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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回 乘俄乱徐树铮筹边 拒德约陆徵祥通电(2)


  徐总统闻报,又遣龚代总理,及教育次长傅岳棻,接见北京各代表。各代表求见总统,到晚未出,大众不肯散归,并在新华门外露宿一宵。翌日,始由徐总统召见,并即由国务院发出批词,略云:“所陈三事,政府具有决心,亟应竭力进行,慰从众望。艰难困苦,当与国人共勉”等语。于是众代表不复多言,相率退归,静候解决。

  到了七月二日,政府接到巴黎来电,乃是协约国对德和约,已经议决,即在凡尔赛宫正式签字。独中国专使,因山东问题,未得和约保留,只好拒绝签字,所以来电声明。先是各国代表,共至巴黎,开议对德条约,德亦派出代表议和,总代表为蓝超伯爵,余为内阁阁员蓝斯堡、吉斯白资,暨国会议长莱勒特,华白公司经理美尔恰,国际法学家休克金等,并至巴黎,共同谈判。

  协约国叠经磋磨,公定对德议和草约十余件,统计得八千字,大致可分为数纲:

  (一)割让和约指定的土地,
  (二)放弃欧洲以外一切殖民地及权利,
  (三)承认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各国独立,
  (四)减少常备兵额,与所有军舰,不得沿用征兵制,及潜水艇,军用飞机,
  (五)惩罚前德皇威廉第二,
  (六)赔偿各国损失全数为墨银五百万万圆,
  (七)协约国商货,得自由通过德国境内,尚有著名铁道运河水道等,归协约国管辖,
  (八)德国承认国际同盟,但一时不能加入,所有一切代管地,与国际公有地,均由国际同盟掌管。
  此外尚有细件,不及备载。【此属西史范围,故从略叙。】

  德国代表,当然不肯承认,提出抗议。旋经协约国再加修改,不过就割让土地部分间,稍从变换,余皆不肯更动。会长克勒孟沙,且严词语德国代表道:“今无庸再来哓哓,大小各国,因汝德人违背公道,非常酷待,所以结成团体,各派代表到此。汝国若再不从,恐要与汝国大决算了。”

  可怜德国代表蓝超伯爵等,无由申说,不得已电告本国,请示定夺。战败国原是如此,但亦统由德人自取。德国新大总统爱培尔德,及内阁总理施特曼,俱不愿允此和约。施特曼内阁,遂全体辞职,就是议和总代表蓝超伯爵,亦连同告辞,乃由巴浮氏重组内阁,另派外交总长慕勒氏,殖民总长贝尔氏,继为议和代表。终因势孤力屈,抗不过协约国的威稜,且将协约国议案,付诸国会表决,投票结果,愿签字的二百二十八票,不愿签字的,只一百三十八票,大多数通过和约,电致议和总代表,勉强签约。德既签字,与会诸国代表,皆相继签字。惟中国代表陆徵祥等,均不出席,声明为山东问题的障碍,碍难签约,一面报告中央。文云:

  和约签字,我国对于山东问题,自五月二十六日正式通知大会,依据五月六日,祥在会中所宣言维持保留去后,迭向各方竭力进行,迭经电呈在案。此事我国节节退让,最初主张注入约内,不允;改附约后,又不允;

  改在约外,又不允;改为仅用声明,不用保留字样,又不允;不得已改为临时分函声明,不能因签字而有妨将来提请重议云云。岂知直至今日午时,完全被拒。此事于我国领土完全,及前途安危,关系至巨,祥等所以始终不敢放松者,固欲使此问题,留一线生机,亦免使所提他项希望条件,生不祥影响。不料大会专断至此,竟不稍顾我国纤微体面,易胜愤慨!弱国交涉,始争终让,几成惯例,此次若再隐忍签字,我国前途,将更无外交之可言。内省既觉不安,即征诸外人论调,亦群谓中国决无可以签字之理,详审商榷,不得已当时不往签字,当即备函通知会长,声明保存我政府对于德约最后决定之权等语,姑留余地。窃惟祥等猥以菲材,谬膺重任,来欧半载,事与愿违,内疚神明,外惭清议,自此以往,利害得失,尚难逆睹,要皆由祥等之奉职无状,致贻我政府主座及全国之忧。乞即明令开去祥外交总长委员长,及廷、钧等差缺,一并交付惩戒。并一面迅即另简大员,筹办对于德奥和约补救事宜,不胜待罪之至!

  这电自六月二十八日,由巴黎发出,是日即协约国对德和约共同签字的期间,途中不知何故淹留,至七月二日方才接到。政府正在着忙,会议善后办法,忽又接到陆专使续电云:“德约我国既未签字,中德战事状态,法律上可认为继续有效,拟请迅咨国会建议,宣告中德战事告终,通过后即用明令发表,逾速逾妙,幸勿迟延!”

  政府因即复电云:

  事势变迁,并声明亦不能办到,政府同深愤慨。德约既未签字,所谓保存我政府最后决定之权,保存后究应如何办理?此事于国家利害,关系至为巨要。该全权委员等责职所在,不能不熟思审处别求补救,未便以引咎虚文,遽行卸职。至所拟咨由国会建议,宣告中德战争状态告终,俟通过后,明令发表一节,片面宣布,究竟有无效力?抑或外交有此先例?所有对德种种关系,将来如何结束,统望熟筹详复。再奥约必须签字,务即照办。

  重洋遥隔,一电往还,未能朝发夕至,免不得有稽迟情形。政府恐国民因此愤激,再起风潮,故不待陆专使等答复,便即由徐总统下令道:

  巴黎会议对德和约,关系至巨,迭经电饬各全权委员审慎从事,顷据全权委员陆徵祥等,六月二十八日电称:“我国对于山东问题,自通知大会宣言维持保留后,最初主张,注入约内,不允;改附约后,又不允;改在约外,又不允;改为仅用声明,不用保留字样,又不允;

  改为临时分函声明,不能因签字而有妨将来提请重议,又复完全被拒。不得已当时不往签字,备函通知会长,声明保存我政府对于德约最后决定之权”等语。披览之余,良深慨惋。此次胶澳问题,以我国与日、德间三国之关系,提出和会,数月以来,乃以种种关系,不克达我最初希望,旷览友邦之大势,反省我国之内情,言之痛心,至为危惧。惟究此项问题之由来,诚非一朝一夕之故,亦非今日决定签字与不签字,即可作为终结。现在对德和约,既未签字,而和会折冲,势不能诎然中止,此后对外问题,益增繁重,尤不能不重视协约各友邦之善意。国家利害所在,如何而谋挽济,国际地位所系,如何而策安全,亟待熟思审处,妥筹解决。凡我国人,须知圜海大同,国交至重,不能遗世以独立,要在因时以制宜,各当秉爱国之诚,率循正轨,持以镇静,勿事嚣张,俾政府与各全权委员等,得以悉心筹划,竭力进行。庶几上下一体,共济艰危,我国家前途无穷之望,实系于此。用告有众,咸使周知!

  此令。

  这令下后,嗣接陆专使复电,除奥约应该签字外,仍执前议,政府乃照来电进行。小子有诗叹道:

  对外全凭后盾多,徒持公理漫言和。
  试看炎日天骄甚,瘏口无成恨若何?

  欲知后来对日情事,容至下回续叙。

  *==*==*

  小徐才识,未尝不卓绝一时,惜乎其心术之不堪告人也。彼欲效战国策士之行,为纵横捭阖之谋,不知彼时七国分峙,各私其私,策士犹得乘势而操纵之,今岂犹是战国时耶?明明为共和政体,而乃专事破坏,不愿和平,至南北停战以后,即起攫西北边防使一席,名曰防边,实仍欲把持军权耳。民国有小徐,欲求安宁难矣。陆徵祥等之出使巴黎,参入和会,始终欲保留胶澳,不肯签字,较诸曹、章、陆诸人,较为得体。然至于舌敝唇焦,卒不能挽回万一,岂不可叹!优胜劣败,已成公例,奈何军阀家犹专知内哄,不顾大局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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