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折狱龟鉴 | 上页 下页
马亮纵囚


  ——亲事官失金楪一事附

  马亮少保,初以殿中丞通判常州。吏有亡失官物者,械系妻子,干连数十百人。亮一切纵去,许其自偿所负,不逾月而尽输之。见本传。

  按:丁谓丞相说:真宗朝,因宴,有亲事官失却金楪一片。左右奏云:“且与决责。”上曰:“不可。且令寻访。”又奏:“只与决小杖。”上曰:“自有寻访日限。若限内寻得,只小杖亦不可行也。”至尊守法尚尔,臣子理合如何?见丁晋公谈彔。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