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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3)


  “那么请问,你又干什么呢?”她问。

  “我什么像样的活儿都干不了。只能干点普通劳动,一天赚一块半,也可能到汉莱的填鸭馆去当好外头——我说的是可能、请注意,一周之后我说不定会被开除,因为我没有本事。”

  马丁专心地听着这场讨论,尽管他明向奥尔记述对的,却讨厌他对露丝那种不客气的态度,听着听着他心以便对爱情产生了一种新的想法:理智与爱情无关。他所爱的女人思考得对还是不对都没有关系。爱悄是超越理智的。即使她不能无分理解他追求事业的必要性.她的可爱也不会因而减少。她整个儿的就是可爱,她想什么跟她的可爱与否无关。

  “什么?”他问。奥尔尼问了个问题打断了他的思路。

  “我刚才在说你是不会傻到去啃拉丁文的。”

  “但是拉丁文不属于文化素养范围。”露丝插嘴说,“那是学术配备。”

  “唔,你要啃拉丁文么?”奥尔尼坚持问。

  马丁被逼得很苦,他看得出露丝很为他的回答担心。

  “我怕是没有时间,”他终于说,“我倒是想学,只是没有耐心。”

  “你看,马丁追求的并不是文化素养,”奥尔尼高兴了,“他要的是达到某个目的,是有所作为。”

  “啊,可那是对头脑的训练,是智力的培养。有训练的头脑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露丝怀着期望看着马丁,好像等着他改变看法。“你知道,橄榄球运动员大赛之前都是要训练的。那就是拉丁文对思想家的作用。它训练思维。”

  “废话,胡说!那是我们当娃娃时大人告诉我们的话。但有一件事他们没有告诉我们,要我们长大后自己去体会出来。”奥尔尼为了增强效果停了停,“那就是:大人先生,人人学拉丁,学来学去,都不懂拉丁。”

  “你这话不公平,”露丝叫道.“你一把话题引开我就知道你要卖弄小聪明。”

  “小聪明归小聪明,”对方反驳,“却也没冤枉谁。懂拉丁的人只有药剂师、律师和拉丁文老师。若是马丁想当个什么师,就算我猜错了,可那跟赫伯特·斯宾塞又怎么能扯得上?马丁刚发现了斯宾塞,正为他神魂颠倒呢。为什么?因为斯宾塞让他前进了一步。斯宾塞不能让我进步,也不能让你进步。我们都不想进步。你有一天会结婚,我只需盯紧我的律帅和业务代理人就行,他们会管好找爸爸给我留下的钱的。”

  奥尔尼起身要走,到了门口又杀了个回马枪。

  “你别去干扰马丁了,露丝。他知道什么东西对他最好。你看看他的成就就知道了。他有时叫我烦,可烦归烦,却也叫我惭愧不如。他对于世界、人生、人的地位和诸如此类的问题现在所知道的要比亚瑟、诺尔曼或者我多,就这方面而言,也比你多,尽管我们有拉丁文、法文、撒克逊文、文化素养什么的一大套。”

  “可是露丝是我的老师,”马丁挺身而出,“我能学到点东西全都靠了她。”

  “废话!”奥尔尼阴沉了脸望了望露丝,“我怕你还要告诉我是她推荐你读斯宾塞的呢——好在你并没这么说。她对达尔文和进化论并不比我对所罗门王的宝藏①知道得更多。那天你扔给我们的斯宾塞对什么东西下的那个信屈聱牙的定义——‘不确定不连贯的同质’②什么的,是怎么说的?你也扔给她试试,看她能懂得一个字不。你看,这并不属于文化素养范围,啦啦啦啦啦,你若是去啃拉丁,马丁,我就不尊重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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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所罗门王的宝藏:见英国小说家哈边德(H.H.Haggard,1856-1925)的流行小说《所罗门王的宝藏》(1885)。小说叙述了某探险队在中东探寻《圣经》传说中的所罗门王所留下的宝藏的故事。

  ②这话是斯宾塞对进化规律所下的定义的一部分,原文约四十个字,用了一系列在一般人看来很生僻的术语,的确佶屈聱牙。


  马丁对这场辩论虽一直有兴趣,却也觉得有不愉快的地方。是关于基础知识的讨论,谈学习和功课的。那学生娃娃味儿跟令他壮怀激烈的巨大事业很矛盾——即使在此时他也把指头攥得紧紧的,像鹰爪一样抓紧了生活,心情也为浩瀚的激情冲击得很难受,而且开始意识到自己可以完全控制学习了。他把自己比作一个诗人,因为海难,流落到了异国的海岸。他满腔是美的强力,想使用新的土地上山同胞们那种粗糙野蛮的语言歌唱;却结结巴巴难以如愿、那讨论也跟他矛盾。他对重大的问题普遍存在敏感,敏感得叫他痛苦,可他却不得不去考虑和探讨学生娃娃的话题,讨论他该不该学拉丁文。

  “拉丁跟我的理想有什么关系.那天晚上他在镜子面前问道,“我希望死人乖乖躺着。为什么要让死人来统治我和我心中的美?美是生动活泼万古长青的,语言却有生有灭,不过是死人的灰烬而已。”

  他马上感到他自己的想法措辞很精彩,躺上床时便想他为什么不能以同样的方式跟露丝交谈呢?在她面前他简直是个学生,说着学生的话。

  “给我时间,”他高声说,“只要能给我时间就行。”

  时间!时间!时间!是他无休无止的悲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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