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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第六章

  晨光斜射在操场上,也映照着白色的平房,黄黄的仿似金箔。四只黑紫色的乌鸦猛扑下来,落在了阳台的栏杆上,伺机飞进屋里,好偷吃柯斯拉放在弗洛里床边的面包跟黄油。弗洛里爬出蚊帐,喊柯斯拉给自己拿点儿杜松子酒来,然后进了浴室,在一个锌盆里坐了一会儿,盆里的水本该是凉的。喝过几口杜松子酒,他觉得好一些了,便刮了刮脸。通常情况下,他都拖到晚上才刮脸,因为他的胡子很黑,而且长得很快。

  当弗洛里愁眉苦脸地坐在浴盆里的时候,麦克格雷格先生却身穿短裤和汗衫,在专门铺在卧室的竹席子上,五六七八九地苦练努征弗利克特的“久坐人士拉伸操”。麦克格雷格先生从不、或者说很少错过晨练。八(平躺,抬腿至直角,膝盖不能弯曲)对于一个四十三岁的男人来说是非常痛苦的;九(平躺,起身至坐姿,用指尖去够脚趾)则更加艰巨。没关系,人可一定要保持健康啊!就在麦克格雷格先生用力而痛苦地去够脚趾的时候,一股砖红色的血液从脖颈处涌上来,以至其面部充血,几乎有中风之险。汗水在他那厚实肥壮的胸脯上闪闪发亮。坚持,坚持!不惜一切代价,人一定要保持健康。脚夫穆罕默德·阿里胳膊上挎着麦克格雷格先生的干净衣裳,透过半掩的门望去。他那又窄又黄的阿拉伯人脸庞,表现出既不理解也不好奇的神情。五年来,他每天早晨都看到这套肢体活动,隐约认为这是一种祭祀仪式,祭奠的是某个神秘而苛刻的神。

  与此同时,早已出门的韦斯特菲尔德正倚在警察局那张刻痕累累、染了墨汁的桌子上,而肥嘟嘟的巡警在审问一个疑犯,后面有两个警察看着此人。疑犯是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长着一张灰白而胆怯的脸,身上仅仅裹着一条破烂不堪的罗衣,只遮到膝盖,膝盖以下是又瘦又弯的小腿,上面满是扁虱的咬痕。

  “这个家伙是干什么的?”韦斯特菲尔德问道。

  “是个小偷,先生。我们发现他有枚戒指,上面镶着很贵重的翡翠。解释不出哪儿来的。就他——穷得叮当响的苦力——怎么能有翡翠戒指呢?他肯定是偷的。”

  他恶狠狠地转向那个疑犯,像只公猫一样伸过脸去,几乎碰到了对方的脸,声音很大地呵斥道:

  “你偷了戒指!”

  “没有。”

  “你是个惯犯!”

  “不是。”

  “你蹲过监!”

  “没有。”

  “转过身来!”巡警灵机一动喊道。“弯下腰去!”

  疑犯痛苦地把他那张灰白的脸转向韦斯特菲尔德,而韦斯特菲尔德则背过脸去不予理睬。两名警察架住他,把他扭转过来,摁下身去,巡警拽下他的罗衣,露出其臀部。

  “看这里,先生!”他指着上面的疤痕说,“他曾经被竹鞭抽过。是个惯犯,所以戒指就是他偷的!”

  “那好,把他送到牢房里去,”韦斯特菲尔德一边手插口袋、走开桌子,一边生气地说道。从内心深处来讲,他并不愿意碰上这些倒霉的普通小偷。要是土匪、叛乱分子才好,而不是这些可怜兮兮、畏畏缩缩的耗子!“你们监狱里总共抓了几个人,蒙巴?”

  “三个,先生。”

  拘留所在楼上,是个由六寸宽的木条围起来的笼子,有个警察手持卡宾枪看守着。里面黑咕隆咚的,热得让人喘不上气,什么家具都没有,只有一个臭气熏天的茅坑。两个犯人蹲在木条旁,不愿靠近另一个犯人。此人是个印度苦力,从头到脚都是癣,就像披了一身甲胄。有个浑实的缅甸女人,是警察的老婆,正跪在笼子外头,把米饭和稀溜溜的达西尔盛进锡制的小盘子里。

  “饭还好吧?”韦斯特菲尔德问道。

  “很好,大人,”犯人们异口同声地说。

  政府为犯人制定的伙食标准是每人每顿饭两个半安那,而警察的老婆会设法从中捞取一个安那。

  弗洛里走到屋外,在院子里漫步走着,并用手杖将杂草戳进土里。在这个时段,一切都着上了美丽的淡色——叶子的淡绿色、泥土和树干的粉褐色——就像即将消逝的水彩洗液。在操场上,一群群低空飞翔的棕色小鸽子互相追逐着,而翠绿色的食蜂鸟则像慢飞的燕子一般嬉戏。一队清扫工正朝某个肮脏的垃圾坑走去,每个人的担子都半掩在外衣下面,那垃圾坑位于丛林的边缘。那些饥肠辘辘的可怜人,胳膊腿儿瘦得像柴火,膝盖衰弱得直不起来,只有土黄色的破布遮体,他们活像裹着尸布的骷髅在行走。

  园丁正在给新的花圃翻土,花圃紧靠大门旁边的鸽子笼。他是个精神迟钝、愚笨至极的年轻印度人,此人过着沉默寡言的生活,因为他讲的曼尼普尔马方言,根本没人听得懂,包括他的泽巴迪人泽巴迪人,印度人和缅甸人通婚所生的后裔。——译者注老婆。他的舌头也大得连嘴巴都盛不下。他用手遮脸,向弗洛里行了个深深的额手礼,然后再次扬起铲子,一下下使劲而笨拙地铲向干土,细嫩的肌肉直打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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