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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他让那女孩儿走在前头,由于她看不到自己的脸,所以感觉更自在些。作为女孩儿,她个头偏高,穿着件淡紫色的棉布外衣。从她的四肢动作来看,他断定她不过二十出头。他还没有打量过她的脸,只看到她戴着一副圆框的龟纹眼镜,头发跟自己的差不多短。除了在插图报纸上,他以前还从未见过女人留短发呢。

  等他们上了操场,他趋步与她并肩而行,而她也扭过头来对着他。她的脸呈椭圆形,容貌精致、五官匀称。或许谈不上十分美貌,但在缅甸却已算好看的了,因为这儿的英国女人都显得面黄肌瘦。他忽然将脸侧向一旁,尽管胎记本就远离她,他可不愿让她太靠近自己的脸。他似乎感觉到了自己眼圈周围那些尽是皱纹的皮肤,就像是一道伤痕。不过他记起早晨还刮过脸,这令自己有了些许的勇气。他说道:

  “我说,经过这件事,你肯定给吓坏了。到我那儿休息一会儿再回家好吗?况且在这个时间也不该不戴帽子就出门。”

  “哦,谢谢,好吧,”女孩儿说道。他料想她还不懂印度的礼节规矩。“这就是你的家吗?”

  “是的。我们得从前面走。我来叫佣人给你拿把遮阳伞。你头发那么短,这日头对你可是太危险了。”

  他们上了花园小径。弗劳在两人身旁欢快地蹦跳,想让人注意自己。它总是冲着陌生的东方人狂叫,但很喜欢欧洲人身上的味儿。日头更毒了,一股红醋栗的气味从路边的矮牵牛花中散发出来,一只鸽子拍着翅膀落到地上,见弗劳扑了过来,又一跃而起、飞到空中。弗洛里与女孩儿都同意驻足片刻好赏花。一阵莫名的幸福感涌上两人的心头。

  “你可千万别不戴帽子就顶着日头出门,”弗洛里再次说道,不知怎地,话语间透出一丝亲密。他总是忍不住提及她的短发,在他看来,这头发真的很漂亮,单单只是提到头发,就仿佛亲手抚摸到了一般。

  “哎呀,你的膝盖在淌血,”女孩儿说道,“是刚才来救我的时候伤着的吧?”

  在他的卡其布长袜上,有一条细小的血迹,已经干了,变成紫色。“无关紧要,”他说道。可是此刻,两人都并未觉得无关紧要。他们开始急切地聊起花儿来。女孩儿说自己“酷爱”鲜花,弗洛里便领着她沿小径前行,一株接一株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你瞧这草夹竹桃长得。在这个国家,草夹竹桃一年连续六个月都开花。它们不能见太多阳光。我觉得那些黄的,颜色简直像是报春花。我都十五年没见过报春花了,还有桂竹香。那些百日菊也很漂亮,对吧?——再配上那些绝妙的底色,就像画的花儿。这些是非洲金盏花。并不是什么上档次的东西,几乎就是些杂草,可你会忍不住喜欢上它们,如此鲜艳、如此茁壮。印度人对其有着很深的感情,无论哪儿有印度人,你都会看到金盏花在成长,哪怕是在丛林遮掩住一切多年后依然如此。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上阳台看看兰花。我给你看的几株很像金铃铛——真的像金的。它们闻上去也像蜂蜜,简直无法抗拒。这大概是这个该死的国家唯一的优点了,就是适合花儿生长。你应该很喜欢园艺吧?在这个国家,这可是我们最大的慰藉了。”

  “噢,我非常喜爱园艺,”女孩儿答道。

  他们上了阳台。柯斯拉赶紧穿上颖衣,戴上最好的粉红丝绸头巾,他托着个盘子从屋里出来,盘子上放着一瓶杜松子酒,几个玻璃杯,还有一盒香烟。他将这些东西放到桌子上,一边略有不安地打量这女孩儿,一边躬身作揖。

  “恐怕在早晨这个时候,请你喝一杯也没法子吧。我始终无法让我的佣人记住,有些人是可以早饭前不必喝杜松子酒的。”

  看来他把自己也算在内了,因为他挥了挥手,示意把柯斯拉端上的酒给撤下。女孩儿坐在柯斯拉在阳台头上为她摆好的柳条椅上。叶色暗黑的兰花垂在她脑后,几束金色的花朵散发出温馨的蜜香。弗洛里倚着阳台栏杆站着,半对着女孩儿,但还是掩藏着脸上的胎记。

  “从这儿看到的风景可真美妙啊,”她一边往山下看一边说道。

  “是啊,的确如此。在太阳还未下山的昏黄光芒中真是美丽无比。我爱操场上这种昏暗的黄色,那几株凤凰木,犹如点点绯红。还有天边的那些群山,几乎就是黑色。我的营地就在山那边,”他补充道。

  那女孩有些远视眼,她摘下眼镜向远方望去。他注意到她的眼睛是明亮的浅蓝色,比风铃草还要浅。他还注意到她眼睛周围的皮肤很光滑,简直像是花瓣。这让他不禁再次想起自己的年龄和自己那张憔悴的脸,于是他走开了一点,但还是忍不住说:

  “我说,你来到凯奥克他达该有多幸运啊!你无法想象,对于我们来说,在这种地方能看到一张新面孔有多么重要!几个月来,就是我们这个可怜的小圈子,偶尔有官员来巡视,再就是那些带着照相机的美国记者,沿着伊洛瓦底河过来。我猜想你是直接从英国过来的吧?”

  “哦,不能说是从英国来的。我来这儿之前住在巴黎。你知道,我母亲是个艺术家。”

  “巴黎!你真的在巴黎住过吗?天哪,从巴黎来到凯奥克他达这种地方!你知道吗,在这样的小土沟里,很难想象还有巴黎这种地方。”

  “你喜欢巴黎吗?”她问道。

  “我连见都没见过。可是,上帝,我成天都在想象啊!巴黎——在我心目中就是满处绘画,什么咖啡馆啦,林荫大道啦,艺术家的工作室啦,还有维永、波德莱尔、莫泊桑,全都交汇在一块儿。你都不知道这些欧洲城市的名字对我们这儿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你真的在巴黎住过?坐在咖啡馆里,跟外国的艺术学生一起,一边喝着白葡萄酒,一边讨论马塞尔·普鲁斯特?”

  “哦,我想是这种生活,”女孩笑着说。

  “你会发现跟这里简直就是天壤之别!这儿可没有白葡萄酒和马塞尔·普鲁斯特。倒是很可能有威士忌和埃德加·华莱士。不过要是你什么时候想看书的话,你可能会在我这儿找到一些喜欢看的。俱乐部的阅览室里净是些垃圾。当然喽,我在藏书方面无可救药地落后于时代了。我猜想你已经读遍世上的书了吧。”

  “噢,没有啊。不过我确实很喜爱读书,”女孩说道。

  “能遇见喜欢读书的人有多好啊!我的意思是值得读的书,而不是俱乐部书屋里的那些垃圾。假如我喋喋不休让你烦了,真的希望你能谅解。一旦能遇见谁还知道这世上有书,我的话匣子可就关不住了。在这种国家,你得原谅这样的过错。”

  “哦,可我喜欢谈论书啊。我觉得读书的确太好了。我的意思是,假如没有书,生活会成什么样啊?真是一个——一个——”

  “真是一个私人的避难所。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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