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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叟阴德


  穰县宋庄王叟,人目为王评事。身年八十一,妇八十,四子,有孙二十余人,曾孙亦娶妇。自叟至其曾,凡三十六房,夫妇皆结发,推户为县中第一。第四子荣,以军功官宣武军鲁山尉;长孙中武举,某州巡检。宋庄四区宅前大槐,数百年物,老干已枯,而五枝内向,各成大树,荫数十步。

  予在镇平日,尝过其家,见其康健如六十许。人谓必有阴德致然,问之不答。旁一叟云:“王评事年虽高,乃以诊治为生。病家来请,上马去,不以僮仆自随;为人处方,一药不备,不以和剂;贫家调患,夏月日二、三往,不倦,病既平,不责一钱。此非阴德耶?”

  叟乃肯自言:“今商贩家自临洮山外,以长耳负甘草来,尘垢粪秽,何所不有?卸之药肆中,随即剉以与人。某每用此草,必以水洗潠,暴晾如法,然后和药。他品悉然。非敢自为阴德,但心之所安,不能不尔也。”予酌酒与之曰:“此公阴德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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