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奥威尔 > 缅甸岁月 | 上页 下页
十八


  弗洛里沿着一条通往操场的小径回到家。天色已暗,柯斯拉穿上了干净颖衣正在卧室里候着。他热了两煤油罐的洗澡水,点上了汽油灯,还为弗洛里摆好了一件干净外套和衬衣。这些干净衣裳是为了提醒弗洛里该刮胡子、换衣服,饭后好去俱乐部的。他偶尔会一晚上都穿条掸裤,拿本书靠在椅子上打发时光,而柯斯拉对这一习惯很不赞成。他极不愿意看到自己主人的行为举止跟其他的白人男士有什么不同。尽管弗洛里从俱乐部回来的时候常常喝得醉醺醺的,呆在家里的时候却清醒冷静,但这依然没有改变柯斯拉的观点,因为对于一个白人男士来讲,喝醉酒是再正常不过、完全可以原谅的。

  “那个女人已经去集市了,”他汇报说,心里十分高兴,每当马拉美离开,他都很开心。“巴贝打着灯笼跟去了,等她回来的时候好照顾她。”

  “很好,”弗洛里说。

  她是去花那五个卢比去了——毫无疑问,去赌钱了。

  “主人的洗澡水准备好了。”

  “等等,咱们先拾掇拾掇狗。把梳子拿过来,”弗洛里说。

  两人一起蹲在地上,梳理弗劳光滑的皮毛,掏它的脚趾抓虱子。每天晚上都得来一次。它在白天招了一身虱子,都是些讨厌的灰色小东西,刚沾上身的时候只有针头大小,但是能一直吃到豌豆那么大。每拣出一个虱子,柯斯拉就把它放在地上,小心地用脚趾头碾碎。

  然后弗洛里刮了刮胡子,洗了洗澡,穿好衣服坐下吃饭。柯斯拉站在他的椅子后面,给他递盘子,并用柳条扇给他扇风。他在小桌子的中央摆放了一碗鲜红色的芙蓉花。饭菜做得华而不实,味道恶心。这些精明的“脸面”厨师,都是几百年前在印度的法国人培养出来的佣人的后裔,他们做饭什么花样儿都会,就是让人无法下咽。饭后,弗洛里溜达到了俱乐部去打桥牌,再喝他个三分醉,他在凯奥克他达的大多数夜晚都是这样度过的。

  第五章

  尽管在俱乐部喝了些威士忌,可弗洛里夜里没怎么睡着。那些流浪的恶狗又在对月狂吠了——现在只是弦月,而且几近午夜时分,但狗在酷热的白天都睡觉去了,所以一到晚上就开始了它们的月下合唱。有一只狗格外不喜欢弗洛里的房子,因此集中精神专门冲着这儿叫。这只狗蹲在距房门五十码远的地方,发出刺耳的狂吠声,每半分钟一次,简直跟时钟一样准时。它能一直叫上两三个钟头,直到公鸡开始打鸣。

  弗洛里翻来覆去地,头疼得厉害。记得哪个白痴曾经说过,你根本恨不起一只动物来;那他应该到印度呆上几个夜晚试试,特别是狂犬吠月的时候。最后,弗洛里实在忍受不住了,起身在床下装制服的锡制箱子里翻出一只步枪和几颗子弹,出门到阳台去了。

  在弦月的映照下,屋外倒也光亮。他看得见那只狗,也看得见准星。于是他把身子靠在阳台的木头柱子上,小心瞄准,可当他感觉到硬橡皮顶在自己裸露的肩膀上时,还是迟疑了。步枪具有很强的反弹力,开火的话会留下瘀伤,他肩上细嫩的肌肉有些畏缩。他放下了步枪,因为自己实在没有勇气残忍地开火。

  睡觉是睡不着了。弗洛里穿上夹克,带上几根烟,开始在花园小径上、那些幽灵般的花丛中徘徊。天很热,蚊子见他出来,嗡嗡地一拥而上。操场上,狗的幻影彼此追逐。左边英国人公墓的墓碑闪烁着白光,甚为凶邪,近处的土丘也隐约可见,那些是以前中国人留下来的坟冢。传说山坡上闹鬼,如果叫俱乐部里的童仆夜间走这条路的话,他们会吓得直哭。

  “自己真是个胆小鬼,没有骨头的胆小鬼,”弗洛里心里暗想,但他情绪颇为平静,因为已经习惯这一想法了。“鬼鬼祟祟、吊儿郎当、嗜酒如命、思前想后、自怜自艾的胆小鬼。所有俱乐部那些傻瓜,那些你自以为比他们高明的蠢货——其实他们都比你强,每个人都是。纵使愚蠢,但他们至少也愚蠢得像个人样儿。不胆小、不撒谎,没有半死不活、糜烂不堪的,而你呢——”

  他完全有理由咒骂自己。当天晚上,在俱乐部发生了一件卑鄙肮脏的事情。其实再平常不过了,也非常符合先例,但还是让人觉得恶心、懦弱、耻辱。

  在弗洛里到俱乐部的时候,只有埃利斯和麦克斯韦在场。莱克斯蒂恩夫妇借了麦克格雷格先生的汽车,到火车站接他们的侄女去了,她将乘夜车到达。他们于是玩起了三人桥牌,气氛倒也不错,此时韦斯特菲尔德进来了,手里拿着一份叫做《缅甸爱国报》的缅甸报纸,那张原本淡黄色的脸气得通红。里面有一篇攻击麦克格雷格先生的诽谤文章。埃利斯和韦斯特菲尔德怒火中烧。他们火气很大,以至于弗洛里再怎么装得生气也无法满足他们。埃利斯足足骂了五分钟,然后经过一番异乎寻常的推理,断定维拉斯瓦米医生该为这篇文章负责。而且他已经想好对策了。他们要在布告栏上张贴通告——以反对和驳斥麦克格雷格先生前一天贴的那张。埃利斯很快就用他那清晰的小字写好了:

  “鉴于近期针对我们副专员的卑劣诽谤,我们联名要求表达我们的意见,即此刻极不适宜考虑推选黑鬼进入本俱乐部,”等等。

  韦斯特菲尔德对“黑鬼”一词持有异议,于是便用一条细线划去该词,换成了“土著”。布告下署名“R.韦斯特菲尔德,P.W.埃利斯,C.W.麦克斯韦,J.弗洛里。”

  埃利斯对自己的主意甚是满意,大半怒气也随之烟消云散。这种通告本身倒起不了什么作用,但是这个消息却会很快传遍全镇,第二天就能传到维拉斯瓦米医生的耳朵里。实际上,在欧洲人的圈子里,医生将会被公开唤作“一个黑鬼”,这让埃利斯深感满意。在整个晚上余下的时间,他的眼睛几乎就没离开过布告栏,每隔几分钟,他就会欢喜地喊道,“这就会让那个小个子大肚皮的家伙好好寻思寻思,嗯?让那个小操蛋的明白,咱们都是怎么看他的。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安分守己了,嗯?”等等。

  与此同时,弗洛里也在这份公然侮辱自己朋友的通告上签了字。这一回的原因,跟之前的无数次一样,是由于他缺乏严词拒绝所需要的那点勇气。无疑,假如他愿意的话,也满可以拒绝;而同样无疑的是,拒绝就意味着要跟埃利斯和韦斯特菲尔德吵上一架。啊,他可实在是厌烦吵架呀!那些嫌言怨语、奚落辱骂!一想到这儿,他就有些畏缩;他觉得脸上的胎记清晰可感,不知喉咙里有什么东西,让自己嗓音变低、心里发虚。可不能拒绝啊!侮辱自己的朋友毕竟来得容易些,尽管朋友肯定会听说此事。

  弗洛里来缅甸已经有十五年了,而在这个国家,你要学会避免跟公众意见对着干。然而他的麻烦比这还要久远,从娘胎里就开始了,老天让他的脸上长了蓝色的胎记。他还记得在早年由于这胎记而引起的一些后果。他九岁时第一次到学校上学,起初是被人紧盯,几天后其他男孩子就开始大喊大叫,他的外号“青脸儿”一直持续到学校里的小诗人(弗洛里记得此人现在是个评论家,为《国民报》撰写颇为不错的文章)宣读了一首对仗诗:

  新来的小子弗洛里确实像怪物,

  他那一张脸,活像个猴屁股。

  于是外号又变成了“猴屁股”,后来的几年一直如此。一到星期天晚上,大一点儿的孩子就会搞所谓的“西班牙审判所”。最常用的酷刑叫做“特别多哥”,就是有人紧紧抓住他,其中的疼痛只有一些先觉者才能知道,另有人用拴在绳儿上的七叶树果子打他。但弗洛里很快就甩掉了“猴屁股”的帽子。他既会撒谎,球又踢得好,要想在学校里吃得开,这两样儿可是绝对少不了的。最后那个学期,他跟另外一个男孩儿押着学校里的小诗人接受“特别多哥”的刑讯,而足球队长则用一只带钉儿的跑鞋扇了那孩子六下,作为对他写十四行诗的惩罚。那可是个性格形成的时期。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