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玉堂荟记 | 上页 下页
一五


  庶常常字,章奏中有改为恒者,颇因讳由之谬。天启年间,魏珰用事,因知县给由借题以处江西巡抚,遂一切改之。迨后又改举人朱由■〈木〈爂,焚代火〉〉为田■〈木〈爂,焚代火〉〉,此益府宗室也。宗室可改,是为蔑赐名矣。且宗室以由名者,何止数百,果尽改之,则高皇二十字何以设为?改由字已谬,而无识者,并及常字,果尔,则高瞻祁见佑厚载翊,何字不当讳?至高皇帝之元字,尤当讳也。何概不闻讳而独讳常由二字乎!

  戊寅讲筵,讲由也可使从政一节,讲官读由为咎繇之繇,上谕以不必,因传谕阁中,见在九庙,单讳下一字;其祧庙,惟二字相连乃讳,则炽基等字亦不讳也。此谕未经通颁,乃谬讳如故矣。

  我朝讳字原甚疏阔,英庙讳镇,而边镇之镇,三百年未尝改也。即武庙之照字书,本从火,未尝讳四点者,故自世庙至熹庙,百余年照字如故,而今乃追讳为照,甚无谓也。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