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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


  在它的国家某些地方的田野里,有不同颜色、闪闪发光的石头,“野胡”们极其喜爱;有时这些石头的一部分就在土里埋着,它们就会整天整天地用爪子去把石头挖出来,然后运回去一堆堆地藏在自己的窝里,可是一面藏一面还要十分小心地四下里张望,生怕伙伴们会发现它们的宝贝。我的主人说,它始终都不明白它们怎么会有这么一种违反天性的欲望,这些石头对“野胡”又有什么用处。但是它现在相信,这也许是由于我所说的人类的那种贪婪的习性。

  它说它曾经做过一次试验,曾悄悄地将它的一只“野胡”埋藏在某处的一堆这样的石头搬走。那利欲熏心的畜生见它的宝贝丢了,就放声哀号起来,弄得所有的“野胡”都跑到这地方来。它在那里惨叫着,对别的“野胡”又是撕又是咬,这之后便日见消瘦,不吃不睡也不干活。这时主人就命一个仆人私下里将这些石头运口原来的坑里并照原样埋好。它的这只“野胡”发现后,精神立刻就恢复,脾气也变好了。只是越发小心将石头埋到了另一个更安全的地方。从此以后这畜生一直十分听话。

  我的主人还告诉我,我自己也看出来了,在像这种闪闪发光的石头很多很多的田地里,由于领近的“野胡”不断来入侵,往往会发生最激烈、最频繁的战争。

  它说,两只“野胡”在地里发现了这样的一块石头,正在为此相争不下的时候,第三者占了便宜将石头拿走了,这样的事也是常有的。我的主人偏要认为这跟我们在法庭上打官司有点相似,我则觉得我们最好还是不要让它蒙在鼓里,因为它提到的那种裁决的方法比起我们的许多法律来要公平得多;在它们那里,原告和被告除丢了它们争夺的那块石头外,并没有别的损失,可在我们的衡平法庭上,不把原告和被告整得一无所有,法庭是决不会结案的。

  我的主人继续往下讲,它说,“野胡”最叫人厌恶的是它们那好坏都不分的食欲,无论碰到什么,草也好,根也好,浆果也好,腐烂的兽肉也好,或者乱七八糟全都混在一起的东西也好,它们统统吞吃下去。它们还有一种怪脾气,家里给它们准备的好好的食物放着不吃,却喜欢从老远的地方去偷或者抢。弄来的东西如果一时吃不完,它们还是吃,直吃到肚子要炸。这之后造物会指引它们去吃一种草根,吃下去子肚子就会拉得干干净净。

  还有一种草根,汁很多,可是比较稀罕,不容易找到;“野胡”们找起这种草根来劲头很大,一找到就兴味盎然地吮吸一阵。这咱草根在它们身上产生的作用与我们喝酒产生的作用非常相似。它们一会儿搂搂抱抱,一会儿又厮打起来;它们嚎叫,狞笑,喋喋不休,发晕,打滚,最后在烂泥地里酣然睡去。

  在这个国家里,我发现中人有“野胡”这种动物才会生病,不过它们生的病比我们的马生的病还是要少许多,而且得病也不是受了什么虐待,而是这种下贱言生贪吃、不爱清洁引起的。所有所有这些病在它们的语言中也只有一个总的名称,那是从这畜生的名字上借来的,叫做“赫尼·野胡”,说简单些,就叫野胡病。治疗咱这病的方法,就是将“野胡”自己的尿和尿混到一起,再强行从它的喉咙里灌下去。据我所知,这咱疗法常常非常有效的;为了公众的利益,在此我愿免费向同胞们推荐,治疗因饮食过度而引起的一切疾病,这确是一种值得推崇的物效疗法。

  在学术、政治、艺术等方面,我的主人承认,它看不出它们国家的“野胡”和我们之间有不同之处,因为它只想看看我们在本性上有什么共同点。它也确曾听一些好奇的“慧骃”说过,在大多数“野胡”群落当中总有一头是首领。这种“野胡” 总是长得比别的“野胡”更难看,性情也更刁钻。这领头的一般总要找一只尽可能像它自身一样的“野胡”赶到主人窝里去,由于这些主人常常会赏它一块驴肉吃。大家都恨这个宠儿,因此为了保护自己它只好一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在找到比它还要恶劣的“野胡”之前,它一般是不会被解职的;可它一被蹬开,继任它的“野胡” 就会率领这一地区的男女老幼“野胡”们一齐赶来,对它从头到脚撒尿拉屎。不过这种现象与我们这里的朝廷、宠臣和大臣到底有几分相像,我的主人说只有我最能说得准了。

  对它这种恶毒的嘲讽我都不敢反驳。它把人类贬损得还不如一头普通的猎犬聪明;猎犬倒还有相当好的判断力,能够在一群狗当中分辨出哪一只最有本领并跟随它狂吠,从来都不出错的。

  我的主人告诉我,“野胡”还有几种很突出的特性,在我谈人类的特性时它倒没有听我提起过,就是提起,至多也只是轻描淡写一下。它说,那些动物同别的畜牲没有什么区别,有供它们共用的母“野胡”,但是下面这一点上它们跟别的畜生很不同,就是,母“野胡”怀了孕还照样让公“野胡”和它交接;另外,公“野胡” 和母“野胡”也会像公“野胡”跟公“野胡”那样激烈地吵嘴、打架。这两件事都达到了极其无耻残暴的地步,任何别的有感情的动物都永远也无法比拟。

  “野胡”身上还有一点令它觉得不明白:它们怎么竟然偏爱肮脏污秽?而别的动物似乎都有爱好清洁的天性。至于前面那两项责难,我还是愿意不作回答掩饰过去了事,因为我没有一句话可以说出来为自己的同类辩护,否则,按我的愿望是肯定要为他们辩护一番的。但是最后那一条,它指责我们有喜脏的怪毛病,如果这个国家有猪(可惜它们没有),我原本可以为我们人类辩解一下的;猪这种四足动物虽然可能比“野胡”要来得温顺,可是说句公道话,在下以为它没有资格说自己比 “野胡”更干净;要是主人亲眼看到猪那脏兮兮的吃相,看到猪在烂泥中打滚、睡觉的习惯,它一定会承认我说的话是对的。

  我的主人还提到了另外一个特性,那是它的仆人在几只“野胡”身上发现的,在它看来却完全不能理解。它说,“野胡”有时不知怎么会想到要躲进一个角落里去,在那里躺下来,又是嚎叫又是呻吟,谁走近它都把人家一脚踢开,虽然年轻体胖,却可以不吃不喝,仆人们也出它可能哪里会不舒服。后来它们发现,唯一可以治疗它的办法是让它去干重活,重活一干,肯定恢复正常。由于我偏向自己的同类,所以听了这话我只好默不作声;这倒也使我找到了忧郁症的病源,也只有懒惰、奢侈的人以及有钱人才得这样的病,如果强迫他们接受这同样方法的治疗,我可以保证他们病马上就会好。

  主人阁下接着说,一只母“野胡”常常会站在一个土堆或者一丛灌木的后面,两眼紧盯着过往的年轻公“野胡”,一会儿出,一会儿藏,作出种种丑态和鬼脸,据说这时候她的身上会发出一种极其难闻的气味。要是有一只公“野胡”这时走上前来,她就会慢慢地往后退,一边却不住地回头看,装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接着就跑进一个可以方便行事的所在;她知道,那公“野胡”一定会尾随而至。

  有时不知从哪来了一只陌生的母“野胡”,三四只母“野胡”,就会团团围着她又是打量又是议论,一会儿冷笑,一会儿将她浑身上下闻个遍,然后就会装腔作势地走开了,似乎表示她们非常瞧不起她。

  这些都是我主人自己的观察所得,或者也可能是别人告诉它的;当然话也许可以再说得文雅一点,不过我想起来倒不免有几分惊讶,同时也很悲哀:在女性的本能中竟都可以找到淫荡、风骚、苛刻和造谣的萌芽。

  我时刻都等待着我的主人来指责男女“野胡”身上这些违反自然的欲望,那在我们中间是十分普遍的。可是造物似乎还不是一位手段非常高明的教师;这些较为文雅的享乐,在我们这一边的地球上,却完全是艺术和理性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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