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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濮议,廷臣既皆欲止称皇伯,欧阳文忠力诋以为不然,因引《仪礼》及《五服敕》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则是虽出继,而其本生犹称父母也,是以汉宣帝、光武皆尊其父称皇考。

  时未有难之者。惟司马君实在谏院独疏之,云:“为人后而言父母,此因服立文;舍父母则无以为称,非谓其得称父母也。此殆政府欲欺罔天下之人,以为皆不识文理。

  若宣帝承昭帝之后,以孙继祖则无嫌,故可尊其父为皇考,而不敢尊其祖为皇祖。光武起布衣,虽名中兴,与创业同,使自立七庙犹不为过,况但止称皇考。今上为仁宗子,而称濮王为皇考,则置仁宗何地乎?”文忠得此,亦无以夺之。谓称皇伯不然,君实虽辩之力,然无据依,亦终不能夺文忠也。

  [考异]:按两制等议,谓礼律为父母报云者,势当然不可,云为叔伯报也。赵大观又引“去妇出母”为证,则当时论难非独温公,而此云未有能难之者,惟司马君实云云,非也。既云文忠得此,亦无以夺之,又云君实终不能夺文忠也,则二者孰是?况二公各持其论,终未尝少屈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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