祝今天夜里赶路的人身体健康。但愿他的干粮足够维持到底,他的一群狗始终不垮;但愿他的火柴永远不会画不出火。”

  啪!啪!他们听到了熟悉的狗鞭的声音,马尔穆特那一群狗的呜咽般的嚎叫和一辆雪橇驶近木房的沙沙声。他们的谈笑渐渐消沉了,大家都在等待下文。

  “是个老手,先顾狗,再顾自己。”马尔穆特·基德悄悄地对普林斯说,他们听到狗咬东西的声音,像狼一样的嚎吠和痛苦的狺狺声,这些声音一传到他们的有经验的耳朵里,他们就知道那个陌生人正在打退他们的狗,喂他自己的狗。

  终于传来了预料中的敲门声,声音急促而有力,于是,那个陌生人进来了。灯光照得他睁不开眼睛,他在门口停了一会儿,大家趁此机会仔细地打量了他一下。他是一个很引人注目的人,穿着北极的羊毛皮和皮衣,简直跟画上的人一样。他有六英呎二三英吋高,宽宽的肩膀,厚厚的胸脯,配得非常匀称,一张修得精光的脸冻得红通通的,长长的眉毛和睫毛上都结满了白冰,狼皮大帽子的护耳护颈都松松地敞开来,他好像真的是冰霜世界里的一位国王,才从黑夜里走出来。他的厚呢夹克外面,系着一条子弹带,皮带上吊着两支柯尔特式自动手枪和一把猎刀,手里拿着一根必不可少的狗鞭,还背着一支口径最大,式样最新的无烟步枪。他走上前来的时候,尽管步伐很稳定,很有弹性,但是他们仍旧看得出他已经很累了。

  一阵尴尬的沉默,可是他热诚地招呼了一声,“伙计们,你们好吧?”就使他们很快感到自在了。马尔穆特·基德和他紧紧握起手来。他们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可是彼此久闻大名,一见面就相互认出来了。客人还没有来得及说明此行的目的,主人就迅速向他介绍了大家,并且把一杯五味酒硬塞到了他的手里。

  “有三个男人赶着八条狗拖的一辆柳条车身的雪橇,过去多久啦?”他问道。

  “那还是两天以前的事了。你在追赶他们吗?”

  “对,那是我的雪橇和狗。那三个该死的小子,简直是从我的鼻子底下把它们赶走的。我已经追上两天的路程——再追一程就赶上他们啦。”

  “估计他们会跟你拼一下吧?”为了不使谈话中断,贝尔登问道,因为这时候,马尔穆特·基德已经把咖啡放在炉子上,正忙着煎腌猪肉和鹿肉。

  这位陌生人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他的左轮手枪。

  “你什么时候离开道森的?”

  “十二点。”

  “昨天夜里吗?”贝尔登问,以为这是当然的事。

  “今天白天。”

  周围的人都啧啧称奇起来。这是很有理由的,因为这时正是午夜,在十二个小时内,在非常难走的冰河上跑了七十五英哩,这可是不能讥笑的。

  不过,他们的谈话不久就变得和个人无关了,大家都回忆着童年时的情景。在这位陌生的青年人吃起他那简陋的饭食的时候,马尔穆特·基德仔细地研究了一下他的相貌。不久,他就断定了这是一张正直、诚实、坦率的脸,他很喜欢这个人。这个陌生人年纪还轻,可是脸上已经牢牢地印上一道道劳碌辛苦的皱纹。他的脸色,虽然在谈话的时候很亲切,在休息的时候很温和,但是仍旧看得出,到了要动手的时候,尤其是在以寡敌众的时候,他那双蓝眼睛会射出严厉的,钢铁一样的光芒。他的宽大的牙床和方正的下巴说明了他的那种粗野的又顽强又不可制服的性格。不过,尽管他具有狮子一样的特性,他仍然有一种温和的,带着少许女人气的神色,说明了他是一个多情善感的人。

  “我就是这样和我的老婆结婚的,”贝尔登结束他求婚的动人故事说,“她说,‘爸爸,我们来了。’她父亲对她说,‘你这该死的,’然后又对我说,‘吉姆,你,你把你那套好衣服换下来,吃饭之前,我要你把那四十亩地给我大部分犁好。’接着,他扭过脸对她说,‘你,萨尔,你赶紧去洗盆子吧。’说完了,他好像用鼻子嗤了一声,和她亲了亲嘴。我真快活极了——可是他看见我还没走,立刻大吼了一声,‘你,吉姆!’我就连忙跑到谷仓里去啦。”

  “有孩子们在美国等着你回去吗?”陌生人问道。

  “没有,萨尔还没有生孩子就死了。我就是为了这个才到这儿来的,”贝尔登心不在焉地点起了烟斗,因为烟斗已经熄了,可是,接着他又高兴起来,问道,“你怎么样,先生,是结了婚的人吗?”

  作为答复,他打开怀表,把它从一根当做表链用的皮带上解下来,递了过去。贝尔登挑亮了油灯,细细地瞧着表壳里面,自言自语地粗鲁地称赞着,然后把它递给刘易斯·萨沃埃。萨沃埃喊了好几声“我的天!”之后,把它递给了普林斯,他们看出他的手在发抖,眼睛里平添一种异常的温柔神色。于是,这只表就从一只粗手里传到了另一只粗手里——表壳里粘着一张女人的照片,怀里抱着一个孩子,正是这些人想象中的那种叫人难以割舍的照片。还没有看到这种珍奇对象的人都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已经看过的都变得一声不响,想起了往事。他们都能够毅然承受饥饿的痛苦、坏血病的折磨,可以面对立刻可以置人于死地的荒野同洪水,而毫无惧色;可是这个陌生女人同孩子的照片,却使他们全变成了女人同孩子。

  陌生人收回他的珍宝的时候说,“我还没有见过这个孩子——据她说,是个男孩子,已经两岁啦。”他依依不舍地又向表里瞧了一会儿,才合上表壳,扭过头去,可是动作不够快,并没有来得及掩藏住他忍住好久的,像泉涌一样的眼泪。

  马尔穆特·基德把他领到一张床旁边,叫他上床躺下。

  “到四点整叫醒我。可别误了我的事。”是他说的最后几句话,过了一会儿,他便在筋疲力尽中呼呼睡着了。

  “我的天!他可真是个有闯劲的伙计,”普林斯称赞道,“带着狗赶了七十五英哩路之后,只睡三小时,然后又要开路。他是谁呀,基德?”

  “杰克·威斯顿德尔。在这儿待了三年,一无所有,除了他干活像牛马一样那种名声,可是他的运气要多坏有多坏。我一向不认识他。但是赛特卡·查理跟我讲过他的事情。”

  “这可真不容易,像他这样,有了这么年轻可爱的媳妇,居然会跑到这种荒凉的地方,白白浪费光阴。这儿的一年,足足抵得上外面两年。”

  “他的毛病是过分刚强固执。先前有两次赌钱,他也赚到了不少钱,可是都输光了。”

  说到这里,他们的谈话就给贝特尔斯的一阵喧叫声打断了,因为那张照片的作用已经开始消失。过了不久,他们就在粗鲁的狂欢里,忘掉了只有单调寡味的伙食和劳累磨人的凄凉岁月。这时候,只有马尔穆特·基德一个人似乎还没有忘掉一切,他焦急地向他的表瞧了很多次。有一次,他戴上无指手套和海狸皮帽子,走出小木房,到贮藏室里摸索着站起来。

  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等到指定的时间,他提前十五分钟叫醒了他的客人。这个身材巨大的年轻人,身体僵得厉害,必须激烈地揉搓一阵才站得起来。他吃力地摇摇晃晃走出了木房,发现他的狗全套好了,一切准备停当,只等他动身了。大伙都祝他一路顺利,能够很快地追上去。这也难怪,光着耳朵和手,面对着零下七十四度 (注:华氏温度)的寒冷天气,可很不好受。

  马尔穆特·基德送他上了大路,就热诚地握着他的手,嘱咐他几句。

  “你在雪橇上会找到一百磅鲑鱼子,”基德说,“狗吃这种东西走的路程,就像吃一百五十磅鱼走的路程那么远。你也许指望在佩利能买到狗粮,可是你买不到。”那个陌生人吃了一惊,眼睛里闪现出光芒,可是没有插嘴,“不到五指河,不论人食狗粮,你连一两也买不到。那是非常难走的二百英哩路程。到了三十英哩河,要留神没有结冰的地方,你一定得抄近路,走巴尔杰湖上那条快捷方式。”

  “你怎么会知道的?消息总不会传得比我还快吧?”

  “我没有听到什么消息,而且,我也不希望知道。不过,你追的那群狗根本不是你的。那群狗是去年春天,赛特卡·查理卖给他们的。但是,有一次,他跟我品评过你,说你很正派,我相信他的话。我已经看到了你的相貌,我很欢喜你那张脸。我已经看出……算啦,他妈的,你还是快点赶路,赶到海水那边。回到你老婆那儿去吧,还有……”说到这里,基德脱下手套,猛地掏出了他的皮口袋。

  “不,我用不着。”眼泪冻结在他的脸上,当他抽搐地紧握着基德的手的时候。

  “既然这样,那就别舍不得狗,只有它们一倒下来,就切断套绳。要买几条狗,就是十块钱一磅也应当觉得便宜①。你在五指山,小鲑鱼河同胡塔林卡可以买到狗的。还有,千万注意脚不要弄湿了,”这是他的临别赠言,“旅程一直维持在二十五英哩以上,如果低于这个数,你就生一蓬火,换换袜子。”

  〔①那儿的狗是论磅卖的。——译者〕

  才过了十五分钟,一阵叮叮当当的铃声宣布有新客人来了。开门之后,一个西北地区的骑警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两个赶狗的混血儿。他们跟威斯顿德尔一样,也是全副武装,神色很疲倦。那两个混血儿是生来会赶路的人,满不在乎,可是那个年轻的警察却累坏了。不过由于他那个民族的顽强固执的性格,他还是撑住了,可以说,只要他在路上不倒下来,他就撑得住。

  “威斯顿德尔走了多久?”他问道,“他在这儿歇过脚,是不是?”这些话简直是多余的,路上的雪橇痕迹早就清清楚楚地说明了一切。

  马尔穆特·基德看出了贝尔登的眼色,知道其中必有原因,就推脱搪塞地回答道:“走了好一会儿啦。”

  “爽快点,伙计,照实说吧。”警察训斥道。

  “你好像要马上找到他。难道说,他在道森出了什么乱子吗?”

  “他抢了哈利·麦克法兰四万块钱,在太平洋港湾公司的商店里换到一张西雅图的支票,要是我们不追上他,谁会拦住他,不让他兑现呢?他走了多久啦?”

  这时候,马尔穆特·基德已经发出了暗示,每一个人都收敛住诧异的眼色,这个年轻的警官看来看去,张张脸都跟木头人一样。

  他迈开大步走到普林斯面前,向他提出问题。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呢?虽然普林斯感到痛心,可是他瞧着他的同胞的坦率认真的脸色,仍旧用一些互相矛盾的话来回答他。

  这时候,警察偶然看到了鲁勃神父,知道他不能撒谎,“走了一刻钟了,”神父回答道,“可是他跟他的那一群狗已经休息了四个钟头。”

  “已经走了十五分钟,而且精神勃勃!我的天!”这个可怜的家伙又累又失望,不由得蹒跚地后退了两步,几乎昏倒,然后他就喃喃地说,他从道森赶到这儿,花了十小时的工夫,那群狗都累坏了。

  马尔穆特·基德硬塞给他一杯五味酒,接着,他就转身向门口走去,吩咐那两个赶狗的人跟着他走。可是暖和的房间同休息一阵的希望太诱人了,他们拼命反对。基德非常精通法国的方言土语,连忙注意地听着。

  他们赌咒发誓地说,那一群狗垮了,走不了一英哩路,就得开枪打死沙瓦希同巴比特它们,其余的狗也是一样糟。无论人和狗,都要休息一下才好。

  “借给我五条狗,行不行?”他转过身,对马尔穆特·基德说。

  可是基德摇了摇头。

  “我可以用康士坦丁队长的名义,给你开一张五千元的支票——这是我的证件,批准我,随意提款。”

  又是默默地拒绝了。

  “那我就要用女皇的名义征用你的狗了。”

  基德瞧了瞧自己的储备充足的武器库,表示怀疑地微微一笑,那个英国人了解自己的无能为力,就扭转身,向门口走去。可是那两个赶狗的人仍然反对,他于是回转身来,凶恶地骂他们是女人、杂种,那个年纪比较大的混血儿站起来的时候,气得一张黝黑的脸通红,而且痛快淋漓地回敬了几句,说要让领队的狗跑得筋疲力尽,把他埋在雪里才高兴。

  那个年轻的警官,鼓足浑身的劲儿,坚定地向门口走过去,装出很精神的样儿。可是他们都明白,而且很钦佩他这种骄傲劲儿。不过,他也掩盖不住掠过他脸上的一阵阵懊恼神情。那一群身上结满了冰霜的狗都蜷缩着卧在雪里,简直没有办法使它们站起来。这一群畜生在痛打之下哀嚎起来,因为赶狗的人们非常生气,非常残酷。后来,直到他们切断套索,把领队的狗巴比特拖了出去,它们才拉动了雪橇,走了起来。

  “这个该死的流氓,骗人的家伙!”“他妈的!根本就不是好人!”“一个贼!”“比印第安人还坏!”很清楚,大家都冒火了——首先,因为他们都受了骗,再者,在北方,诚实是最宝贵的品德,现在,连这样的道德也遭到了破坏,“知道这家伙干了坏事,还要帮他的忙。”所有人的谴责眼光都转移到马尔穆特·基德身上。这时候,他正在房间的角落里把巴比特安置得舒服一点,于是,他就站起来,默默把剩下的五味酒全斟在各人的杯子里,作为最后一巡。

  “今天晚上可真够冷的,伙计们——真是冷得刺骨,”他用这些不相干的话作为替自己辩护的开场白,“你们都赶过路,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要打落水狗。你们只听到一面之词。就拿那些跟咱们一锅吃饭,合盖一条毯子的人来说吧,谁也不比杰克·威斯顿德尔清白。去年秋天,他把所有的积蓄,四万块钱,交给裘·卡斯特尔到英国自治领地去买进股票。今天他本来会变成一位百万富翁。可是当时,他要在环城照顾一个生坏血病的朋友,而卡斯特尔干了什么事呀?他跑到麦克法兰的赌场里,把赌注加到最大限额,一下子全输光了。第二天,大家在雪地里找到了他的尸首。可怜的杰克本来打算今年冬天回家看望老婆和没见过面的孩子。你们要注意,他只拿走了四万块钱,正好是他那个伙计输掉的。好吧,他已经走了,你们打算怎么办呢?”

  基德瞧着周围审判他的这些人,看出他们的脸色都缓和下来,就高高地举起了酒杯,“那么,让我们为今天晚上赶路的那个人的健康乾一杯吧;但愿他的粮食够吃;但愿他那一群狗不跌倒;但愿他的火柴一画就着;愿上帝保佑他一路顺利,祝他幸福,祝他……”

  “让那个骑马的警察见鬼去吧!”贝特尔斯和大家碰着空杯子,大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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