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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十月二十七日,车驾回宫。

  御赐内直吏部尚书陈廷敬、副都御史励杜纳、右谕德查升各松花江石小研一方,色澹绿如洮石,腹有御书研铭八字,云“以静为用,是以永年”。继又赐大学士张玉书、吴黄、熊赐履、工部尚书王鸿绪各一方。鸿绪所得有倭漆研匣,匣中有御用墨四笏。时十一月,偶召张及王入南书房编次御书,得赐,因及吴、熊二公云。

  驾在德州,赐致仕在籍户部左侍郎田雯“寒绿堂”扁额,原任翰林侍读萧惟豫、编修田需亦蒙赐御书各一幅。

  召户部郎中陈奕禧入南书房,命书大小字各三幅,赐御书御制《塞上》诗一幅,诗云:“半岭黄云合,风悲鼓角闻。野原沙草外,落日自成群。”御制《宋高宗父母之仇终身不报论》,命大学士熊赐履、礼部尚书韩 菼、内直吏部尚书陈廷敬、右谕德查升同作,又命浙江举人查慎行(原名嗣琏),江南举人钱名世等同作进呈。

  诏蠲甘肃等处地方四十一年、四十二年钱粮,江南上江下江四十二年钱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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