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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


  克利斯朵夫走了以后,洛太问于第斯:

  “嗯,你居然套出了他的真话;你觉得这个艺术家怎么样?”

  她笑了笑,想了一会,作了个总结:“他有点儿糊涂,可并不傻。”

  “对,"洛太接着说,"我也觉得这样。那末他是会成功的了?”

  “我相信他会成功。他是个强者。”

  “好,"只有对强者才感兴趣的洛太用着一种强者的逻辑回答,"那就该帮助他了。”

  克利斯朵夫回去也很佩服于第斯·曼海姆,但并不动心。对这一点于第斯是看错了。一个是由于感觉灵敏,一个是由于本能(那在他是代替机智的),两人彼此都误会了。她脸上那个谜和头脑的活跃,的确把克利斯朵夫迷住了;但他并不爱她。他的眼睛和精神是受了诱惑,心可是并不。——为什么呢?——倒不容易说。因为在她身上看到了什么暧昧不明的或令人不安的性格吗?但在别的情形之下,这反而多了一个刺激爱情的因素:一个人不怕自讨苦吃的时候,才是爱情最强的时候。克利斯朵夫的不爱于第斯,跟他们本人都不相干的。真正的理由,使他们俩都觉得有点屈辱的理由,是他和最近一次的恋爱还隔得太近。他并不是吃一次亏,学一次乖。但他在热爱阿达的时候消耗了多少的信心,多少的精力,多少的幻象,现在剩下来的已不够培植一股新的热情。要希望冒起另外一朵火焰,必须在心中另外烧起一堆火来:在旧火已熄,新火未燃的期间,只能有些转眼即灭的火星,有些上次大火中留下来的残灰余烬,发出一道明亮而短促的光,因为缺乏燃料而马上熄灭的。再过六个月,他或许会盲目的爱上于第斯。现在他只把她当朋友看待,——当然是一个乱人心意的朋友;——但他努力驱除这种骚乱:因为这会引其他对于阿达的不愉快的回忆。于第斯对他的吸引力,是在于她跟别的女人不同的地方,而非在于跟别的女人相同的地方。她是他见到的第一个聪明女子。聪明,是的,她浑身上下都是聪明。便是她的美,——她的举止,动作,面貌,嘴唇的曲线,眼睛,手,清瘦典雅的身段,——也反映出她的聪明;她的身体就是靠聪明塑成的;没有了聪明,她就会显得丑了。这聪明使克利斯朵夫非常喜欢。他以为她胸襟如何宽大,如何洒脱,其实她并没到这个程度;他还不知道她令人失望的地方呢。他渴想向于第斯推心置腹,把自己的思想让她分担一些。他从来没有能找到一个关切他的思想的人:得一知己是多么快乐啊!他小时候常常抱怨没有姊妹,认为一个姊妹应当比一个兄弟更能了解他。见到了于第斯,友谊那个虚幻的希望又复活了。他根本没想到爱情。因为没有爱情,所以他认为和友谊相比之下,爱情简直太平凡了。

  克利斯朵夫这种微妙的心理,于第斯不久就感觉到了,大为气恼。她并不爱克利斯朵夫;而且为她颠倒的年轻人已经有过不少,都是本地有钱而有身分的子弟,即使克利斯朵夫对她倾心,也不见得会使她怎么得意。但知道他竟无动于衷,她可心中有气了。眼看自己只能在理智方面对他发生影响,未免太委屈了;女人要能使男人失掉理智才觉得更有意思!何况她并没用什么理智去影响人家,根本是克利斯朵夫一相情愿,平空造出来的。于第斯脾气很专横。她朴素把她认识的一般青年的软弱的思想支配惯了。既然他们庸庸碌碌,她认为控制他们也没多大意思。对付克利斯朵夫可困难得多,所以也有趣得多。她压根儿不理会他的什么计划,但很高兴去支配那个簇新的头脑,那股犷野的力,使它们成器,——当然是照她的而不是照她不屑了解的克利斯朵夫的办法。但她立刻发觉要做到这一步非经过一番斗争不可;克利斯朵夫有的是各种各样的成见,有的是她认为过激而幼稚的思想:那都是些败草,她决意要拔掉的;可是一根都没拔掉。她的自尊心一点没得到满足。克利斯朵夫倔强得厉害。既然不动爱情,他用不着在思想上对她让步。

  她不服气,在某一个时期内想要征服他。克利斯朵夫那时虽然头脑清楚,也差点儿重蹈覆辙。男子只要有人奉承,使他的骄傲与欲望获得满足,就极容易上当;而富于幻想的艺术家更容易受骗。于第斯不难把克利斯朵夫诱入恋爱的陷阱,把他再毁一次,也许毁得更彻底。可是她照例很快就不耐烦了,认为犯不上费那么大的劲去征服这样的一个人;克利斯朵夫已经使她腻烦;她已经不了解他了。

  他一过了某种限度,她就不能了解。至此为止,她是完全懂得他的。再要往前,就不能单靠她出众的聪明了;那需要一点热诚,或者暂时可以刺激热诚的幻想,就是说:爱情。她很了解克利斯朵夫对人对事的批判,认为很有意思,相当中肯;她自己也不是没有这么想过。她所大惑不解的是,在实行这些思想可能碰到危险或麻烦的时候,为什么要把思想去影响自己的实际生活。克利斯朵夫对所有的人取着反抗态度是不会有结果的:他总不见得自命要改造社会吧?……那末是什么意思呢?……不是自己把脑袋望墙上撞吗?一个聪明人尽可批判别人,暗地里嘲笑别人,轻视别人;但他的行事是跟他们一样的,仅仅略胜一筹罢了:这才是控制人的唯一的办法。思想是一个世界,行动又是一个世界。何苦做自己思想的牺牲品呢?思想要真实:那当然!可是干么说话也要真实呢?既然人类那么蠢,担当不了真理,干么要强其他们担当?忍受他们的弱点,面上迁就,心里鄙薄,觉得自己无挂无碍:你岂不得意?要说这是聪明的奴隶的得意也可以。但反正免不了做奴隶,那末即以奴隶而论,还是逞着自己的意志去做奴隶,不必再作那些可笑而无益的斗争。最要不得的是做自己思想的奴隶而为之牺牲一切。一个人不该上自己的当。——她清清楚楚看到,要是克利斯朵夫一意孤行,走着和德国艺术德国精神的偏见反抗到底的路,一定会使所有的人跟他作对,连他的保护人在内,结果是一败涂地。她不懂为什么他要跟自己过不去,要把自己毁灭而后快。

  要懂得这一点,先要懂得他的目的不在于成功而在于信仰。他信仰艺术,信仰他的艺术,信仰他自己,把这些当作不但是超乎一切利害的,而且是超乎他的生命的现实。等到她的批评使他不耐烦了,用着天真的夸大的口气说出这些理由时,她先是耸耸肩膀,不拿他当真。她认为他只是唱高调,象她哥哥那样,每隔多少时候总得宣讲一番又荒唐又伟大的决心而决不冒冒失失去实行的。后来看见克利斯朵夫真是为这些空话着了迷,她便认为他是疯子,对他不感兴趣了。

  从此她不再费心表现自己的长处,只拿出她的本相来了:她骨子里是个十足地道的德国人,远过于你一开头所看到的,也远过于她自己所想象的。——大家错怪以色列人,说他们不属于任何民族,在欧洲无论哪一个地方都保存着他们清一色的民族性,不受当地民族的影响。其实,世界上没有一个民族比犹太人更容易感染土著的气息;法国犹太与德国犹太之间固然有不少共同点,但从他们居留的国家得来的不同点更多;他们接受异族的思想习惯特别快,并且接受的还是习惯多于思想。而所谓第二天性的习惯,在大多数人竟是独一无二的天性,所以一个地方的土著根本没资格责备犹太人缺少深刻而经过思考的民族性,因为这特性在土著身上连影子都找不到。

  女人原来对外界的影响比较感觉灵敏,对生活情况也适应得更快,更能随遇而安;而全欧洲的犹太女人尤其能把当地的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的风气学得维妙维肖,往往还过分,——同时仍保存着她们的轮廓,保存她们的民族特有的那种乱人心意的,浓烈的,经久不散的魅力。克利斯朵夫看了大为惊异。他在曼海姆家遇到那些姑母,堂表姊妹,和于第斯的女朋友们。其中有几个虽然极不象德国人,热烈的眼睛和鼻子离得很近,鼻子又和嘴巴离得很近,轮廓分明,暗黄色的皮肤长得很厚,虽然她们整个的外表都不象德国女人,可是比真正的德国女人更彻底的德国化:谈话,装束,都跟德国女人一般无二,甚至还要过火。于第斯比她们这一批都高明;你比较之下就能看出她的智力有哪些过人的地方,她的人品有哪些是自己修养得来的。可是别人所有的大多数缺点,她也一样具备。在思想方面她比别人自由得多,差不多完全独往独来,但她的行事并不比人家更大胆;至少她实际的利害观念在这儿代替了她独往独来的精神。她相信社会,相信阶级,相信偏见,因为通盘计算之下,她觉得这些对她还是有利的。她徒然嘲笑德国气质,她自己就是亦步亦趋的追随着德国潮流。她很感觉到某个知名的艺术家的平庸,但照旧尊敬他,因为他是知名的;而假使她和他有来往,她更要佩服他,让自己的虚荣心满足一下。她不大喜欢勃拉姆斯的作品,暗中还疑心他不过是个第二流的艺术家;但他的荣名使她肃然起敬;又因为收到过他五六封信,她更毫不迟疑的断定他是当代最大的音乐家。克利斯朵夫的价值,副官长弗雷希的愚蠢,都是她确认的事实;但弗雷希的追求她的财富,比克利斯朵夫纯粹的友谊使她更得意:因为不管他多么傻,一个军官终究是另一阶级的人物;而一个德国的犹太女子比别的女子更难踏进这一个阶级。她并不相信这些无聊的封建观念,也很明白假使她嫁给副官长弗雷希,倒是她给了他面子,然而她还是拚命想勾引他,不惜卑躬屈膝对这个傻瓜做着媚眼,逢迎吹拍,唯恐不至。这个骄傲的犹太姑娘,有资格骄傲的姑娘,银行家曼海姆的聪明而眼高的女儿,朴素多么瞧不起德国的小布尔乔亚妇女的,竟想降低身分去学她们的样。

  这一次的经验,时间并不久。克利斯朵夫对于第斯的幻想很快就消灭了,差不多和幻想来的时候一样快。说句公道话,这是应该由于第斯负责的,因为她一点不想法使他保留幻想。象这种性格的女子一朝把你批判定了,把你在心中丢开之后,你就不存在了,她心目中已经没有你这个人,会对着你毫无顾忌的暴露她的灵魂,不以为羞,好似不怕在猫狗前面赤身露体一样。克利斯朵夫看到了于第斯的自私,冷酷,性格的平庸。幸而时间还短,他没有完全为她着迷。但他的发见已经使他痛苦,使他烦躁。他虽不爱于第斯,可爱着于第斯可能成就的——应该成就的人物。她美丽的眼睛使他感到一种痛苦的诱惑,难以忘怀;尽管他现在知道了这双眼睛里面只有一颗萎靡不振的心灵在那儿睡着,他仍旧把它们看做先前所看到的,他愿意看到的那个样子。这是没有爱情的爱的幻觉。一般艺术家不完全耽溺在自己作品里的时候,那种幻觉在他们心中是占着很重要的地位的。无意中碰到的一张脸就会使他们有这个境界;他们能看出它所有的美,为本人不觉得的,不以为意的;而因为本人不以为意,所以艺术家更爱那个美。他们有如爱一件快要死灭而无人赏识的美妙的东西。

  这也许是他自己看错了,于第斯这个人说不定早已定局,不能再有什么发展。但克利斯朵夫有过一个时候是相信她有前途的;这个幻觉始终存在,所以他不能用客观的眼光去判断她。他觉得她所有美好的地方都是她独有的,她本身整个儿都是美好的;她所有的庸俗,应当让德国与犹太这个双重的民族性去负责,尤其是德国,因为他自己为了德国性格受过更多痛苦。既然别个民族他还一个都不认识,他就把德国气质作为负罪的羔羊,拿世界上所有的罪过一起教它担当。于第斯给他的幻灭,使他又多了一项攻击德国气质的理由,认为它摧残了这样一颗灵魂的热情是不能原谅的。

  这便是他和以色列族初次相遇的情形。他本希望在这个刚强而孤立的民族中间找到一个奋斗的盟友,而今一切都成泡影。热情冲动的直觉原是极不稳定的,常常使他从这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因此他立刻断定,犹太民族并没象一般所说的那么坚强,而接受外来影响也太容易了。它除了本身的弱点之外,还要加上它到处搜罗得来的弱点。他在这儿非但找不到一些倚傍来支持他的艺术,反而有跟这个民族一同陷在沙漠里的危险。

  一边发觉了危险,一边又没冲过危险的把握,他便突然不上曼海姆家去了。人家请了他好几回,他都谢绝了,也不说明理由。至此为止,他一向是殷勤得有点过分的,这一下突然之间的改变当然引起了注意:大家认为这是他的"怪僻",但曼海姆一家三个人,都相信跟于第斯不无关系;洛太和弗朗兹在饭桌上常常把这个问题作为取笑的资料。于第斯耸耸肩,说征服一个男人弄到这个局面也太妙了,接着又冷冷的要求她的哥哥别老跟她开这种玩笑。可是她也不放过逗引克利斯朵夫回来的机会。她写信给他,借口问他一个只有他能解答的音乐问题,末了很亲切的提到他近来很少去而大家渴想见见他的话。克利斯朵夫复了信,回答了她的问题,推说事情忙,始终不去。有时,他们在戏院里碰到。克利斯朵夫眼睛老向着别处,避免看到曼海姆家的包厢;于第斯存心想给他一个最动人的微笑,他却装做连于第斯这个人都没看见。她也不坚持。对他既无所谓,她觉得这个起码艺术家让她白费心血也不应该。他要愿意回来,他自个儿会回来的!要不然也就算了!……

  结果真的算了;没有他,曼希姆家里晚上也并不怎么寂寞。可是于第斯不由自主的恨着克利斯朵夫。他在的时候她不把他放在心上,她倒认为很平常,他要因之而不高兴也可以;但要不高兴到绝交的程度,那她觉得简直是狂妄,骄傲,只有自私而没有热情。——同样的缺点只要不在自己身上而在别人身上,于第斯就觉得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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