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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然而,卡米、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只得以后再观察这个现象了,不管这些家伙是否应该被划归到动物与人之间的过渡物种一类中去,此刻,他们正操着听不懂的语言将卡米他们推向一个小茅屋。其他的土著看着卡米、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并没有显露出太惊奇的样子。门在卡米他们身后关上了,这下他们可是完全被囚禁在这间小茅屋里了。

  “好极了!……”马克斯·于贝尔说,“最令我吃惊的是,那些奇怪的家伙好像并不太注意我们!……他们是不是已经见过人类了?……”

  “这有可能,”约翰·科特说,“我们得想办法知道,他们是否有给犯人提供食物的习惯……”

  “或者他们是不是有吃掉犯人的习惯!”马克斯·于贝尔加了一句。

  没错,既然非洲的一些部落,如穆布图等部落的土著仍然有吃人的习惯,那么,这些看起来丝毫不逊于穆布图土著的家伙为什么不会吃自己的同类——或者是与同类相象的人类呢?……

  无论如何,有一点是无可辩驳的:这些家伙是一种比鲍尔内奥的猩猩、几内亚的黑猩猩、加蓬的大猩猩更高级的类人猿,他们与人类最接近。是的,他们知道怎样点火、也知道如何利用火:例子便是宿营地的篝火,以及带领卡米他们穿越这片森林时向导手里的火把。现在我们终于可以知道:在森林边缘的那些移动的火光肯定是大森林的这些奇怪的居民点燃的。

  说实话,以前人们就曾经猜测一些4手动物会使用火。爱米尔·帕莎曾讲述过这样一件事:在夏夜的穆绍克高尼森林里,一群点燃火把的黑猩猩一直走到了农田去偷盗作物。

  还有一点需要补充的是,这些尚不知其种类的家伙在站姿和行走方面都和人一样。其他任何一种4手动物都不能比他们更配得上“猩猩”这个名字,这个名字的意思是“森林里的人”。

  “另外,他们还会说话……”约翰·科特和同伴们讨论了一些有关空中村落居民的问题之后说道。

  “是啊,他们会说话,是因为他们有用来表达自己思想的词汇,”马克斯·于贝尔嚷道,“我倒很想学学‘我快饿死了!’……‘我们什么时候吃饭?’……这两句话!……”

  在这3个囚犯中,卡米是最为震惊的一个。在他的头脑中,他很少接触到有关人类学方面的问题,他只知道,这些家伙不是动物,这些动物并不是猴子。这是些会走路、会说话、会点火的生活在村落里的猴子——还是猴子。他觉得乌班吉河这片森林里还有这样不为人知的家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这些家伙“在许多方面天生就与他们这些土著很相象”,这一点令这个黑非洲的土著——卡米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囚犯一般分为两种:顺从的和不顺从的。约翰·科特和卡米——尤其是那个没有耐心的马克斯·于贝尔——他们可不属于第二类囚犯。他们被关在这个小茅屋里不仅不舒服,而且由于那不透光的墙壁,他们根本看不到外面。除此之外,他们也为将来感到担心,也不知道这次遭遇的结局将会如何。现在,他们个个饥肠辘辘,上一顿饭还是15个小时以前吃的呢。

  不过,他们可能还有一线希望,这就是朗加救起的那个小家伙也住在这个村落里——这很可能是他出生的地方——他们正在他的大家庭里。我们估且先把这个村落称为乌班吉河大森林护林员的家吧。

  “既然这个小家伙被人从漩涡里救起来了,那么我们可以认为朗加也一样得救了……”约翰·科特说,“他们是不会分开的,另外,若是朗加知道有3个男人被带到这个村落里,他怎么会不明白是我们呢?……而且,他们根本没有虐待我们,很可能他们也不会虐待朗加……”“显然,朗加救起的那个小家伙安然无恙,”马克斯·于贝尔推断,“可是朗加怎么样了呢?……什么也不能证明我们可怜的朗加没有在庄森河中遇难!……”

  是的,什么也不能证明。

  正说着,由两个身强力壮的家伙守卫着的那扇小茅屋门打开了,朗加出现了。

  “朗加……朗加!……”两个朋友同时嚷了起来。

  “我的朋友马克斯……我的朋友约翰!……”朗加答应着扑到了他俩怀里。

  “你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卡米问他。

  “昨天上午……”

  “你怎么来的?……”

  “有人把我带到了这里……”

  “把你带到这里的那些人肯定比我们走得快,是吗,朗加?……”

  “是的,特别快!……”

  “是谁带你到这儿来的?……”

  “把我救起来的那些人当中的一个……也正是他们救了你们

  ……”

  “是一些人吗?……”

  “是的……是人……不是猴子!……不!他们不是猴子。”小朗加一直都这么肯定。总之,这是些特殊种类的家伙,是带“负号”的人类……他们是过渡到原始人之前的一个种类,也许他们是不属于动物的猿人典型……

  当湍流将他们淹没时,朗加曾以为再也见不到马克斯和约翰了呢。现在,朗加不停地亲吻着约翰和马克斯的手,然后,他简短地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当木筏撞到岩石上时,他们也掉进了漩涡,他和里—玛依……

  “里—玛依?……”马克斯·于贝尔叫了起来。

  “是的……里—玛依……这是他的名字……他指着自己向我重复了好几遍:‘里—玛依……里—玛依……’”

  “这么说他有个名字喽?……”约翰·科特说。

  “当然了,约翰!……当我们说话时,给自己起个名字不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吗?……”

  “那么,这个部落,这个民族,”约翰·科特问道,“他们是否也有一个名字呢?……”

  “是的……瓦格第……”朗加回答,“我听到里—玛依叫他们瓦格第!”

  这个词实际上并不属于刚果话。总之,不管他们是否叫瓦格第人,反正当灾难发生时,这些土著的确是在庄森河的左岸。一些土著跑到堤坝上,跳下河去救了卡米、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另一些则救了里—玛依和朗加。随后,朗加失去了知觉,他记不起后来到底还发生了什么事,他还以为他的朋友们都在湍流中淹死了呢。

  当朗加苏醒时,他发现自己正在一个健壮的瓦格第人怀中,这是里—玛依的父亲,而里—玛依则躺在“恩高拉”——他妈妈的怀中!有一点必须说明:在朗加救起小里—玛依之前,这个小家伙已经在大森林里迷失了好几天,当时他的父母正在寻找他。我们知道朗加是怎样将他救起来的,如果没有朗加,小家伙早就淹死在河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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