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石林燕语 | 上页 下页
五五


  元丰间,三佛齐、注辇国入贡,请以所贡金莲花、真珠、龙脑,依其国中法,亲撒于御座,谓之“撒殿”。诏特许之。

  御延和殿引见,使跪撒于殿柱外,前未有也。注辇在广州南,水行约四千里至广州;三佛齐,南蛮别种,与占城国为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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