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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时间和地点都有利于思索;教堂的钟敲响了十二点,把匹克威克先生从沉思中惊醒。钟声的第一下很庄严地送进他的耳朵;但是钟声停止的时候,再一次的寂静是他不能忍受了;——他几乎觉得他好像失掉一个伴侣。他神经紧张起来和激动起来;连忙脱了衣服,把火放在炉架上,钻进了床。

  他感到十分的疲困但是又睡不着,辗转反侧,这种不愉快的心情是人人都经历过的。这时候的匹克威克的情形正是如此:他先往这边翻个身,又往那边翻滚;耐心地闭着眼睛像是在哄自己入睡。没有用。不知是因为白天做不习惯的劳力劳动呢,还是因为天热,还是因为白兰地和水,还是因为陌生的床,——不论是因为什么吧,反正他脑子里很不舒服地不断回想楼下的那些怪相的图画,并回想他们在晚上因为这些图画而谈起的一些古老的故事。转侧了半小时之后,他得到一个不偷快的结论,硬想睡是没有用的了,因此他爬了起来,并且穿上了一部分衣服。他想,随便找一些事做总比躺在那里糊思乱想的好。他看看窗户外面——外面很黑。他在房里走走——又是非常寂寞。

  他从门到窗子、又从窗子到门到转了几趟,这时他第一次想到了牧师的稿本。这个主意不坏。假使它不能使他发生兴趣,那也许会使他睡觉的。他把它从口袋里拿出来,拉过一张小桌子靠在床边,弄亮了灯光,戴上了眼镜,静心读起来。字迹很奇怪,纸张并不好。而且题目就教他吃了一惊;他不免若有所见地对房里环顾一眼。然而他又想屈服于这种感情之下是多么的荒谬,于是重新剪一剪烛心,读之如下:

  疯子的手稿

  “不错!——一个疯子的!这话假使在许多年以前是多么刺我的心呵!它一定会引起我常常感到的那种恐怖;叫血液在我的血管里沸腾,以致恐惧的冷汗大颗大颗地冒出皮肤,怕得我的膝盖互相敲击!然而我现在欢喜它。它是一个好名字。请问有哪一个君王,他的发怒的睥睨能够像疯子的眼光这样让人害怕——他的利斧有疯子的半个拳头坚实?嗬!嗬!发了疯,这真是伟大!——被人从铁栏外面看狮子似的窥视——在漫漫的静夜咬牙切齿咆哮,应和着沉重的铁链的快乐的啷铛声——在干草里打滚和乱扭,陶醉于这种勇敢的音乐之中。疯人院万岁!它是一个难得的地方呵!

  “我还记得我怕发疯的时候;那时我常常从睡眠中惊醒,跪下来求上帝使我免了我们人类的这种灾难;我逃开了欢乐和幸福的情景,藏在什么孤寂的地方,把使人生厌的时间消磨在注意那要烧干我的脑汁的热狂的进展上面了。我知道疯狂是混在我的血液里了,我的骨髓里也有;上一代没有出现这种疫病,那末我是这种疫病复活的第一。我知道那一定是这样的:从前就是这样,而将来也永远是这样的;当我在一个拥挤的房间里缩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的时候,就看见人们在鬼话连篇,指指点点,并且对我看看,我知道他们是在互相谈论这注定要发疯的人;于是我又溜走了,独自快快地呆着。

  “我这样做了几年;这几年真是漫长的岁月。这儿的夜有时也是长的——很长;但是比起那几年的不眠的夜和怕人的梦,简直不算什么了。我一想起来就浑身发抖。那些又大又黑的人影,带着鬼鬼祟祟的和讥嘲的脸色,缩在房间的角落里,到夜里就俯在我的床上,引诱我发疯。他们用低微的耳语告诉我说,我的祖父就死在里面那屋的地板上,地板上粘满了他的血。

  是他在疯狂之中用自己的手弄出来的。我把手指塞住耳朵,但是他们高声直往我的脑里钻,叫得整个房间都回响起来,说是在他的上一代疯狂没有发作,但是他的祖父有好几年却被铁链把手扣在地上,为了防止他把自己撕成碎片。我知道他们说的是实情——我知道得很清楚。在我几年之前就已经发现了这些,虽然他们还想瞒着我!哈!哈!他们以为我是疯人,其实我可比他们狡猾。

  “最后,它落到我身上来了,我倒奇怪我以前怎么竟会害怕它。现在我能够走进这个世界了,能够和其中最好的人一同笑。一同叫了。我知道我疯了,但是他们甚至都没有怀疑。他们从前对我指指点点和斜眼看我,当时我并没有疯,只是担心将来某一天也许会发疯罢了,现在我已真正的疯了而他们却不知道,我想到我这样报复地作弄他们,真是满心欢喜!

  当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想到我把我的秘密保守如此之好,想到我的和善的朋友们要是知道了实情的话会以什么样的速度背弃我,这时我总是快活得大笑起来。当我和一个兴高采烈的家伙单独两人吃饭的时候,想到他如果知道坐在身旁的人是一个疯子,并且有力量也想把明晃晃的刀刺进他的心脏时候,那末他的脸色会变得如何的苍白,而且他会逃得多么迅速呵——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高兴得恨不得大叫起来。啊,这是愉快的生活啊!

  “财富为我所有了,财富向我涌来,我尽情沉醉于快乐之中,而这些快乐由于我知道我的秘密保守得越好也会增加千百倍。我承袭了一笔财产。法律——目光炯炯的法律,被骗过了,把争论中的巨产交给了一个疯子。头脑健全的明眼人的聪明哪儿去了?热心于找错处的法律家们的本领哪儿去了?疯人的狡猾骗过了所有的人。

  “我有了钱。人家是如何地拍我的马屁!我挥霍得很厉害。人家是如何地恭维我!这三个傲慢不逊的弟兄在我面前是何等的卑恭!还有那个白头发的老父亲——这样的谦逊——这样的敬重——这样恳切的友谊——是呀,他崇拜我。老年人有一个女儿,也就是那些青年人有一个姊妹;而他们五个人都穷。我是富有的;我娶了这女孩之后,我看见她的桔据的亲属们的脸上现出了胜利的微笑,因为他们想到他们的周密的计划和他们的那一大笔横财了。应该微笑的倒是我。微笑!要公然地大笑,揪起我的头发,开心地尖叫着在地上打滚。他们一点也没有想到他们把她嫁给了一个疯人呵。

  “且慢。假使他们知道,是不是就不会把她嫁给我?一个姊妹的幸福是以她丈夫的金子为背景的。我吹到空中的最轻的羽毛,是以装饰在我身体上的美丽的铁链为背景的!”

  “智者千虑,必有所失。假使我没有疯——因为我们疯子虽然很聪明,有时候却会聪明一世,糊涂一时——那个女孩情愿去死,也不愿做我的使人妒羡的新娘子。我早该知道她的心是在另一个黑眼睛的男人身上,这人的名字我曾经听见她在一次不安的睡眠中低声说过;而她的献身于我,是为了解决家中的贫穷,是为了她的老父亲,以及他的兄弟们。

  “我现在已经记不得身材和面孔了,但是我知道那女孩子是很美的。我知道她是的;因为,有月光的夜晚,我从睡眠中惊醒,周围一切都寂然无声,我看见一个苗条和消瘦的人影一动不动地站在这小房间的一个角落里,长长的黑发技在背上,在非人间的风中飘动,眼睛紧盯着我,眼睛一眨不眨。嘘!我写下这话的时候,心里的血都发冷了——这个身影就是她的;面孔呢,非常苍白,而眼睛是玻璃似的发光;但是我很熟悉它们,这个身影纹丝不动;它绝不皱眉头、咧嘴,像有些时候挤满了这里的别的人影那样;但是它更使我害怕,甚至比多年前引诱过我的那些精灵更可怕——它是刚出坟墓的,而且非常像死了一样。

  “差不多有一年了,我看着这面孔越来越苍白;看着我的眼睛,充满了泪水,几颗泪珠滚下了她的两颊。却不知道原因何在。然而我终于找到了原因、它们不能长久瞒过我。她从来没有欢喜过我;我从来没有以为她欢喜过我;她藐视我的财富,憎恨她所过的豪华的生活;我倒没有料到这一点。她爱别人。这个我也从来没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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