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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回 争濮议聚讼盈廷 传颍王长男主器(1)


  却说英宗皇帝,系濮王允让第十三子。濮王三妃,元妃王氏,封谯国夫人,次妃韩氏,封襄国夫人,又次妃任氏,封仙游县君。英宗虽入嗣仁宗,但于本生父母,亦断然不能恝置。首相韩琦尝奏称:“礼不忘本,濮王德盛位隆,理合尊礼,请下有司议定名称!”

  当由英宗批答,俟大祥后再议。知谏院司马光,即援史评驳,谓:“汉宣帝为孝昭后,终不追尊卫太子史皇孙,光武帝上继元帝,亦不追尊巨鹿南顿君,这是万世常法,可为今鉴。”

  及治平二年,诏礼官与待制以上,谨议崇奉濮王典礼。各大臣莫敢先发,惟司马光奋笔立议。略言:“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顾私亲,应准先朝封赠期亲等属故例,垂为常典”云云。于是翰林学士王珪等,即据司马光手稿,略行增改,随即上奏。其文云:

  谨按《仪礼·丧服》,为人后者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谓皆如亲子也。所后者,即指继父母言。又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传曰。何以期?不二斩,特重于大宗,降于小宗也。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传曰,何以大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先王制礼,尊无二上,若恭爱之心分于彼,则不得专于此故也。是以秦、汉以来,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统者,或推尊其父母,以为帝后,皆见非当时,取议后世,臣等不敢引以为圣朝法。况前代入继者,多宫车晏驾之后,援立之策,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龄未衰,深惟宗庙之重,祇承天地之意,于宗室众多之中,简推圣明,授以大业。陛下亲为先帝之子,然后继体承祧,光有天下。濮安懿王,【濮王谥安懿。】虽于陛下有天性之亲,顾复之恩,然陛下所以负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相承,皆先帝德也。臣等窃以为濮王宜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尊以高官大国,谯国、襄国、仙游,并封太夫人,考之古今,名称最合,谨具议上闻!

  议上,韩琦等谓:“珪等所议,未见详定,濮王当称何亲,名与不名,请令珪等复议!”

  珪等又议称:“濮王系仁宗兄,皇帝宜称皇伯而不名。”

  欧阳修独加驳斥,援据丧服大记,撰成《为后或问》上下二篇,大旨说是:“身为人后,应为父母降服,三年为期,惟不没父母原称,这便是服可降,名不可没的意思。若本身父改称皇伯,历考前世,均无典据,即如汉宣帝及光武帝,亦皆称父为皇考,未尝易称皇伯。至进封大国一层,尤觉与礼未合,请下尚书省,集三省御史台议!”

  于是廷臣又奉诏议礼,正在彼此斟酌,互相辩难的时候,忽接到太后手谕,诘责执政处事寡断,徒启纷呶。【理该责问。】

  英宗乃下诏道:“朕闻廷臣集议不一,权且罢议,现着有司等博求典故,妥议以闻!”

  既而礼官范镇等,又奏称:“汉时称皇考,称帝称皇,立寝庙,序昭穆,均非陛下圣明所当法,宜如前议为是。”

  侍御史吕诲、范纯仁,监察御史吕大防,复主张昪议,力请照行。章凡七上,均不见报,乃共劾韩琦专权导谀。欧阳修首创邪议,曾公亮、赵槩等附会不正,均乞贬黜!这种弹章,呈递进去,当然是不见批答。韩琦等亦上言:“皇伯无稽,决不可称,请明诏中外,核定名实。至若立庙京师,干纪乱统等事,均非朝廷本意,应饬臣下不必妄引”等语。英宗正信用韩琦等人,胸中已有成见,不过廷臣互有争端,一时未便下诏。越年,竟由太后手敕中书道:

  吾闻群臣议请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见施行,吾载阅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濮安懿王谯国夫人王氏,襄国夫人韩氏,仙游县君任氏,可令皇帝称亲,濮安懿王称皇,王氏、韩氏、任氏并称后,特此手谕!

  韩琦等奉到此敕,即转递英宗。英宗即日颁诏,略云:

  称亲之礼,谨遵慈训,追崇之典,岂易克当?所有称皇称后诸尊号,朕不敢闻,令内外臣民知之!此诏。

  诏既下,又命就濮王茔建园立庙,封濮王子宗朴为濮国公,主奉祠事。所有濮王尊讳,令臣民谨避,濮议遂定。当时盈廷揣测,统说太后一敕,主张追崇,英宗一诏,半安退让,统由中书主谋,借此定议。【平心而论,此议不得为谬。】吕诲等以论列弹奏,不见听用,缴纳御史敕诰,自称家居待罪。

  英宗命閤门还敕,不令辞职。诲等又复奏固辞,且言与辅臣势难两立。【并无不共戴天之仇,何必出此危词?宋臣虽有气节,究未免市直沽名。】英宗览到此语,不免懊恼,因转问韩琦、欧阳修等。琦、修等齐声奏道:“御史等以为理难并立,若臣等有罪,当留御史,黜臣等。”

  英宗不答。

  翌日,竟诏徙吕诲知蕲州,范纯仁通判安州,吕大防知休宁县。司马光等上疏,乞留诲等,不报,复请与俱贬,亦不许。侍读吕公著,上言:“陛下即位二年,纳谏未著美名,反屡黜言官,如何风示天下?”

  英宗仍然不从。公著因乞外调,乃出知蔡州。【一番大争论,从此罢休。】

  话分两头,且说文彦博罢相,出判河南,封潞国公。【接应前回。】至治平二年,自河南入觐,英宗慰劳有加,且语彦博道:“朕得嗣立,多出卿力。”

  彦博悚然道:“陛下入继大统,乃先帝意,及皇太后协赞成功,臣何力之有?况陛下即位,臣方在外,韩琦等仰承圣旨,入受遗诏,臣又未尝预闻。今蒙陛下奖及,实不敢当。”

  英宗徐答道:“卿可谓功成不居了。今暂烦卿西行,不久即当召还呢。”

  彦博乃退。寻即有旨改判永兴军。彦博方去,忽富弼自称足疾,力请解政,英宗不允。弼偏隔日一奏,五日两疏,坚辞枢密。

  看官道是何因?原来嘉祐年间,弼入相,适韩琦为枢密使,【应三十二回。】凡中书有事,往往与枢密相商,至此琦与弼易一职位,琦事多专断,未尝问弼,弼颇不怿。当太后还政时,弼毫不预闻,忽韩琦促请撤帘,弼不禁惊讶道:“弼备位辅佐,他事或不可预闻,这事何妨通知,难道韩公独恐弼分誉么?”【褊心总未易去,富郑公尚且如此。】

  琦闻弼言,也语人道:“此事当如出太后意,不便先事显言。”

  弼心中总觉不快。

  英宗亲政,因弼尝与议建储,特加授户部尚书。弼曾乞辞道:“建储系国家大计,廷臣等均有此议,何足言功?且陛下受先帝深恩,母后大德,尚未闻所以为报,乃独加赏及臣,臣何敢受!”【此语恰很公正,与文彦博奏对略同。】

  英宗不从。再奏仍不允,弼乃强受。至是连章求去,始命弼出判扬州,封郑国公。

  还有枢密使张昪,已加封太尉,亦上章告老。英宗道:“太尉勤劳王家,怎可遽去?果因筋力就衰,可不必每日到院,但五日一至便了。”昪总不愿再留,仍然求去,乃出判许州。

  韩琦、曾公亮,因富弼张昪,俱已外调,枢密院不能无主,拟迁欧阳修为枢密使。修微有所闻,便进与琦等道:“皇上亲政,任用大臣,自有权衡,公等虽系见爱,但未免上凌主权,此事如何行得?”琦等乃止。

  果然英宗别有所属,召入文彦博,令为枢密使。又擢权三司使吕公弼,使副枢密。公弼先为群牧使,时帝尚未立,得赐马甚劣,商诸公弼,欲转易良马。公弼以为未奉明诏,不敢私易,竟谢绝所请。至是英宗擢用公弼,公弼入谢,英宗道:“卿前岁不与朕马,朕已知卿正直了。”【这是英宗知人处。】公弼拜谢而退。

  嗣又召用泾原路副都部署郭逵,授检校太保,同签书枢密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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