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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毓昌


  李县令毓昌,山东即墨人。中嘉庆戊辰进士,拣发江苏试用。淮安报水灾,大吏遣公往查核。故事,凡委员往,漫不省察,惟心其陋规而已。山阳令王伸汉,贪吏也,有冒增户口事,为公访察,将欲举发。

  伸汉惧,乞太守王某代为缓颊,公力拒之。伸汉乃遣其仆包祥,乞公从者李祥、顾祥、姚升等,私以贿进言。公正色曰:“今岁某赴科场,皇上所命题,即以德本财末为言。某虽不肖,敢欺君纳贿耶?明日并以此禀诸制府可也。”

  李祥等赧颜退,告诸包祥。包祥惧,因以其贿赠顾祥、姚升等,命谋害公以灭口,顾祥等许诺。是晚公赴太守宴归,明早即欲解缆。时公寓古寺中,寂阒无人,夜间,公独酌自遣,仆等因以毒酒进。公饮觉之,遂停杯,血流于颐。仆等愈惧,因以帛勒死之,以自缢闻。王伸汉并贿通检验者,遂朦胧通禀。

  公柩归家,公叔某于亵衣中睹血迹,因上控都察院。上大怒,会缇帅缉获姚升,尽得其实,然后逮伸汉入,鞫供如前,因立置典刑,包祥、顾祥、李祥、姚升等皆正法。赠公知府衔,荫其子为举人,上复御制诗以旌之。或云公柩归时,其家已释然,公托梦于其叔,言其屈枉,已授江都城隍神位,箧中有血衣可证。其叔如其言,启箧视之果然,因而成讼。其语近诞,不足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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