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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九


  国忌行香,起于后魏,及江左齐梁间,每然香熏手,或以香末散行,谓之行香。《遗教经》云:“比丘欲食,先烧香呗讚之。安法师行香定坐而讲,所以解秽流芬也,斯乃中夏行香之始。”

  唐高宗时,薛元超、李义府为太子设斋行香,中宗设无遮斋,诏五品以上行香,不空三藏奏,为神尧而下七圣忌辰设斋行香,至文宗朝,宰臣崔蠡奏:“国忌设斋行香,事无经据。”遂罢之。宣宗再兴释教,诏京城及外道州府国忌行香,并须精洁,以伸追荐之道。朱梁开平三年大明节,百官始行香祝寿。

  石晋天福中,窦正固奏:“国忌行香,宰臣跪炉,百官列坐,有失严敬。”今后宰臣跪炉,百官立班,仍饭僧百人,永为定式。至本朝淳化中,虞部员外郎李宗讷请:“国忌,宰臣以下行香,复禁食酒肉,以表精虔。”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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