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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神


  城隍神,祀典无之,吴越有之,风俗水旱疾疫必祷焉。有唐干元二年秋七月不雨,八月既望,缙云县令李阳冰躬祷于神,与神约曰:“五日不雨,将焚其庙。”及期而雨,合境告足,县官与耆老群吏人自西谷迁庙于山巅,以答神休。此宋宣和中缙云以阳冰篆书旧文重勒诸石,今尚存。欧阳公则云当时天下皆有城隍神,而县则少也。范文甫尝问于程伊川,到官三日例谒庙。伊川曰:“正如社稷先圣,又如古先贤哲谒之。”

  又问城隍如何,曰:“城隍不与土地之神,社稷而已。”张南轩治桂林,毁淫祠,诸生日从游雅歌堂,后见土地祠依城隈,令毁之,曰:“此祠不经甚矣。况自有城隍在。”问:“既有社,莫不须城隍否?”曰:“城隍亦为赘也。然载在祀典,今州郡惟社稷最正。”

  陆游尝记镇江府城隍庙,谓自故时祠汉纪信为城隍神,莫知其所以始,因以为为善之报,亦正论也。又尝云唐以来郡县皆祭城隍,今世尤谨,守令谒见,其仪在他神祠上;社稷虽尊,特以令式从事,至祈禳报赛,独城隍而已。礼不必皆出于古,求之义而得,揆之心而安者,皆可举也。元吴草庐亦尝记江州城隍庙云:“江右列郡,以汉颍阴侯灌婴配食,或者以侯尝定豫章诸郡而然也。”

  我朝洪武元年,诏封天下城隍神,在应天府者以帝,在开封、临濠、太平府、和、滁二州者以王,在凡府州县者以公以侯以伯。三年,诏定岳镇海渎俱依山水本称,城隍神亦皆改题本主,曰某处城隍之神。四年,特勑郡邑里社各设无祀鬼神坛,以城隍神主祭,鉴察善恶。未几,复降仪注,新官赴任,必先谒神与誓,期在阴阳表里,以安下民。盖凡祝祭之文,仪礼之详,悉出上意。于是城隍神之重于天下,蔑以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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