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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


  绍兴中,有渔者得一石于淮,状如瓜,于瓜瓣凸处有字,屡鬻而不售。淳熙十一年,王仲行尚书守庐,得之,出以示予。予曰:“乃新莽律权石。”字甚细,篆体类诅楚文,因为释之,曰:

  “律权石,重四钧。黄帝初祖,德□于虞。虞帝始祖,德币于新。岁在大梁,龙集戊辰。戊辰直定,天命有民。工德受正号即真,改正建□。长寿隆崇,同律度量衡。□当前□,龙在己巳,岁次实沈。初班天下,方国永遵。子子孙孙,享传亿年。”

  按《汉书·律历志》:“王莽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义和刘歆等典领条奏。”其《权衡篇》曰:“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均物、平轻重也。”

  本起于黄钟之重,一籥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王莽传》:“梓潼人哀章作铜匮,述符命。莽下书曰:‘予以不德,托于皇初祖考黄帝之后,皇始祖考虞帝之苗裔,敢不钦承,以戊辰直定。’”师古注:“于建除之次,其日直定。”

  又《资治通鉴》:“莽始初元年,岁在戊辰,明年改元,始建国,岁在己巳。”

  故其文有“皇初祖黄帝,始祖虞帝,戊辰直定”之语。赵石勒十八年七月造建德殿,得圆石,状如水碓,铭曰:“律衡石重四钧,同律度量衡,有辛氏造续。”

  咸议是王莽时物,与此同;其间有一两字疑者阙之,以俟博识之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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