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车尔尼雪夫斯基 > 艺术与现实的美学关系 | 上页 下页


  同时这个定义也太狭隘。“任何东西,凡是完全体现了那一种类的观念的,就显得美,”这意思也就是说:“美的事物一定要包含所有在同类事物中堪称为好的东西;在同类事物中所能找到的任何好的东西,没有不包含在美的事物中的。”在有些自然领域内,同一种类的东西中没有多种多样的曲型,对于这些领域内的美的事物和现象,我们确是这样要求的,例如,橡树只能有一种美的性质:它必须干高叶茂;这些特性总是呈现在美的橡树上,在其他的橡树上再没有别的好东西。可是在动物里面,一当它们被养驯的时侯,同一种类中间就表现出多种多样的典型来了。在人身上,这种美的典型的多样性更加显著,我们简直不能设想人类美的一切色调都凝聚在一个人身上。

  “所谓美就是观念在个别事物上的完全的显现,”这个说法决不能算是美的定义。不过其中也含有正确有方面——那就是:“美”是在个别的、活生生的事物,而不在抽象的思想;这也含有对于真正艺术作品的特性的另一正确的暗示:艺术作品的内容总是不仅对艺术家,而且对一般人来说也都有兴趣的(这个暗示就是说:观念是“不论何时何地都起作用的一般性的事物”);其所以如此的理由,我们留待后面再说。

  常被认为和上面的说法一致,实际上却有完全不同意义的另一个说法是:“美是观念与形象的一致,观念与形象的完全融合。”这个说法确实说出了一个根本的特征——然而不是一般的美的观念的特征,而是所谓“精美的作品”即艺术作品的美的观念的特征:只有当艺术家在他的作品里传达出了他所要传达的一切时,他的艺术作品才是真正美的。这是当然的,只有在画家完全描绘出了他所要描绘的人时,他所作的画像才是好的。但是“美丽地描绘一副面孔”,和“描绘一副美丽的面孔”是两件全然不同的事。当我们给艺术的本质下定义,我们还得说到艺术作品的这、特性。在这里我以为需要指出一点:认为美就是观念与形象的一致这个定义,它所注意的不是活生生的自然美,而是美的艺术价品,这个定义里,已经包含了通常视艺术美胜于活生生的现实中的美的那种美学倾向的萌芽或结果。

  那末美实际上到底是什么呢,假如不能把它定义为“观念与形象的一致”或“观念在个别事物上的完全的显现”?

  建立新的没有破坏旧的那么容易,防卫要比攻击困难;因此我认为正确的关于美的本质的意见,很可能不会使所有的人觉得满意;但是假如我所阐述的美的概念——那是从目前关于人类思想与活的现实之关系的主导的见解中引伸出来的——还有欠缺。偏颇或不可靠之处的话,我希望那并不是概念本身的缺点,而只是我阐述的不得其法。

  美的事物在人心中所唤起的感觉,是类似我们当着亲爱的人面前时洋溢于我们心中的那种愉悦。我们无私地爱美,我们欣赏它,喜欢它,如同喜欢我们亲爱的人一样。由此可知,美包含着一种可爱的、为我们的心所宝贵的东西。但是这个“东西”一定是一个无所不包、能够采取最多种多样形式、最富于一般性的东西;因为只有最多种多样的对象,彼此毫不相似的事物,我们才会觉得是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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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说那在本质上就是美的东西,而不是因为美丽地被表现在艺术中所以才美的东西;我是说美的事物和现象,而不是它们在艺术作品中美的表现;一件艺术作品,虽然以它的艺术的成就引起美的快感,却可以因为那被描写的事物的本质而唤起痛苦甚至憎恶。(例如,莱蒙托夫的许多诗和果戈里的几乎全部作品就是这样。)——作者原注。

  在人觉得可爱的一切东酉中最有一般性的,他觉得世界上最可爱的,就是生活;首先是他所愿意过、他所喜欢的那种生活;其次是任何一种生活,因为活着到底比不活好:但凡活的东西在本性上就恐惧死亡,恐惧不存在,而爱生活。所以,这样一个定义:

  “美是生活”;“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就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

  这个定义,似乎可以圆满地说明在我们内心唤起美的情感的一切事例。为要证实这点,我们就来探究一下在现实的各个领域内美的主要表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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