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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续)


  按乐天生于代宗大历七年壬子。正月二十日。大和七年,乐天尹河南,《元日对酒诗》云:“今朝吴与洛,相忆一欣然。梦得君知否,俱过本命年。”又诗云:“何事同生壬子岁,老于崔相及刘郎。”序云:“余注云:余与苏州刘郎中同生壬子岁,今年六十三。”退之生于大历三年戊申,微之生于德宗建中元年庚申,卒于大和五年,时年五十三,少乐天八岁。

  德宗贞元十六年己卯,中书舍人高郢下及第第四人。省试《性习相近远赋》、《玉水记方流诗》。时年二十八。乐天《送侯权秀才序》云:“贞元十五年,予与侯生俱为宣城守所贡。明年春,予中春官第。”《传》云:“年二十七。”李商隐《铭》云:“年二十六。”

  十七年庚辰,试中书判拔萃,补校书郎。乐天《泛渭赋序》云:“右丞相高公之掌贡举也,予以乡贡进士举及第。左丞相郑公珣瑜。之领选部也,予以书判拔萃选登科。十九年,天子并命二公对掌钧轴。”是年齐抗罢,崔埙薨,二公入相。宪宗元和元年丙戌四月,以贤良方正对策一等。冬十二月,尉盩厔,为集贤校理,赋《长恨歌》于盩厔。是月召入翰林为学士,迁左拾遗。元和二年为拾遗。乐天《曲江感秋诗》云:“元和二年秋,我年三十七。长庆二年秋,我年五十一。”序云:“元和二年、三年、四年,予每岁有《曲江感秋诗》,是时予为左拾遗、翰林学士。”

  《贺雨诗》,元和三年冬作。

  讽谕乐府词,凡九千二百五十言,分为五十首。元和四年作。《秦中吟》等诗,皆拾遗时。拾遗岁满当迁,宪宗听自择官,乐天请如姜公辅以学士兼京兆户曹参军,以便亲养。诏可。

  五年,以母丧解还,有《渭上》等诗,洎《效陶渊明诗》十六首。

  七年,拜左赞善大夫,居昭国里。《酬张十八访宿》云:“昔我为近臣,君常稀到门。今我官职冷,唯君来往频。”又《寄元八》云:“进入阁前拜,退就廊下餐。归来昭国里,人卧马歇鞍。却坐至日午,起坐心浩然。”又十年《赠杓直》云:“已年四十四,又为五品官。”盖为赞善大夫首尾四年。

  十年,秋,或言居阳母堕井死,赋《新井诗》,出为刺史。王涯言其不可,乃贬江州司马。论盗杀武元衡事,宰相嫌其出位故也。乐天《东南行一百韵》,其间云:“博望移门籍,浔阳佐郡符。”注云:“十年春,微之移佐通州,其年秋,予出佐浔阳。”

  十一年,秋,赋《琵琶行》,时年四十五矣。诗云:“行年四十五,两鬓半苍苍。清瘦诗成癖,粗豪酒放狂。老来尤委命,安处即为乡。或拟庐山下,来春结草堂。”

  十二年,裴度平淮西。

  十三年,冬,移刺忠州。《三游洞庭序》云:“平淮西之明年,冬,予自江州司马授忠州刺史,微之自通州司马授虢州长史。又明年春,各祗命之郡,与知退偕行。三月十一日,参会于夷陵。又赋诗云‘澧水店头春尽日,送君马上谪通川。夷陵峡口明月夜,此处逄君是偶然。一别五年方见面,相携三宿未回舡’是也。”

  十五年,正月,德宗崩,穆宗立,召为司马员外郎。是年《寒食夜诗》云:“四十九年身老日,一百五夜月明天。抱膝思量何事在,痴男騃女唤秋千。”又《初除尚书郎脱刺史绯诗》云:“头白喜抛黄草峡,眼明惊拆紫泥书。便留朱绂还铨阁,却着青袍侍玉除。”是岁下峡,自商山路还朝。有《商山路诗》云:“万里路长在,六年身始归。所经多旧馆,大半主人非。”自十年至是六年矣。

  明年,除主客郎中、知制诰。长庆元年。以诗《赠王十一李七元九王舍人》云:“紫垣曹局联华地,白鬓郎官老丑时。莫怪不如君气味,此中来校十年迟。”时元微亦以中人之荐入为舍人。是年除中书舍人,有“丝纶阁下文章静”等诗。

  长庆二年,七月,自舍人匄外出守杭州。时河北复乱,谋赵国急,乐天论事不合,乃匄外迁。《次蓝溪诗》云:“既居可言地,愿助朝廷理。伏阁三上章,戆愚不称旨。圣人存大体,优贷容不死。凤诏停舍人,鱼书除刺史。”

  长庆三年,《二月五日杭州花下作》云:“二月五日花如雪,五十二人头似霜。闻有酒时须笑乐,不关身事莫思量。”

  长庆四年,以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是岁正月穆宗崩,恭宗立。“三年为刺史,无政在人口。唯向郡城中,题诗千余首。惭为甘棠咏,岂有思人不?”“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蘖。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只有千金,无乃伤清白。”三月作《钱塘湖石记》时,犹在杭州,则分司当在秋时。《洛中诗》云:“五年职翰林,四年莅浔阳。一年巴郡守,半年南宫郎。二年直纶阁,三年刺史堂。凡此十五载,有诗千余章。”

  宝历元年,三月,除守苏州。是年七月,有《吴郡诗石记》。

  明年,病兔。《华严经社石记》云:“宝历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前苏州刺史曰白居易记。”是岁十二月,恭帝崩,文宗立。乐天欲去郡,有《自咏五章》,其一云:“官舍非我庐,官园非我树。洛中有小宅,渭上有别墅。既无婚嫁累,幸有归休处。归去诚已迟,犹胜不归去。”又《宿荥阳诗》云:“生长在荥阳,少小辞乡曲。迢迢四十载,复到荥阳宿。去时年十二,今年五十六。”时文宗大和元年也。

  文宗大和元年,以秘书监召。十月上旬,诞圣之日,乐天以秘书监与沙门义林道士杨洪元发问酬难。是岁,迁刑部侍郎。微之于浙东就拜尚书,乐天诗云“我为宪部入南宫,君作尚书镇浙东。老去一时成白首,别来七度换春风”是也。

  二年,《岁暮咏怀》云:“穷冬月末两三日,半百年过六七时。龙尾趁朝无气力,牛头参道有心期。荣华外物终须悟,老病傍人岂得知。犹被妻儿教渐退,莫求致仕且分司。”时二李党事兴,乐天畏祸求退,故《咏怀》云:“人间祸福愚难料,世上风波老不禁。万一差池似前事,又应追悔不抽簪。”

  三年,春,移病还东都。是年夏,得请为太子宾客、分司。见《池上篇序》,自是不出东都矣。《将至东都先寄令狐留守》云:“东都添个狂宾客,先报壶觞风月知。”《归履道宅诗》云:“往时多暂住,今日是长归。”自是刘、白、令狐、裴相唱和甚多。

  四年,作《自嘲诗》云:“五十八翁方有后,静思堪喜亦堪嗟。”自后《何处难忘酒》、《不如来饮酒》诗篇,皆东都作也。

  五年,拜河南尹。乐天诗云:“六十河南尹,前途足可知。老应无处避,病不与人期。”是年六十矣。

  七年,复以宾客、分司。《序洛诗》云:“大和二年,诏授刑部侍郎。明年,病免归洛,旋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居二年,就领河南尹事。又三年,病免,归履道里第。再授宾客、分司。”

  开成元年,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

  二年,三月,河南尹李待价禊于洛滨,启留守裴令公。公召居易、刘禹锡等一十五人宴舟中,乐天赋“三月草萋萋,黄莺歇又啼”之作。

  四年,赋《病中诗》,序云:“开元己未岁,余蒲柳之年六十有八。冬十月甲寅,始得风痹之疾,因成十五首,题为《病中诗》。且贻所知,兼用自广。”

  五年,《春尽独吟》云:“病共乐天相伴住,春随樊素一时归。”是年文宗崩,武宗立。乐天妓樊素也,善歌《杨柳枝》,人多以曲名名之。乐天病,去之。梦得诗云:“春尽絮飞留不得,随风好去落谁家。”

  辛酉会昌元年,年七十,以刑部尚书致仕。《达哉乐天行》云:“分司东都十三年,七旬才满冠已挂。”又《香山写真赞序》云:“会昌二年,罢太子少傅为白衣居士,写真香山寺藏经台。”又《初致仕赠留守牛丞相》:“时年七十一。”则乐天七十致仕矣。《致仕诗》云:“南北东西无所羁,挂冠自在胜分司。探花尝酒多先到,拜表行香尽不知。炮笋烹鱼饱飧后,拥袍枕臂醉眠时。报君一语君应笑,兼亦无心羡保釐。”又《醉中吟》:“一生耽酒客,五度弃官人。”注云:苏州、刑侍、河南尹、同州刺史、太子少傅,皆以病免。

  五年,为东都九老会,时年七十四。

  六年,八月,薨东都。赠右仆射,时年七十五。乐天《寄王起李绅诗》云:“云予与山南王仆射、淮南李仆射,仕历五朝,年逾三纪,海内年辈,今唯三人。”故诗云:“故交海内只三人,二坐岩廊一卧云。”时会昌六年也。微之卒于大和六年,明年崔元亮卒,会昌二年刘梦得卒,乐天之卒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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