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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起高祖至代宗(8)


  杜鸿渐为都统并副元帅,王缙代之。鸿渐谓人曰:“一个月乞索儿一万贯钱。”盖计使料多,以此诘俸钱都数也。

  代宗赐郭汾阳九花虬马,子仪陈让者久之。上曰:“此马高大,称卿仪质,不必让也。”子仪身长六尺余。九花虬,即范阳节度使李怀仙所献。额高九寸,毛拳如鳞,头颈鬃鬣如龙;每一嘶,群马耸耳。身被九花,故以为名。

  郭汾阳虽度量廓落,然而有陶侃之僻,动无废物。每收书皮之右嫠下者,以为逐日须,至文帖余悉卷贮。每至岁终,则散与主守吏,俾作一年之簿。所嫠处多不端直,文帖且又繁积,吏不暇翦正,随斜曲联糊。一日,所用嫠刀忽折,不余寸许,吏乃铦以应召,觉愈于全时。渐出新意,因削木如半势,加于折刃之上,使才露锋,其书而嫠之。汾阳嘉其用心,曰:“真郭子仪部吏也。”(原注:言不废折刃也)时人遂效之,其制益妙。

  武后已后,王侯妃主京城第宅日加崇丽。天宝中,御史大夫王钅共有罪赐死,县官簿录钅共太平坊宅,数日不能遍。宅内有自雨亭子,檐上飞流四注,当夏处之,凛若高秋。又有宝钿井栏,不知其价。他物称是。安禄山初承宠遇,敕营甲第,瑰材之美,为京城第一。太真妃诸姊妹第宅,竞为宏壮,曾不十年,皆相次覆灭。肃宗时,京都第宅,屡经残毁。代宗即位,宰辅及朝士当权,争修第舍,颇为烦弊,议者以为土木之妖。无何,皆易其主矣。(原注:《续世说》:明皇为安禄山起第于亲仁坊,敕令但穷极壮丽,不限财力。既成,具幄器皿充刃其中。布帖白檀床二,皆长一丈,阔六尺。银平脱屏风帐一,方一丈八尺。于厨厩之物,皆饰以金银。全饭瓮一,银淘盆二,皆受五斗。织银丝筐及笊篱各一。他物称是。虽禁中服御之物,殆不及也。上令中使护役,常戒之曰:“彼眼大,勿令笑我。”)中书令郭子仪勋伐盖代,所居宅内诸院往来乘车马,僮客于大门出入,各不相识。词人梁尝赋诗曰:“堂高凭上望,宅广乘车行。”盖此之谓。郭令曾将出,见修宅者,谓曰:“好筑此墙,勿令不牢。”筑者释锸而对曰:“数十年来,京城达官家墙皆是某筑。只见人改换,墙皆见在。”郭令闻之怆然。遂入奏其事,因固请老。

  张昙为郭汾阳从事,家尝有怪,问于术者,对曰:“大祸将至,唯休退可免。”昙不之信,及方宴,席上见血,有尼者闻之,劝其杜门不纳宾客,屏游宴,昙怒而杖之。其后昙言语有失,汾阳衔之。又屡言同列事,或独后见,多值方宴罢在姬所,不可白事,必抑门者令通。汾阳谓其以武臣轻忽己,益不平。后因谓公去所任吏,遂发怒,囚之以闻,竟杖死。

  李太尉光弼镇徐,北拒贼冲急,总诸道兵马。征讨之务,皆自处置。仓储府库,军州差补,一切并委判官张傪。傪明练庶务,应接如流。欲见太尉论事,太尉辄令判官商量。将校见傪,礼数如见太尉。由是上下清肃,东方晏然,天下皆谓太尉能任人。

  代宗时,百寮立班良久,阖门不开。鱼朝恩忽拥白刃十余人而出,曰:“西蕃频犯郊圻,欲幸河中,如何?”宰臣以下,不知所对。给事刘某出班抗声曰:“敕使反也!屯兵无数,何不捍寇?而欲胁天子去宗庙?”仗内震耸,朝恩大骇而退,因此罢议。

  颜真卿为尚书左丞。代宗车驾自陕府还,真卿请先谒五陵、孔庙,而后还宫。宰相元载谓真卿曰:“公所见虽美,其如不合时宜何?”真卿怒而前曰:“用舍在相公,言者何罪?然朝廷事岂堪相公再破除耶!”载深衔之。

  代宗欲相李泌,元载忌之。帝不得已。出泌,约曰:“后召当以银为信。”忽除银青光禄大夫,泌知载败,己且相矣。未几果然。

  柳相初名载,后改为浑。佐江西幕,嗜酒,好入廛市,不事拘检。时,路嗣恭初平五岭。元载奏言:“嗣恭多取南人金宝,是欲为乱。陛下不信,试召,必不入朝。”三伏中追诏至,嗣恭不虑,请待秋凉以修觐礼。浑入,泣谏曰:“公有功,方暑而追,是为执政所中。今少迁延,必族灭矣!”嗣恭惧曰:“为之奈何?”浑曰:“健步追还表缄。公今日过江,宿石头驿,乃可。”从之。代宗谓元载曰:“嗣恭不俟驾行矣。”载无以对。

  元相载用李纾侍郎知制诰。元败,欲出官。王相缙曰:“且留作诰。”待发遣诸人尽,始出为婺州刺史。又曰:独孤侍郎求知制诰,试见元相,元相知其所欲,迎谓常州曰:“知制诰可难堪。”心知不我与也。乃荐李侍郎纾。时杨炎在阁下,忌常州之来,元阻之,乃二人之力也。

  元伯和、李腾、腾弟淮、王缙,时人谓之“四凶”。刘宗经、执经兄弟,入“八元”数。

  李纾侍郎好谐戏,又服用华鲜。尝朝回,与同列入坊门,有负贩者诃不避,李骂云:“头钱价奴兵辄冲官长!”负者顾而言曰:“八钱价措大漫作威风。”纾乐采异语,使仆者访“八钱”之义。答:“只是衣短七耳。”同列为言,纾甚惭。

  元载擅权多年,客有为《都卢缘檀歌》,欲讽其至危之势。览之泣下。

  郑相珣瑜方上堂食,王叔文至,韦执谊遽起延入阁内。珣瑜叹曰:“可以归矣!”遂命驾,不终食而出。自是罢免。

  元载败,妻王氏曰:“某四道节度使女,十八年宰相妻。今日相公犯罪,死即甘心。使妾为舂婢,不如死也。”主司上闻,俄而亦赐死。

  元载于万年县佛堂子中,谓主者:“乞一快死也。”主者曰:“相公今日受些污泥,不怪也。”乃脱秽袜塞其口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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