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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们的都宾(3)


  无花果儿的对手啪的倒在草坪上,那干脆的劲儿就像有一回我看见贾克·斯巴脱把弹子一下子打进窟窿一样。无花果儿看了说:“我想这下子他爬不起了。”打手倒地所允许的最长的时间已经到了,却不见雷杰耐尔·克甫先生爬起身来,不知道他是不能起来呢,还是不肯起来。

  所有的学生都为无花果儿欢呼,叫得一片响,听的人准以为无花果儿一起头就是他们一致拥护的好汉。后来他们叫得斯威希泰尔博士也听见了,从书房里出来查究外面为什么大呼小叫。他当然威吓着说要把无花果儿重重打一顿,幸而那时克甫已经醒过来了,正在洗伤。他站起来说:“先生,是我不好。无花果儿——都宾没有错。我在欺负小学生,他打得好。”他做人这么大气,不但免了他的征服者一顿打,而且从新树立了自己的威信。他这次大败,险些儿失去了民心。

  小奥斯本写家信的时候,就报告这件事:

  三月十八日立却蒙休格开恩大厦

  亲爱的妈妈:

  我希望你身体很好。请你给我送一个蛋糕来。我还要五个先令。克甫和都宾打过架了。你知道的,克甫是学校里的大王。他们打了十三合,都宾打的胜仗。所以克甫现在只算二大王。他们打架都是为了我。克甫因为我摔破一瓶牛奶,就打我,无花果儿不让他打。他的爸爸是开杂货店的,所以我们叫他无花果儿。那铺子在市中心泰晤士街,是无花果儿和瑞奇合营的商店。我想他既然为我跟人打架,你以后应该到他爸爸铺子里去买糖跟茶叶才对。克甫本来每星期六回家,可是这次不行了,因为他两个眼睛都打青了。他有一匹小白马来接他回家,还有一个穿号衣的马夫来陪他。马夫骑的是栗色的母马。我希望爸爸也给我一匹小马。

  你的儿子 乔治·赛特笠·奥斯本

  代我问候小爱米。我正在用硬纸板替她做一辆马车。我不要香草子蛋糕,我要梅子蛋糕。

  自从都宾打了胜仗之后,同学们异乎寻常的尊敬他的人格。无花果儿这名字本来含有侮辱的意思,后来却成了学校里最受欢迎和最体面的诨名儿之一。乔治·奥斯本说:“他爸爸开杂货铺究竟不是他的错。”乔治年纪虽然小,在斯威希泰尔学校里的小学生队里倒很有人缘,所以他说的这话很受赞赏。大家公认都宾出身下贱是不得已的事,因此而看轻他本人是很卑鄙的。老无花果儿这名字到后来只表示大家喜欢他,对他关心,连那鬼鬼祟祟的助教也没敢再笑他。

  环境好转之后,都宾的兴致也高了,功课上有了惊人的进步。了不起的克甫亲自帮他的忙。他这么屈尊降格,都宾觉得十分希罕,脸都红了。克甫教他读拉丁诗,在休息的时候抽空替他补课,把他从低班拉上中班,真叫人得意。不但如此,他还帮他把中班的功课做得很像样。大家发现都宾虽然读不好古典文学,做起算术来倒是出人头地的快。夏天里公开考试,他代数考了第三名,得到一本法文书算是奖品,个个人都为他高兴。校长当着全校师生和来校参加典礼的家长和来宾把《戴笠马克》这本有趣的传奇①赠给都宾,书上还写了他的名字古利爱尔莫·都宾②。可惜你没看见他妈妈脸上的得意。所有的学生一致鼓掌表示对都宾赞赏和拥戴。他拿了奖品回到原座,一路上红着脸不断的绊跟头,他踩痛了多少人的脚,谁也数不清,他的傻样儿谁也形容不出。他的爸爸都宾老头儿第一回对于自己的儿子瞧得起,当众赏给他两个基尼。这些钱他大半化在同学身上,请他们大吃一顿。暑假以后回学校的时候,他穿了后面开叉的外套,像个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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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法国作家费内龙(Fenelon)的作品。
  ②(Gulielmo就是拉丁文的William,英国学校的名单常将学生的名字拉丁化。


  都宾天生是个谦虚的小后生,没想到转运的原故全是他自己器量大,做人豪爽。他偏偏要把一切功劳都推给乔治·奥斯本,认为好运都是他给带来的。他对于乔治深切的爱护;这么真诚的友谊,只有在孩子的心里和美丽的神话中间才找得着。譬如粗野的奥生给凡仑丁收服以后,对于这神采奕奕的年轻勇士就生出了这样的感情①。都宾拜倒在小奥斯本面前,死心塌地爱他。他没有认识奥斯本之前,已经暗暗的佩服他。如今更成了他的听差,他的狗,他的忠仆星期五②。他相信奥斯本尽善尽美,是一切凡人里头最漂亮、最勇敢、最活泼、最聪明、最大器的。他把自己的钱分给他用,买了不知多少礼物送给他,像小刀、铅笔匣、金印、太妃糖、模仿鸟叫的小笛子,还有大幅彩色插图的故事书,里面画着强盗和武士。这些书里都有题赠,写明送给乔治·赛特笠·奥斯本先生,他的好朋友威廉·都宾敬赠等等字样。乔治原是高人一等的,都宾既然对他表示忠诚,向他纳贡,他也就雍容大度的收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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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法国的神话,在1550年前后传到英国。奥生和凡仑丁原是兄弟。奥生自小给熊衔去,成了野人,后来给凡仑丁收服。
  ②《鲁滨逊飘流记》里鲁滨逊的仆人。


  到游乐场去的那一天,奥斯本中尉到了勒塞尔广场,就对太太小姐们说:“赛特笠太太,我希望您这儿有空位子。我请了我们的都宾来吃晚饭,然后一块儿上游乐场。他跟乔斯差不多一样怕羞。”

  胖子得意洋洋的对利蓓加小姐看了一眼说道:“怕羞!得了吧!”

  奥斯本笑道:“他真的怕羞。当然你风度翩翩,跟他不能比,赛特笠。我去找你的时候在贝德福碰见他,就告诉他说爱米丽亚小姐已经回家,咱们大家今儿晚上都准备出去乐一宵。还有,我说他小时候在这儿作客,打破五味酒碗的事,赛特笠太太也不计较了。太太,这件倒楣的事儿已经过去七年了呢,您还记得吗?”

  好性子的赛特笠太太答道:“五味酒全洒在弗拉明哥太太的红绸袍子上。他这人真是拙手笨脚。他的妹妹们也不见得文雅多少。都宾爵士夫人昨儿晚上带了三个女儿也在海贝莱。

  唉,她们的腰身好难看哪!”

  奥斯本顽皮地说道:“副市长有钱得很呢,是不是?我娶了他的女儿倒挺上算的,你说怎么样,太太?”

  “你这傻东西!瞧你的黄脸皮,谁肯要你?”

  “我的脸皮黄吗?您先看看都宾的脸再说,他生了三回黄热病,在那索生过两回,在圣·葛脱生过一回。”

  赛特笠太太说:“得了。我们瞧着你的脸已经够黄的了。爱米,你说对不对?”爱米丽亚小姐红了脸一笑。她看着乔治·奥斯本先生苍白动人的脸儿,和他本人最得意的、发亮卷曲的黑胡子,心里觉得在全国的军队里,在全世界上,也找不出这么一个脸庞儿,这么一个英雄好汉。她说:“我倒不在乎都宾上尉的脸色和他笨手笨脚的样子。反正我总会喜欢他的。”她的理由很简单。因为都宾是乔治的朋友,处处护着他。

  奥斯本说道:“军队里谁也比不上他的为人。他做军官的本事也比人强。当然啰,他不是阿多尼斯①。”他很天真的在镜子里对自己端详着,恰巧碰上夏泼小姐尖利的眼光盯住他看,不禁脸红了一下。利蓓加暗暗想道:“哈,我的漂亮少年,你是块什么材料可给我捉摸出来了。”这小姑娘真是个诡计多端的狐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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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希腊神话里的美少年,爱情女神维纳斯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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