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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回 绝邦交却回德使 攻督署大闹蜀城(1)


  却说国务总理段祺瑞,主张绝德,黎总统不肯照允,他遂负气退出,竟往天津,且遣人赍呈辞职书。黎总统未免惊惶,当即派员挽留。不意教育总长兼署内务总长范源濂,也居然送入辞职书来。显见是段氏嫡派。黎总统益加忧虑,乃亟延冯副总统入府,商议挽回的法子。应前回冯氏入京。冯国璋道:“总统若要挽留段总理,除非与德绝交,否则国璋亦想不出甚么良法。”

  黎总统尚沉吟未决,可巧派遣留段的委员,回府复命,报称段总理已决计南归,不愿再来任事。国璋听了,不禁微笑。旁观者清。黎总统向国璋道:“他不肯再来,奈何?”

  国璋道:“总统若依他计策,管叫他即日来京。”

  黎总统徐徐道:“恐怕未必。”

  国璋道:“国璋愿赴津一行,劝他回来,但请总统决意绝德便了。”

  黎总统尚是默然。

  国璋道:“依愚见想来,我国尽可与德绝交,非但无害,且有大利。”

  黎总统道:“利从何来?”

  国璋道:“德犯众怒,已成公敌,就是与他联盟的意大利,亦加入协约国,对德宣战。古人说得好:‘寡不敌众’。看来德国总不能持久的。这可见中国与他绝交,将来决不致有害。若从利益上起见,是现在协约各国,已允我修改各种条约,岂非是一种大利么?”

  黎总统道:“改约的事情,果真靠得住吗?”

  国璋道:“且待段总理回京,再去探询协约各国政府,如果实行承认,始提出照会,与德绝交。”

  黎总统道:“既这般说,请台驾一行,留回段总理便了。”

  国璋当即退出,即乘专车赴津。

  到了晚间,果然两人同回,相偕至总统府,投刺进见。黎总统也即出迎,免不得与段总理周旋一番,段亦谦逊数语,当下发电各国,令各使探问明白。寻得各使复电,略言:“驻在国政府,大致承认,如果我国实行绝德,将来各种条约,可望修改”云云。于易黎、段两人,才表同情。冯国璋即日回宁。惟当时内外士绅,尚多异议,国会议员,如曹振懋、唐宝锷、丁世峄等,有对德抗议的质问书,马君武等且通电各省,反对绝德,外如张勋、倪嗣冲、王占元诸督军,统电请政府维持中立。还有孙文、唐绍仪、康有为、姚文栋、温宗尧等,也迭电政府国会,不应与德绝交。他如顺直省议会,奉天、上海、天津、山东、广东等各商会,暨他种商学团体,均电请仍守中立。段总理绝不为动,一意向前进行,特于三月九日,在迎宾馆开宴,延请议员,疏通意见。议员等多半聪明,乐得见风使帆,隐表同意。这是三酉儿好处。

  到了翌午,参众两院各开秘密会,段总理及财政总长陈锦涛,教育总长兼内务总长范源濂,司法总长谷钟秀,外交部参事伍朝枢等,先至众议院,报告外交经过情形,并述对德绝交的宗旨,请议员表示赞助。众议员经讨论后,投票表决,同意票得三百三十一张,不同意票只八十七张,得大多数赞成,表示通过。段总理复至参议院,登堂报告,仍如前说。适值夕阳西下,不及投票,乃约于次日表决。越宿参议院投票,有一百五十票是同意,只三十五票不同意,也算大多数通过。绝德案已经决定,正拟草定照会,提交德使,凑巧德使辛慈,着人赍送照会至外交部,但见上面写着,本公使于本日即三月十日。午后七时,接奉帝国政府训令,着以下列复文,传达中华民国政府。文曰:

  中华民国抗议德国新近宣告之封锁政策,而附以威吓,帝国政府,曷胜骇异。盖其他各国,仅仅提出抗议,中德邦交,素号亲睦,且中国于封锁区域以内,并无航业利益,则德之政策,于中国毫无影响,乃今于抗议之外,独附威吓之辞,以增抗议之力量,是尤不能不令人惊诧也。民国政府之抗议书中,谓:“华人因战事而丧失生命者,已属不少”云云,然须知民国政府,绝未尝以关于此种损失之事实及申诉通知帝国政府,而就帝国政府所得报告,则知华人之丧失生命者,仅受人雇用,于前敌开掘战壕,及充当其他军役之辈,盖若辈已不啻为战斗员,因以冒此危险也。

  帝国政府尝一再抗议运送华工赴欧,充当军役,是德国即在此次战事中,亦未尝不示中国以友谊,而帝国政府,即因顾全此友谊故,以此种威吓为非出自正轨,因望民国政府,改正其见解。帝国政府,愿于中国之航业利益,力加注意。以此之故,德国今虽不能于敌人宣告封锁之后,取消其政策,而禁制实行无限制之潜艇战争,然已准备磋商民国政府关于保护华人生命财产之特别愿望。帝国政府以如此对待友邦者,盖谨依其平日见解,以如中国若与德断绝友谊,则将失却一真挚之友,而陷于纠结不解之局也。

  末后,复附列一行道,本公使既将帝国政府的通牒,传达贵国政府,倘贵国欲提出保护航业的问题,本公使已由帝国政府授权,得与磋商一切云云。当由外交部递呈段总理。段以德国照会,虽有保护航业的示意,但封锁战略,仍然不肯取消,是我国提出抗议,终归无效,只好与他绝交,不必迟疑。黎总统此时,已将全权授与段总理,当然不再阻挠。段乃令外交部缮定照会,请黎总统盖过了印,并附发德使护照,送他出境。照会中的内容,大略说是:

  关于德国施行潜水艇新计划一事,本国政府,本注重世界和平,及尊重国际公法之宗旨,曾于二月九日,照达贵公使提出抗议,并经声明,万一出于中国愿望之外,抗议无效,迫于必不得已,将与贵国断绝现有之外交关系等语在案。乃自一月以来,贵国潜艇行动,置中国政府之抗议于不顾,且因而致多丧中国人民之生命。至三月十日,始准贵公使照复,虽据称贵政府仍愿议商保护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办法,惟既声明碍难取消封锁战略,即与本国政府抗议之宗旨不符,本国政府视为抗议无效,深为可惜。兹不得已,与贵国政府断绝现有之外交关系,因此备具贵公使并贵馆馆员暨各眷属离去中国领土所需之护照一件,照送贵公使,请烦查收为荷。至贵国驻中国各领事,已由本部令知各交涉员一律发给出境护照矣。须至照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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