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熙朝新语 | 上页 下页
三五四


  仁和吴太常隆元奏天坛摺,内有蜈蚣八字墙字样。世宗命交部严议,以其不敬也。十三年,谕廷臣曰:“凡奏章遇有坛庙等字,怀中囊中俱可携行,不可夹带鞋袜之间。”

  世宗之诚敬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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