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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宝石(2)


  最后,还有一位乡下打扮的英俊后生,身旁坐着位如花似玉娇小玲珑的姑娘,她那处女含情脉脉的娇羞正在化为年轻妻子爱意浓浓的红晕。她芳名汉娜,丈夫叫马修。名字虽质朴无华,对一双单纯的小夫小妻倒十分合适。在这群被大红宝石弄得神魂颠倒的人们中间,他俩似乎很不相称。

  同一座陋棚之中,同一堆火光映照之下,坐着这些形形色色的冒险者,全都专注于一个目标。不管谁先开口,最后总会说到大红宝石上来。有几位谈到把他们带到这儿来的详情。一位在自己遥远的国家听一个旅人谈到这颗神奇的宝石,立刻产生了亲眼一睹的渴望,非红宝石耀眼的光芒才能解除心头之痒。另一位则早在声名赫赫的史密斯船长航行到达这一带海域时,就在迢迢的海上领略过它的辉煌。结果这么多年都心神不安,干脆投入找它的冒险。第三位说道,有一回他出门打猎,在距白山以南四十哩的地方宿营,夜半醒来,只见大红宝石光芒四射,宛若流星,连树影都直往后退。大家谈到为寻找红宝石藏身处的无数次尝试,还有迄今为止使所有冒险者败下阵来的厄运,虽说追踪比月亮更亮,简直亮似太阳的宝石光辉似乎易如反掌。看得出来,每个人都在嘲笑别人自以为会比前人运道好的狂妄,却又同时遮掩不住以为自己一定走运的想法。为了减少大家过分乐观的希望,众人又重提那个印第安传说。说是有位神明在护着宝石,专门跟找宝者捣乱。不是把宝石从这座高山之巅移到那座高山之巅,就是在悬着红宝石的富于魔法的湖上唤起一层迷雾。不过这类说法均不足信。大家都认为,前人之所以失败,是由于不够精明或缺乏毅力,抑或迷宫般的森林、峡谷、崇山峻岭之中,有其它原因自然而然地阻挡了他们奔向某处的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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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史密斯(JohnSmith,1580~1637):英国航海家。1607年到达北美洲大陆的詹姆斯敦(美国弗吉尼亚州东部历史遗迹,英格兰人在北美最早的殖民地),并成为这块殖民地的首脑。

  谈话中断时,戴大眼镜的家伙环顾众人,以他永不消逝的冷笑,把大家挨个儿变成嘲讽的对象。

  “好啦,朝拜宝石的同伴们,”他说,“咱们来啦,七个男人外加一位漂亮姑娘——毫无疑问,她跟咱们当中任何一位白胡子老头都一样聪明。是啊,咱们来啦,为了一项共同的大事业。依我看,咱们现在倒可以都来说说,要是自己交好运,找到了红宝石,会拿它怎么办。披熊皮的朋友,你先说,打算如何消受一直在追求的这个宝贝呀,好伙计?天晓得你在这水晶山中已找了多久。”

  “如何消受?”上年纪的寻宝者苦涩地叫道,“我可没指望从中得到什么快乐,这号傻念头早过去啦!我一直在找这块混蛋石头,只因为年轻时傻乎乎的野心到老成了命定,只有找它我才有力量——它是我灵魂的动力——血中的暖流——骨中的精髓!我要是掉转头不去找它,就会一头栽倒在这诺奇山坡上死掉。这儿是通往这一带山区的门户啊。可要是我浪费了一辈子的光阴还能倒流,我还是不会放弃找到大红宝石的希望!一旦找到它,我要把它带到一个我知道的山洞里去,紧紧抱着它,躺下来等死,把它和我永远埋在一起。”

  “啊,坏蛋,就不为科学的利益想想!”卡卡福代尔博士嚷起来,满腔哲学家的愤怒。“你压根儿不配看到它的光辉,连远远地看都不配。它是大自然这个实验室制造出来的最最珍贵的宝石。至于我的目的,不过是一个有头脑的人想得到它的唯一目的。一得到它——我有种预感,诸位,这宝贝是特地留给我的,好使我在科学研究上的荣誉登峰造极——我要回欧洲去,把自己的余生都用来将它还原为最初的元素,还要把一部分宝石研成极细的粉末,把另一部分溶解于酸,或别的任何能溶解这么美妙的合成体的溶剂。剩下的,我打算给它放进坩锅熔化,或用吹管使它燃烧。采用这种种方法,我将得到一份精确的分析,最终将我的研究成果写成一本巨著,献给全世界。”

  “妙极了!”大眼镜赞道,“博学的先生,您也用不着为破坏这颗宝石有无必要而拿不定主意啦。反正只要仔细看看您的大书,咱们人人都能造出一颗宝石来。”

  “可老实说,”伊卡博德·皮戈诺斯特老板开了口,“我反对造出这种假货,因为这么干势必降低真宝石的市价,直说了吧,先生们,保住它的价格对我至关重要。我撂下日常的生意,把仓库交给伙计照料,在拿自己的信誉冒风险。再说,还有生命危险呐,说不定就给那些该死的异教徒野蛮人逮住——代价这么大,我却不敢请求教友们为我祷告一声,因为人家都认为,寻找大红宝石就跟与魔鬼做交易差不多。现在你们想想,我会这么委屈我的灵魂,我的肉体,我的名誉和财产,而连从中获利的一个合理机会都没有么?”

  “是啊,虔诚的皮戈诺斯特老板,”大眼镜表示同意,“我绝不会以为你有那么傻。”

  “没错儿,但愿不会。”商人道,“这颗大红宝石,老实说,我连一眼都没见过。它只要有人们传说的百分之一那么亮,就肯定比莫卧儿大帝视为无价之宝的那颗钻石还要值钱。所以,我打算把它带上船,航行去英格兰、法兰西、西班牙、意大利,或者只要是上帝的旨意,还可以去异教徒的国家。一句话,把这颗宝石卖给人间肯出最高价的帝王,让他把它镶在自己的王冠上。你们谁要是还有比这更明智的办法也请说说看。”

  “我有!你这利欲熏心之徒!”诗人叫道,“你难道以为世上再没比黄金更明亮的东西么,就打算把这颗宝石非凡的光芒也变成你已经在里头打滚的铜臭么?要是我,就把宝石藏进我斗篷下面,赶紧回到伦敦那条黑胡同里我的小阁楼间去。在那儿,日日夜夜,我要凝视着它,让我的灵魂汲取它的光彩。这光彩会浸透我的全部智力,在我写下的每一行诗中闪耀光芒。于是,我死后多年,大红宝石的灿烂光华仍会照耀着我的名字!”

  “说得好,大诗人!”大眼镜又开腔,“把它藏在你斗篷下面,你是说?嗨,它会从你斗篷的破洞里透出光来,让你像盏南瓜灯笼的!”

  “想想看!”维尔勋爵突然发话,不像对同伴倒像对自己,大约认为他们当中最出色的也完全不配跟他交谈——“想想看,一个披一领烂斗篷的家伙,竟敢说要把大红宝石弄到格拉布街的破阁楼上去!我不是早就主意已定,世上再没比大红宝石更适合装点我祖传城堡的门厅的么?它将在那儿世世代代放射光芒,使午夜亮如白昼,照耀着悬挂四壁的铠甲、旗帜和盾徽,使英雄们万古流芳。所以,其他人统统白费力气,不正是为了让我赢得它,把它做为我们崇高家族荣耀的象征么?再说啦,白山顶上的这块红宝石,还从没有过比维尔家大厅为它保留着的位置那么体面的地位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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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卧儿大帝(theGreatMogul):16世纪征服并统治印度的君主。
  格拉布街(GrubStreet):17世纪英国伦敦穷文人和雇佣文人集居的街道,即当今的弥尔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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