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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向西南方向前进的过程中,动物留下的足迹少多了。他们得在茂密的荆棘丛中和藤萝中开辟出道路。藤萝枝枝蔓蔓,盘绕成结,须用砍刀砍断方可。碰巧,他们又赶上了一场连续下了几个小时的大雨。然而,由于枝叶非常浓密,地面上仅仅落下了若干雨滴。不过,在一块空地处,卡米就能用他那个空葫芦接满雨水了。为此,大家都感到非常高兴。卡米曾经想在草丛中寻找一条小溪,但没能找到。草丛中鲜有动物出没,也少有可行走的道路。

  “没有一点迹象表明这附近有一股水流,”当大家在晚间停下来休息时,约翰·科特宣布说。

  于是,大家不得不做出这样一个结论:那条在小山丘附近流淌的水流肯定是沿着森林外围的边缘流走了。

  然而,现在走的方向却是不容修改的,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沿这个方向,肯定能抵达乌班吉流域。

  “虽然,”卡米观察后说道,“我们前天在宿营地看到的那股水流没有流经这里,但也许我们沿这个方向还有可能发现另外一条河流呢!”

  3月11日到3月12日的这一夜可不是在一棵棉树根下度过的。这是一棵高大的“邦巴克斯”树,它那高达百余法尺的匀称树干耸立在铺有厚厚的植物地毯的地面上。

  他们像前一夜那样轮流值夜。他们的睡眠最多也只会被几声水牛和犀牛的哞哞叫声所打扰。大家根本不用担心在这夜间的合唱声中会夹杂狮子的低吼声,因为这种可怕的野兽是不会出没于中非这片森林里的。它们生活在纬度更高的地区,其活动范围在刚果以北和苏丹以南这片濒于撒哈拉沙漠的地带。而这里厚厚的荆棘丛则不适宜这些唯我独尊、喜爱自由的百兽之王——专制之王而非君主立宪制度下的国王生活。它需要更广阔的空间和日照充足的平原,只有在这些地方,它们才能自由自在地驰骋。

  这一夜,他们既没有听到水牛的哞哞叫声,也没有听到河马的呼噜声——这是很遗憾的。为什么呢?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如果能够碰到这种水陆两栖动物,那么,这将意味着水流就在附近不远处了。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时,他们便出发了。马克斯·于贝尔放枪打死了一只个头像驴、确切地说是像斑马那么大的羚羊。斑马的个头介于驴和马之间。这是一只“奥里克斯”羚羊 (“奥里克斯”羚羊:属于撒哈拉特产的马尾羚——译者注),它全身那红葡萄酒色的毛皮上规律地点缀着道道黑色斑纹,斑纹从颈部一直延伸至后臀部。这只羚羊腿部的毛色偏白,上面点缀着黑色斑点,黑色的尾巴还不时扫着地面。在它的颈下喉部也有一簇黑毛。这只漂亮的羚羊头上长着一对一米长的犄角,根部有30多个小环圈。这对犄角优雅地向外侧稍微弯曲,呈现出一种大自然中少见的对称性。

  “奥里克斯”羚羊的这对犄角可以用作防御武器,使它们甚至能够抵御非洲北部或中部地区狮子的进攻。可是这一天,这头被猎手瞄准的羚羊却没能逃过向它打来的这漂亮的一枪。子弹穿过它的心脏,羚羊一下子便被击中了。

  这样一来,他们几天都不愁没食物可吃了。卡米负责将肉撕成碎块。朗加要求和他一起干活,这项工作持续了一个小时。工作完成之后,他们继续开始新的旅程。

  “哦!我的天哪!”约翰·科特说道,“我们在这里可以弄到最便宜的肉类,只要花上一颗子弹就行了……”

  “当然条件是必须身手敏捷……”卡米补充说。

  “尤其还要运气好,”马克斯·于贝尔又加了一句。他比他的同行们——一般的猎手要谦虚多了。

  虽然一直到现在,卡米和他的同伴们都还只是为了打猎才开上几枪,可是在这一天,他们却不得不开枪自卫了。

  在整整一公里距离之内,卡米都认为有必要开枪击退一群猴子的进攻。这群猴子忽左忽右不停地移动着,有的在树枝间窜跃,有的则在矮树丛中蹦跳、跨越,其灵活程度恐怕连最灵活的体操运动员看了都要嫉妒。

  这里面有好几种大个头的4足动物。比如那3种不同颜色的狒狒,就连某些野兽见到它们都会惧怕3分。黄的像阿拉伯人,红的如美国远西地区的印第安人,黑的则像卡褐里人 (卡褐里人:17、18世纪的地理学家称非洲赤道以南的邦国人为卡褐里人)。还有在那里扮鬼脸的“高罗布”猴 (高罗布猴:非洲的一种猴子,手指很短,毛长且如丝般光滑,属于瘦猴的一种),这些可是猴子中的真正纨绔子弟,它们是猿王目中体态最优雅的一类。“高罗布”猴不停地用爪子梳理、抚摸着它们这身白色的毛皮,怪不得它们因而得名“穿披肩的高罗布猴”呢。

  这群猴子在中午时分聚集在一起用毕午餐之后,于下午2点钟便散开了。而此时马克斯·于贝尔、约翰·科特、卡米和朗加也踏上了一条一望无际的较为宽敞的道路。

  虽说他们应该庆幸找到了一条非常好走的小路,可是,他们在这条路上碰到的动物就颇令人遗憾了。

  他们走了没多远便听到两头犀牛长长的低吼声,此时还不到下午4点钟。卡米一点儿也没搞错,他要求同伴们停下来。“这些犀牛可是些难缠的家伙!……”他一边说着,一边举起了斜挎在肩上的卡宾枪。

  “非常难缠,”马克斯·于贝尔说,“可是,它们只不过是些食草动物……”

  “但却是危险的食草动物!”卡米补充说。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约翰·科特问。

  “我们试着在经过它们时不要被它们发现,”卡米建议道,“或者至少我们应该在这些坏家伙走过时藏起来……也许它们不会发现我们?……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要做好开枪的准备,因为一旦我们被发现时,它们会袭击我们的!”

  几个人检查了他们的卡宾枪,看看子弹是否已经上膛待发。然后,4个人走出小道,藏入小路右边厚厚的荆棘丛中。5分钟之后,低吼声更大了,此时出现了两头巨大的、全身几乎没有毛的“凯特劳拉”种犀牛。它们大踏步地走着,高昂着头,臀部还有一条卷曲的尾巴。

  这种动物身长近4米,竖着两只耳朵,四肢又弯又短,口鼻部有一只角,可以用于攻击。犀牛的下颌非常坚硬,甚至在它咀嚼长有硬刺的仙人掌时也丝毫不会有所损伤,就好像驴子咀嚼蓟、飞窜、起绒草等有刺茎的菊科植物那样轻松。

  两头犀牛突然停了下来。卡米的同伴们知道自己被发现了。一头犀牛——这头巨型家伙的皮肤既粗糙又干燥——靠近了荆棘丛。

  马克斯·于贝尔举枪瞄准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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