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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道门(1)


  窦公禹钧同宗及外姻甚多,贫困者有丧不能自举,公为出金葬之,由公葬者凡二十七丧;亲姻故旧孤遗有女不能嫁者,公为出金嫁之,由公嫁者凡二十八人。窦公禹钧有五子:仪、俨、侃、偁、僖,皆登第。冯道赠之诗:“燕山窦十郎,教子以义方。灵椿一株老,丹桂五枝芳。”每对客坐,即一尚书,二侍郎,三起居,四参政,五补阙,皆侍立。

  李文靖公为相,治居第于封丘门内,厅事前仅容旋马。或言其太隘,公笑曰:“居第当传子孙,此为宰相厅事,诚隘;为太祝奉礼厅事,已宽矣。”又《谈苑》云:公所居陋巷,厅事无重门,其逼下已甚,颓垣坏壁,公不以为虑。堂前花栏坏,妻戒守舍者勿令葺,以试公。公朝夕见之,经月不言。妻以语公,公笑谓其弟维曰:“岂可以此动吾一念哉!”家人劝治居第,未尝答,维因语次及之,公曰:“身食厚禄,时有横赐,计囊装亦可以治第,但缺陷世界,安得圆满如意,自求称足。今市新宅,须一年缮完。人生朝暮不可保,又岂能久居!巢林一枝,聊自足耳,安事丰屋哉!”

  本朝公卿,能守先法,久而不衰者,唯故李相家。子孙数世,至二百余口,犹同居共爨;田园邸舍所收,乃有官者俸禄,皆聚之一库,计口日给饷。婚姻丧葬所费,皆有常数,分命子孙掌其事。其规模大抵出于翰林学士宗谔所制也。

  张文定公齐贤以右拾遗为江南转运使,一日家宴,一奴窃银器数事于怀中,公自帘中熟视,不问。后为相,门下厮奴皆得班行,而此奴竟不沾禄。奴因泣下,公语曰:“尔意江南日曾盗吾银器数事乎?吾备位宰相,进退百官,志在激浊扬清,安敢以盗贼荐耶?念汝事我日久,今予汝钞三百千,汝其出吾门下,自择所安。盖吾既发汝乎昔之事,不可复留也。”奴泣拜而去。

  王文正公旦,局量宽厚,未尝见其怒。饮食有不精洁者,但不食而已。家人欲试其量,以少埃墨投羹中,唯啖饭而已。家人问何以不食羹,曰:“吾偶不喜肉。”一日,又墨其饭,公视之,曰:“吾今日不喜饭,可具粥。”有母弟傲不可训,一日,逼冬至,祠家庙,列百壶于堂前,弟皆击破之,家人惶骇。文正忽自外入,见酒流满路,不可行,俱无一言,但摄衣步入中堂。其后弟忽感悟,复为善,终亦不言。

  张尚书公咏为人孝友慈惠,景德二年登进士第,后知蜀,罢官,归蜀中,锦绮之物入门,不以适私室,悉布之堂上,请其母及诸昆弟、姊妹择取之。尝曰:“兄弟,天之所生,譬如手足,不可离绝。妻妾乃是外舍之人,奈何用外人而断手足乎?”

  许尚书公元,宣城人,以孝谨称。其父亡,一子可得官,兄弟相让不受,久之,兄乃曰:“吾弟之才,后日能庇吾宗。”乃以公补郊社斋郎。

  真宗命冯元谈《易》,元荐查道、李虚己、李行简三人者与焉,奏曰:“道,歙州人,母病,尝思鳜鱼羹。方冬无有,道泣祷河神,凿冰取得鳜鱼,果尺余,以馈母。后举贤良,入策四等。”

  晏元献公手帖与兄及嫂云:“知置得宅子,大抵廉由守分,为官须随宜作一生计,且安泊亲属,不得待奉足。尝见范应辰率家人持十斋日,云一则劝其淡素好善,次则减鱼肉之价,聚为生计,果置得一两好庄及宅第,免于茫然,此最良图。况宦游有何尽期,兼官下不可营私,魏四工部可为戒也。然须内外各且俭啬为先,方可议此。殊家间仆吏等直至今两日内破一顿猪肉,此持久之术,是以常为宗亲及相交游言之。”

  杨尚书玢致仕归长安,旧居为邻里侵占,子弟欲诣府诉其事,以状白玢,玢批状尾云:“四邻欺我我从伊,毕竟须思未有时。试上含元殿基望,西风秋草正离离。”子弟不敢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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