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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


  唐正衙日见群臣,百官皆在,谓之“常参”;唤仗入阁,百官亦随以入,则唐制天子未尝不日见百官也。其后不御正衙,紫宸所见惟大臣及内诸司。

  百官俟朝于正衙者,传闻不坐即退,则百官无复见天子矣。敬宗再举入阁礼之后,百官复存朔望两朝,至五代又废。

  故后唐明宗始诏群臣,每五日一随宰相入见,谓之“起居”。时李琪为中丞,以为非礼,请复朔望入阁之礼。明宗曰:“五日起居,吾思见群臣,不可罢,朔望入阁可复。”遂以五日群臣一入见中兴便殿,为起居;朔望天子一出御文明前殿,为入阁,迄本朝不改。

  元丰官制行,始诏侍从官而上,日朝垂拱,谓之“常参官”;百司朝官以上,每五日一朝紫宸,为“六参官”;在京朝官以上,朔望一朝紫宸,为“朔参官”。遂为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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