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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优长乐公主礼数


  长乐公主将出降,太宗谓房玄龄等曰:“长乐公主,皇后所生,朕及皇后并所钟爱。今将出降,礼数欲有所加。”

  房玄龄等咸曰:“陛下所爱,欲少加之,何为不得?请倍永嘉公主。”然永嘉公主即太宗之妹也。

  公曰:“不可。昔汉明帝欲封其子,云:‘我子岂得与先帝子等,可半楚淮阳。’前史以为美谈。天子姊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即是礼有尊崇,或可情有浅深,无容礼相逾越。”

  太宗然其言,入谓文德皇后曰:“我欲加长乐公主礼数,魏征不肯。”文德皇后闻之,大喜,遣中使赍钱二十万,绢四百匹,诣公宅,宣令谓公曰:“比者常闻公中正而不能得见,今论长乐公主礼事,不许增加,始验从来所闻,信非虚妄。愿公常保此心,莫移今日。喜闻公言,故令将物相赏。公有事即道,勿为形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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