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伊迪丝·华顿 > 天真时代 | 上页 下页


  韦兰小姐的脸变成曙光般的玫瑰红色,她两眼发光地看着他。“如果你能说服妈妈的话,”她说,“不过,已经定了的事,干吗要改变呢?”他没有说话,只用眼睛做了回答。她信心更足地笑着补充说:“你自己告诉我表姐吧,我允许你。她说你还是孩子的时候,她常和你一起玩耍。”

  她把椅子向后推了推,给他让出了路。阿切尔怀着一种让全场的人都能看见自己的举动的愿望,立刻示威性地坐到了奥兰斯卡伯爵夫人身边。

  “我们过去的确常在一起玩,不是吗?”她问道,一面用严肃的目光看着他的眼睛。“你那时是个很讨厌的男孩,有一次你在门后面吻了我,但那时我爱上的却是你的堂兄范迪·纽兰,可他从来不看我一眼。”她的目光扫视着那些马蹄形排列的包厢。“啊,这场面多让我回想起过去的一切啊——我发现这里人人都穿灯笼裤或宽松裤,”她带着略微拖长的异国口音说,目光又回到他的脸上。

  这番话尽管表达的感情是令人愉快的,却竟然使他想到了威严的法庭,这一不相称的联想令年轻人感到震惊。而此时此刻,这个法庭就摆在她的面前,她的案子正在进行审理。没有什么东西比不合时宜的轻率更有伤大雅了。他有点生硬地回答说:“是啊,你离开这儿已经很久了。”

  “啊,好像有好几百年了。太久了,”她说,“让我觉得自己已经死了,被埋掉了,而这方亲切的故土就是天堂。”说不清是什么理由,纽兰·阿切尔只觉得这样形容纽约社会就更加失礼了。

  3

  事情还是按老样子进行,一成不变。

  在举办一年一度的舞会的这天晚上,朱利叶斯·博福特太太决不会忘记去歌剧院露露面。真的,为了突出她执掌家务的全能与高明,显示她拥有一班有才干的仆人,能够在她不在时安排好招待活动的种种细节,她总是在有歌剧演出的晚上举办舞会。

  博福特家的住宅是纽约为数不多的有舞厅的住宅之一(甚至先于曼森,明戈特太太家和黑德利·奇弗斯家)。正当人们开始认为在客厅的地板上“乒乒乓乓”把家具搬到楼上显得“土气”的时候,拥有一个不作他用的舞厅,一年364天把它关闭在黑暗中,镀金的椅子堆在角落里,枝形吊灯装在袋子里——人们觉得,这种无庸置疑的优越性足以补偿博福特历史上任何令人遗憾的事情。

  阿切尔太太喜欢将自己的社交哲学提炼成格言,有一次她曾说:“我们全都有自己宠幸的平民——”虽然这句话说得很大胆,但它的真实性却得到许多势利者暗中的承认。不过博福特夫妇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平民,有人说他们比平民还要差。博福特太太确实属于美国最有名望的家族之一,她原本是可爱的里吉纳·达拉斯(属于南卡罗来纳的一个家系),一位分文不名的美人,是由她的表姐、鲁莽的梅多拉·曼森引荐到纽约社交界的,而梅多拉·曼森老是好心做坏事。谁若是与曼森家族和拉什沃斯家族有了亲缘关系,那么谁就会在纽约上流社会取得“公民权”(像西勒顿·杰克逊先生说的那样,他早年经常出人杜伊勒利王宫);但是,有没有人会因为嫁给朱利叶斯·博福特,而不丧失这种公民权呢?

  问题在于:博福特究竟是何许人?他被认为是个英国人,彬彬有礼,仪表堂堂,脾气很坏,但却诙谐好客。他原是带着老曼森·明戈特太太那位英国银行家女婿的推荐信来到美国的,并很快在社交界赢得了重要地位;然而他生性放荡,言辞尖刻,而他的履历又很神秘。当梅多拉·曼森宣布她表妹与他订婚的消息时,人们认定,在可怜的梅多拉长长的鲁莽纪录中又增加了一次愚蠢行动。

  然而愚蠢与聪明一样,常常会给她带来良好的结果。年轻的博福特太太结婚两年之后,人们已公认她拥有了纽约最引人注目的住宅。没有人知道这一奇迹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她懒散驯服,刻薄的人甚至称她果笨。但她打扮得像个玩偶,金发碧眼,珠光宝气,变得一年比一年年轻,一年比一年漂亮。她在博福特先生深棕色的石头宫殿里登上宝座,无须抬一抬戴钻戒的小手指便能把整个社交界的名人都吸引到身边。知情的人说,博福特亲自训练仆役,教厨师烹调新的菜肴,吩咐园丁在温室中栽培适宜餐桌与客厅的鲜花。他还亲自挑选宾客,酿制餐后的潘趣酒,并口授妻子写给朋友的便函。假若他果真如此,那么,这些家务活动也都是私下进行的;在社交界面前出现的他,却是一位漫不经心、热情好客的百万富翁,像贵宾一样潇洒地走进自己的客厅,赞不绝口地说:“我妻子的大岩桐真令人叫绝,不是吗?我相信她是从伦敦国立植物园弄来的。”

  人们一致认为,博福特先生的秘密在于他成功的处事方法。虽然有传闻说,他是由雇佣他的国际银行“帮助”离开英国的,但他对这一谣言跟对其他谣言一样满不在乎。尽管纽约的商业良心跟它的道德准则一样地敏感,但他搬走了挡在前面的一切障碍,并把全纽约的人搬进了他的客厅。二十多年来,人们说起“要去博福特家”,那口气就跟说去曼森·明戈特太太家一样地心安理得,外加一种明知会享受灰背野鸭与陈年佳酿——而非劣酒与炸丸子——的满足。

  于是,跟往常一样,博福特太太在《朱厄尔之歌》开唱之前准时出现在她的包厢里;她又跟往常一样在第三幕结束时站了起来,拉一拉披在她可爱的肩膀上的歌剧斗篷,退场了。全纽约的人都明白,这意味着半小时后舞会即将开始。

  博福特的家是纽约人乐于向外国人炫耀的一处住宅,尤其是在举办一年一度的舞会的晚上。博福特夫妇是纽约第一批拥有自己的红丝绒地毯的人。他们在自己的凉棚下面,让自己的男仆把地毯从门阶上铺下来;而不是像预订晚餐和舞厅用的椅子一样从外面租来。他们还开创了让女士们在门厅里脱下斗篷的风习,而不是把斗篷乱堆到楼上女主人的卧室里,再用煤气喷嘴重卷头发。据悉博福特曾经说过,他认为妻子所有的朋友出门时都已由女佣替她们做好了头发。

  而且,那幢带舞厅的住宅设计得十分气派,人们不必穿过狭窄的过道(像奇弗斯家那样),便可昂首阔步地从两排相对的客厅(海绿色的、猩红色的。金黄色的)中间走进舞厅。从远处即可看到映在上光镶花地板上的许多蜡烛的光辉。再往远处看,可以望见一座温室的深处,山茶与桫楞的枝叶在黑、黄两色的竹椅上空形成拱顶。

  纽兰·阿切尔到达稍微晚了一点,这符合他这样的年轻人的身份。他把大衣交给穿长丝袜的男仆(这些长袜是博福特为数不多的蠢事之一),在挂着西班牙皮革、用工艺品和孔雀石镶嵌装饰的书房里磨赠了一会儿——那儿有几位男子一面闲聊一面戴跳舞的手套——最后才加入到博福特太太在深红色客厅门口迎接的客人之中。

  阿切尔显然有些紧张不安。看完歌剧他没有回俱乐部(就像公子哥儿们通常那样),而是趁着美好的夜色沿第五大街向上走了一段,然后才回过头朝博福特家的方向走去。他肯定是担心明戈特家的人可能会走得太远,生怕他们会执行明戈特老太太的命令,把奥兰斯卡伯爵夫人带到舞会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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