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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


  礼部主事卢洪春,万历中以国本建言廷杖,天启中赠光禄寺少卿,荫子官生,以灵南府知府考满,应赠父母。

  余为撰文,后一段云:是用赠为中宪大夫,尔子之官,尔所遗也,天末长吏,秩不重于清卿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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